我擔心我已無法掌控自己的作證過程,恐怕要讓童先生失望了。不過,我們也還是有一些亮點的。例如,我指出,一份看上去足以證明童先生指導客戶做假的致命證據實際上是移民局分發的材料。同時我也有機會說明,在我看來,任何一位有經驗的律師都會指導他的客戶準備移民局的面談,就像我自己也會和我的學生和客戶在面談前進行演練一樣。“比如說,面談過程中一個常見的問題是,‘你太太的生日是哪天?’你根本想不到有多少男人會不記得這個日子,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事先演練。” 這時陪審團里傳出輕快的笑聲。 我一直避免和陪審團對視,因為我還無法確定怎樣才能讓我看上去不是在有意的關注他們。當檢方律師前來盤問的時候,我終於有機會瞄了一眼。我只能說這些人都是白人,有男有女,他們看上去還都很正派。我在想他們怎樣看待眼前的這一切?這種事兒對他們來說是很有意思,還是很無聊? 這位檢方的助理檢察官是一位三十五,六歲的白人。我後來知道這是他在前往一座知名大學任教之前所接手的最後一個案子。他自然希望能贏下這個案子,這樣他走得也光彩。 他的策略是,提出一些假設的問題,然後讓我站在律師的角度來說明某些行為和做法是否妥當。他給出幾個明顯是不守規矩的例子,例如鼓勵證人作假;又比如,明明知道該婚姻是假的,但仍決定接手並代理客戶出庭。答案是明顯的,這類行為自然是不符合律師行業的操守準則的。可是這些與對童的指控還不完全是一回事。然而,由於他的問題使得我的回答只能是確認這些行為是不當的,這樣他的策略就使得陪審團不知不覺地接受這樣的暗示,即童的執業過程中存在這類行為。 不料他隨後犯了一個大錯,有人事後說,“他可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他問我,該婚姻移民案中如果公民一方住在華盛頓特區,位於佛吉尼亞北部移民局的轄區內。而童先生身為律師卻建議他的客戶向非公民一方居住地(馬里蘭州)所屬的巴爾的摩移民局提出婚姻移民申請,這種行為是否正當? 我立即就明白他在說什麼。當時,當地移民界的從業人員都知道巴爾的摩移民局管理的更好,效率也更高。案件處理的速度遠遠高於弗吉尼亞移民局。而後者由於管理不當,大量的案件被積壓。我在做移民律師那段時間,他們的管理層都不知道換了多少次。由此,任何一位有經驗的律師,為了客戶的利益,都會儘量爭取讓巴爾的摩移民局來處理他們的案子。很顯然,這位檢察官拋給我的問題暗示,為了能拿到滿意的結果,童不惜故意裝作他的案子屬於巴爾的摩移民局的轄區。 我毫不猶豫的引述了有關法規,而這位檢察官顯然對此並不熟悉。“規定指出,如果婚姻中的雙方居住在移民局的兩個不同的轄區,則申請者可向兩個轄區所屬的任何一個移民局辦公室提出申請。” 我把這段法規清晰而又明確地朗聲道出,有如一位教授正在給眾人上課,此時的氣氛和此前那位法官不斷地准許檢察官提出的異議所造成的氣氛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當聽到我的回答,這位檢察官驚得嘴都合不上了。很明顯,沒有人向他提過與此相關的法律規定。法庭陷入一陣耐人尋味的沉默之中。作為一名出庭律師,你最不願發生的事就是,證人的回答讓你瞠目結舌。他隨後草草地結束了提問,我也隨即離開了證人席。 作完證後,我留在法庭目睹了雙方的最後陳述。辯方律師勞拉米勒有着出色的表現,提出了幾個我都沒有想到的關鍵要點。這幾位檢方的非洲裔證人儘管都是非法入境,並承認犯有婚姻欺詐罪行。但由於答應作為檢方的證人,他們都獲得了豁免權,得以在美國繼續生活和工作。而另一方面, 童先生儘管是清白的,但是一旦被認定有罪,他的律師執照將被吊銷,他辛勤工作了三十多年的職業生涯也會因此而斷送。他並不是一條像K街上那些著名律師事務所那樣的大魚,他不過就是操持一個街面上不起眼的事務所,並由他的太太做她的助理。 童在離開法庭時向我道謝。這種經歷讓他看上去內心驚恐,神情壓抑。陪審團整個下午都在研議。第二天他們回到法庭並認定政府指控的所有罪名都不成立。當我聽到這個結果時,內心深感自豪。因為當政府有不當作為的時候,我能夠為一個認識多年的小人物提供一點幫助。童先生至今仍是華盛頓特區一帶一位執業移民律師。 我曾反思,在這個案例中政府錯在哪裡。得出的結論是,他們犯下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即沒有向移民法專家進行諮詢。天知道,在司法部內部有太多的律師了,他們本可向這些律師請教的。他們確有兩位移民局的調查人員出庭作證。但是,恕我直言,他們並不是這個領域的專家。他們的工作是從事調查和抓捕,而不是解釋法律行業中的行為準則。他們不是法律專家,相反他們其實是警察。但檢方卻完全依賴他們來理解和解釋法律。檢方或許是刑法方面的專家,但卻沒有花時間去了解移民法,或者說,他們沒有認真去了解律師和移民法庭是如何處理婚姻欺詐案件的。如果上點心,他們就不會提出那個讓辯方大獲全勝的簡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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