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34: 1-37】【以利戶又說: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在約伯記第三十四章中記載了,以利戶四篇講論的第二篇,他一方面抓住約伯對神的抱怨加以駁斥,另一方面他極力地為神的公平答辯:神治理全地絕對公平,絕無偏私,神對受造者擁有絕對主權,可隨己意行事,神的全知和全能,使祂行事公正合理;以利戶又因約伯用許多言語輕慢神,他願約伯被試驗到底。本章首先說到:【以利戶又說: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以利戶又說: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以利戶呼籲當時在場所有的聽眾要留心聽他說,他稱呼這些人是“智慧人”、“有知識的人”,這表明聽眾裡面包括約伯和他的三個朋友。“要留心聽我說”,因以利戶覺得自己說的話很有智慧。“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是引用約伯說過的話(12:11),是指人要有屬靈的辨別力。“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以利戶將智慧人與他自己歸在一類,意思是讓我們一起選擇公正,一同知道何為善。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以利戶在這裡引用約伯所說的話,但並非直接引用,也不是約伯所說。約伯曾說:“我雖有義”(9:15),這並不是說自己絕對公義,乃是他相信臨到他的災難並不是因為他的罪惡所帶來的結果。約伯曾說:“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27:2)。以利戶說約伯曾抱怨神把他當成說謊的人,但約伯並沒有這樣指責過神。約伯從未直接否認過神的公義,只是因難以理解的現實苦衷而曾對神的公義表示過懷疑(21:7)。而在以利戶的眼裡,視約伯這些言詞為一種抱怨和悖逆。“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以利戶把約伯描繪成一個“喝譏誚”的人,這是指約伯言論充滿了譏誚。“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這是指斥約伯,他說的話和惡人說的話一樣。“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意思是當一個人試圖取悅神時,他是沒有任何好處的,約伯並沒有這樣說過,但他引用惡人所說的“我們何必事奉祂呢?求告祂有什麼益處呢?”(21:15)以利戶雖然留心聽約伯和三個朋友的話,但他專門選取約伯所說含有抱怨意味的嘆息而進行論斷,可謂認之偏差。以利戶強調神的權能及公正,卻忽略了神的恩典和慈愛。他未能體會,在苦難等候中的約伯是多麼需要向神傾吐他內心深處的苦情。 【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祂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誰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祂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歸塵土。】“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以利戶稱呼約伯和他的朋友為 “明理的人”,再次呼籲他們聽他的話,他說:“神斷不至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作孽”是指不公義、沒有公理,但以利戶斬釘截鐵地宣告神是公義的。神既是公義的,絕不會做錯事,更會不做惡事,做不合理的事,這也是以利戶回應約伯的抱怨。以利戶又指出“祂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神 “必按人所作的報應人”,這正是約伯的三個朋友一直所堅持的觀點。以利戶還問:“誰派祂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神是創造者,不需要別人給祂授權,因此神不會偏離公平。以利戶繼續說:”祂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歸塵土”。神若“專心為己”,就不必在墮落的人身上浪費時間,只要“將靈和氣收歸自己”,世界上所有拒絕神的人就立刻消亡,但神卻沒有這樣做。神是所有生命的創造者和賦予者,我們的靈和生命來自於祂,我們的每一次呼吸都完全依賴於祂。 【你若明理,就當聽我的話,留心聽我言語的聲音。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祂有罪嗎?祂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祂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祂手所造。在轉眼之間,半夜之中,他們就死亡。百姓被震動而去世;有權力的被奪去非借人手。】“你若明理,就當聽我的話,留心聽我言語的聲音”。以利戶在此要約伯留心聽他的話。“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祂有罪嗎?”以利戶向約伯提出了一個已經包含着答案的問題,神絕對不會是恨惡公平的,否則祂不可能持續長久掌權、管理宇宙。而自然界的規律穩定有序,證明神是“有公義的、有大能的”。“祂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祂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祂手所造”。“你是鄙陋的”,意思是“你是無足輕重的”。以利戶論證神“不徇情面”,祂是一位公平的神,因此神不會根據社會地位或貧富貴賤來區別人,因為他們都是神手所造的。“在轉眼之間,半夜之中,他們就死亡。百姓被震動而去世;有權力的被奪去非借人手”。這是說所有的人都會按照各自的行為受到神的審判,此審判也會在瞬間臨到。以利戶的話是真實的,也令人警醒,當神允許死亡降臨時,它就會奪去人的生命,而不管他們在世上的處境如何。因此對我們來說,無論死亡何時到來,但為我們的死亡做好準備是多麼的重要。 【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鑑察。祂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設立別人代替他們。祂原知道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夜間傾倒滅亡。祂在眾人眼前擊打他們,如同擊打惡人一樣。因為他們偏行不跟從祂,也不留心祂的道,甚至使貧窮人的哀聲達到祂那裡;祂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祂使人安靜,誰能擾亂(或譯:定罪)呢?祂掩面,誰能見祂呢?無論待一國或一人都是如此。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百姓。】“神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這“陰翳”是指“陰暗”。神既然“注目觀看人的道路,看明人的腳步”,就不可能不了解真相,沒有事情能逃過神的眼睛,每一個人都無法逃脫祂的注目,沒有任何惡人能行惡而不被察覺,因此“沒有黑暗、陰翳能給作孽的藏身”,因祂看到並知道一切。“神審判人,不必使人到祂面前再三鑑察。祂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設立別人代替他們”。以利戶對神審判的主權認識深刻,神的審判方法超越了人的想象,“祂用難測之法打破有能力的人”,因祂是一位全知的神。在神無限的智慧中,祂可以立即作出判決,神也能夠粉碎強大的人,用其他的人取代他們。“祂原知道他們的行為,使他們在夜間傾倒滅亡。祂在眾人眼前擊打他們,如同擊打惡人一樣。因為他們偏行不跟從祂,也不留心祂的道,甚至使貧窮人的哀聲達到祂那裡;祂也聽了困苦人的哀聲”。以利戶論到神之所以強有力地審判惡人,是為了使旁人意識到,若人違背神的誡命而多行不義,只能遭到神忿怒的審判,這也是向世人宣告神的公義,教訓世人只有神是唯一的審判者。“祂使人安靜,誰能擾亂(或譯:定罪)呢?祂掩面,誰能見祂呢?無論待一國或一人都是如此。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百姓”。“祂使人安靜”,原文應該是“祂安靜”而非“祂使人安靜。即使神是“安靜”的,但祂仍沒有失去對“一國”或“一人”的控制。“誰能擾亂呢?”意思就是“誰敢定罪呢?”就算神掩面不看,仍知道一切事,神最終的懲罰將落在邪惡的暴君身上,“使不虔敬的人不得作王,免得有人牢籠百姓”。 【有誰對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我所看不明的,求禰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祂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選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只管說吧!明理的人和聽我話的智慧人必對我說: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有誰對神說:我受了責罰,不再犯罪;我所看不明的,求禰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以利戶沒有認定約伯是因為犯罪而受苦,而是勸告他不要因為受苦而犯罪,所以他就呼籲約伯要承認他在苦難中抱怨神的罪,因為這是懷疑神的公義,認為神任意的對待他。“祂施行報應,豈要隨你的心願、叫你推辭不受嗎?”意思是神在人身上的工作,並不是根據人的自我感覺。“選定的是你,不是我。你所知道的只管說吧!明理的人和聽我話的智慧人必對我說: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以利戶認為約伯“說話沒有知識,言語中毫無智慧”,因為約伯說了抱怨的話,還要與神辯白。以利戶認為面對苦難的正確態度是對神說:“我所看不明的,求禰指教我;我若作了孽,必不再作”,而不是一昧辯白,雖然此時約伯還不明白,但他最後也承認自己說了“無知的言語”(42:3)。“願約伯被試驗到底,因他回答像惡人一樣”。“試驗”就是“試煉,約伯相信“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23:10),以利戶認為約伯還不是合格的精金,所以“願約伯被試驗到底”,讓神繼續把他煉淨。“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在我們中間拍手,用許多言語輕慢神”。“他在罪上又加悖逆”,因約伯“用許多言語輕慢神”。“在我們中間拍手”表示憤慨或嘲笑。神用以利戶發表這些話,就是要喚醒約伯,把他從自憐和自義中帶出來,預備接受神的光照。以利戶以神是公義、公平、權能、全知、全智的神,來反駁約伯認為神是無理地對待他,並要他謙卑下來,接受神給他的苦難,且盼望約伯能夠被神試驗到底,直到他不再說無知、悖逆、輕慢神的話。面對以利戶的話,約伯居然沒有反駁,而是沉默以對,由此看出約伯的生命在苦難和等候中趨向沉穩成熟,他願意降服在神面前,等候神。但願以利戶的發言,使我們得着屬靈的智慧,我們要謙卑在神的面前,完全順服神所給我們的任何境遇!阿們! www.biblestudy-xbss.com 聖經分卷分章註解 霞步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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