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利戶的第三篇發言> 讀經【伯35: 1-16】【以利戶又說: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才說這與我有什麼益處?……。】在約伯記第三十五章中記載了,以利戶的第三篇發言,他首先引用約伯的話來指責約伯自義而抱怨神,並且回應約伯;接着以利戶講到神使人夜間歌唱,並且闡明了神的審判是至高的公正的,所以他力勸約伯耐心等候神。本章首先說到:【以利戶又說: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才說這與我有什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什麼好處呢?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什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以利戶又說: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才說這與我有什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什麼好處呢?”這是以利戶回應約伯在27:2-6中所說的話:“神奪去我的理…我持定我的義,必不放鬆;在世的日子,我心必不責備我”。以利戶並沒有全盤了解約伯所經歷的事情,不明白約伯其實只是想表達不明白神為何這樣待自己,而他仍要持定在神的義裡面。以利戶卻在三方面反問約伯:你以為你有理嗎?你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嗎?你以為你不犯罪有何益處呢?於是以利戶要約伯“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祂什麼呢?祂從你手裡還接受什麼呢?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以利戶是說神至高無上,祂的旨意不受人的影響,祂的公義和榮耀都是完全的,人的惡行或善行不能增添祂什麼,也不能減少祂什麼。以利戶這話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為人的順服或悖逆、行善或犯罪會影響神的心。人犯罪離棄神會使祂憂傷,惡人的罪孽使神忿怒,義人的跌倒令神擔憂,義人順從神,遵行神的吩咐去行,活在祂的旨意里、行在祂的道路中,會滿足神的心叫神喜悅,因為神喜悅人順服、忠心地跟隨祂,事奉祂。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祂使人夜間歌唱,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何況你說,你不得見祂;你的案件在祂面前,你等候祂吧。但如今因祂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便求救。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祂使人夜間歌唱,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以利戶提到人常會因多受欺壓而哀求,求能脫離有權有能的人的轄制。但他們並不真的到神的面前來尋求神、來依靠神、來明白神的心意。因此以利戶提醒所有在苦難中呼求的人,要尋求那位造他的神,因為唯獨神能“使人夜間歌唱”。神是“使人夜間歌唱”的神,所以人在患難中,神仍然能夠使人在夜間歌唱,唱出讚美的歌聲,那是得勝的凱歌。在使徒行傳第十六章中記載保羅和西拉在傳福音的過程中,被抓,受捆綁,被棒打,關在重監里,但他們沒有怨天尤人,沒有自哀自憐,而是“約在半夜,保羅和西拉禱告,唱詩讚美神”。結果地大震動,不只是見證了神的同在和大能,更是因此有機會帶領獄卒全家悔改信主。而走獸或飛鳥在受傷害時只會哀鳴,因為那是飛鳥和走獸的唯一本能。但人卻不同,義人在患難中還可以發出讚美,在受苦中還可以從主那裡領受教訓。接着以利戶指責約伯:“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何況你說,你不得見祂;你的案件在祂面前,你等候祂吧”。以利戶認為約伯不肯求神借着苦難教訓自己,這在神的眼中就是“驕傲”,這樣他的呼求就是“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因此以利戶要約伯耐心等候神的回應。“但如今因祂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以利戶認為,因為神“未曾發怒降罰”,所以約伯說話越來越“狂傲”,不斷“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所以約伯還不是自己以為的“精金”(23:10)。而以利戶提到神使人夜間歌唱,這是聖經中最寶貴的應許之一,使許多在苦難中的聖徒得着幫助、盼望。“夜間”象徵着困境或悲傷,然而因神的恩典,使我們仍然能夠在患難中歌唱,正如詩篇作者也寫道:“黑夜,我要歌頌禱告賜我生命的神”(詩40:8)。今天我們仍然會遭遇生命中的“黑夜”,為此,願我們都要在“黑夜”中信靠神,因為“祂使人夜間歌唱”!這樣我們就能化痛苦為對神的讚美,而讚美的歌聲就使我們經歷神的同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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