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事件考驗國家良知
《永世契約》作者宋青松
公安部指控:“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言論違法:
鐵道部已向在“7·23”動車事故中意大利遇難者茜茜協議賠償300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接近兩億)、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李雙江之子並非其親生,郭美美炫富,詆毀雷鋒形象,……
傅政華履新公安部副部長之後,第一把火燒向了網絡犯罪。 2013年7月20日,公安機關集中打擊網絡有組織製造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拉開序幕。將“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個人認為,這些政治舉措很不恰當,後果也將加深我國整體的道德敗壞。新聞管控已經造成了國民思想意識對立,毛派、鄧派和民主派的對立在軍隊、政府和社會上謾罵攻擊,屢屢製造群體事件,還有內戰的隱憂。
對於指控“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製造謠言的問題,國家的新聞和司法機構當以實事求是和是事求實的原則來處理。“秦火火”揭露別人隱私屬於不道德行為,教育即可。造謠是犯罪,有事實根據的言論,那不是犯罪。新聞機構、司法機構和政府本分其責,要顧及國民的道德提升,保持社會穩定的前提下,讓國民協助司法機構肅清社會的陰暗事件。繼續悖逆實事求是原則的行為表率,甚為擔憂國家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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