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事件考验国家良知
《永世契约》作者宋青松
公安部指控:“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言论违法:
铁道部已向在“7·23”动车事故中意大利遇难者茜茜协议赔偿3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接近两亿)、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李双江之子并非其亲生,郭美美炫富,诋毁雷锋形象,……
傅政华履新公安部副部长之后,第一把火烧向了网络犯罪。 2013年7月20日,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拉开序幕。将“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个人认为,这些政治举措很不恰当,后果也将加深我国整体的道德败坏。新闻管控已经造成了国民思想意识对立,毛派、邓派和民主派的对立在军队、政府和社会上谩骂攻击,屡屡制造群体事件,还有内战的隐忧。
对于指控“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制造谣言的问题,国家的新闻和司法机构当以实事求是和是事求实的原则来处理。“秦火火”揭露别人隐私属于不道德行为,教育即可。造谣是犯罪,有事实根据的言论,那不是犯罪。新闻机构、司法机构和政府本分其责,要顾及国民的道德提升,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让国民协助司法机构肃清社会的阴暗事件。继续悖逆实事求是原则的行为表率,甚为担忧国家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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