〇和零 “〇”和“零”该怎样用?让我们先看一下资料。看资料的过程中,我们稍稍分析一下。然后,再做一些总体的分析。 先看资料: (一) “孙子算经”是中国古代的数学经典著作。它列举了一系列算式。比如: 三六一十八,自相乘,得三百二十四。三人分之,人得一百八。 “九章算术”也是中国古代的数学经典。它也列举了一系列的算式。比如: 今有棱锥,下方二丈七尺,高二丈九尺。问积几何。答曰:七千四十七尺。术曰:下方自乘,以高乘之,三而一。 在“九章算法”中,遇到余数时,在整数后面没有字眼提起余数,而是直接提起余数,比如:“為田十畝二百五步”是“205步”的意思。“孙子算经”中也是是直接提起余数,比如“三人分之,人得一百八。”其中“一百八”是“108”的意思,而不是今天阿拉伯数字所表示的“180”。 古语中也有用“有”提起余数的例子。比如,孔子说过“吾十有五而治于学。”《書·堯典》中说到一年有366天时说的是“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其中的“有”读如“又”,在此与“又”通用。 (二) “零”这个字在“说文解字”中已经有了,其解释为“徐徐而下的雨”。但它的释义中没有“余数”和“无”的概念。“康熙字典”中也有这个字,其解释也为“徐徐而下的雨”。释义中也没有“余数”和“无”的概念。后来有人解释说,“徐徐而下的雨”可以解读为“零落的雨”的意思。而“零落的雨”又可解读为“零零散散而下的雨”。 1979年版的《新华词典》中,“零”的释义之一是:“部分的;细碎的;例:零钱。”在这个释义里它是形容词。在另外的一种常见的用法中,它虽然不是形容词,但是由它引出的部分仍然是“零碎的”、“部分的”的概念。比如: 元·吴昌龄《东坡梦》第一折:“小和尚心笨,一本心经念了三年零六个月,还记不得。” 《红楼梦》第十三回:“这四十九日,单请一百零八众僧人在大厅上拜‘大悲忏’,超度前亡后死鬼魂。” 还比如,过去民间学徒要“三年零一节”才能出师。 以上三例中的“零”都是用来引出表达“另外的细碎部分”的词语的。它本身不表示“无”,不是数目词;也不表示“空位”。 “〇”在“说文解字”中和“康熙字典”中都没有。在中国的一些古籍中,在数目字序列里表示“无”和“空位”有这么几个做法,一个是在那里空一个空缺。另一个是那里画一个小四方格。还一个就是在那里写个字“空”。 (三) “〇”的使用在清末时期已经有了。下图是江西吴城清末时期的一本帐簿中的两页,其中有“小枝白蜡约七八块,每支一千〇五十文”、“毛边……一百〇五文”。
《和合本圣经》是全球华人当中使用最广、最具权威性的圣经中文译本。它成形于清末民初。在这本书中,“〇”和“零”的使用情况是这样的: 1) 截至2000年代初期,在大约一个世纪的历史中,全书正文里没有“〇”。有“零”,比如:“民26:18 他们中间被数的共有四万零五百名。” 2) 全书页码都用中文。比如1099页作“一千零九九”。1008页作“一千零零八”。 3) 全书小节号都用中文。比如11、12、31、32作“一一”、“一二”、“三一”、“三二”等,而不作“十一”、“十二”、“三十一”、“三十二”。但是,20、30作“二十”、“三十”而不作“二〇”、“三〇”。 2000年代初期前后,修改版《和合本圣经》面世。新版本中页码和小节号都改用了阿拉伯数字。正文中的数字和“零”、“〇”的使用,详见另文。 下图是1978年版《和合本圣经》中一页: (四) 我们念一个数字的时候,有时候不是把它的数量概念念出来,而是念它一位位的数码。比如某房间的门上写着“325”,我们一般不会把它念为“三百二十五房间”,而会说“三二五房间”。这样念的时候,我们念出来的是数码,而不是“数量”,因为我们指称某房间时,并不是指出它是数量意义上的第几号房间,而只是指出它的号码。提到两笔钱数相加时,比如“2567.43 + 3896.37”我们可以念为“二五六七点四三加三八九六点三七”这时候我们念出的也不是“数量”,而是数码。 下图是1911年“大洋报”的写法。请注意看它“皇帝纪元”的写法。 “皇帝纪元四千六百零九年”等于“皇帝纪元第四千六百零九年”。“民国三十八年”就是“民国第三十八年”。“公元1911年”就是“公元第一千九百十一年”。 “小明说那年是皇帝纪元四六零九年。”这个句子记录的是小明的话。句中“四六零九”不是数码,而是“用字记录下的对方说出的话语声”,小明所指的那个年份是“4609年”。这时候既然是“话”,就不能使用数码;“〇”是数码。记录口头语言时要用“字”,比如“小明说八市斤等于四公斤”,不能写为“小明说八市斤=四公斤”。“=”不是字。 1975年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开展对“水浒”的评论》。文中有“一百〇八人”字样。而除此之外,在那个时候以及后来至今,一般谈及“水浒”的文字,都作“一百零八”。现今所见谈及人民日报那篇文章的文字中,大都作“一百零八”,刻意以原样引用原文的除外。 (五) 北京地区有个地名叫“十八里店”。这个名字中的“十八”是其名字的组成部分。如果写成“18里店”或者“一八里店”就不是那个地方了。 有位农民叫“李八十四”。“八十四”是其名字中的组成部分。这个名字不能写为“李84”,也不能写为“李八四”。那样写的话就不是他的名字了。 “大年三十”、“正月十五”都是节期的名字。不能将其写为“大年30”、“正月15”,也不能为或者说成“大年三〇”、“正月一五”。 1935年12月9日发生的抗日救亡运动,史称“一二·九运动”,不称“十二·九运动”。1947年5月20日发生的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史称“五·二〇运动”。没有人称其为“五·二十运动”。 (六) 下图显示几个语言中数目字的写法。“〇”的写法大同小异。据认为,很多语言中“〇”的写法与用法,都是阿拉伯数字传入当地后而形成的。 以上资料应该概括了“〇”、“零”所能出现于其中的各种情况了。试分析以上资料,可以看出以下信息: (1) 中文里的“〇”清末时期已经在中国使用了。“〇”与阿拉伯数字“0”同义。“〇”是数字,表示“无”和“空位”,比如“每支一千〇五十文”。 (2) “零”与“〇”读音相同。随着使用与普及,“零”渐渐获得了“余数”之意,比如“皇帝纪元第四千六百零九年”、“他们中间被数的共有四万零五百名”。也渐渐在一定程度与范围内获得了“空位”意义。比如圣经页码“一千零零八”。也获得了“无”的意义,比如“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持零容忍态度”。其中“零”不是数码。 (3) “〇”标识的是数字;它不是用以记录“话语”的字。因此,用以表示数目时,用“〇”,比如“一〇三房间”。 “零”是用以记录“话语”的字,不是数字。因此,用以记录话语时用“零”。比如《和合本圣经》中诗篇“第一百零五篇”。 (4) 专属名称的写法,比如人名、地名、事件名、节期名等等,要遵循“约定俗成”律。比如“五·二〇运动”不作“五·二十运动”,也不作“五·二零运动”。“大年三十”不作“大年三〇”。“李八十四”不作“李八四”、“李84”。 (5) “2008年”等年份的表示方法:如果用以记录话语,可以使用“零”,比如:“今年是公元第两千零八年”。 (6) “〇”与“零”在使用与普及的历史过程中似乎有误用的情况。比如“每支一千〇五十文”可能是“每支一千零五十文”之误。 (7) “小明说那年是二零零八年”中的“二零零八”不能单独切出来当年份号用。因为“年份号”是数码。门牌号也是数码。 (8) 中国文化采用公元纪年前,年份用天干地支指称,或者用帝王年号指称。月份和日子都用数目字指称,比如“五月初九”、“六月二十八”等等。在使用公元纪年法的西方一些国家,12个月份各有自己的名称,比如“一月”在英文里是January。日子以数码命名,比如一个月的第一天是“1日”。中国采用公元纪年以后,月份和日子仍数目字指称。年份,则用数码指称,比如落款日期写为“二〇〇八年”,而不写“今年是两千零八年”。所以,这样写年月日是正常的:“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9) 在中文数字系统中,“十”、“百”、“千”等等一个字码本身就代表好几“位”,比如“百”本身代表三位,而“〇”、“零”在使用中有时候只代表一“位”,比如《和合本圣经》页码中第1008页作“一千零零八”,有时候代表好几位,比如 “民26:18 他们中间被数的共有四万零五百名”。这也许也是“〇”、“零”使用中存在令读者不解其意义或用法的原因之一。 (10) 在诸如 “他送来两筐苹果零一瓶酒”句中,“零”的“另外还有”之意就比较清晰。还比如下图中的字幕所言: 在后来的历史演变中,“〇”和“零”的使用方法越来越趋于分明、固定。 “〇”、“零”的用法也涉及“陈述与陈列”。(转至“陈述与陈列”。) 中文数目字又分大小写。 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小写: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 中文“大写”时,写出的不是“数目字”,而是“字”。其中“零”是字,而不是数目字。就好象英文的zero、one、two、three、four等等是words(字)而不是numbers(数字)一样。“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正如前文所说,其中“〇”是数目符号,其他各项既可用作数目符号,它们自己也是“字”。以“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作“小写”,应该理解为作“小写”的是“数字符号”,作“大写”的是“字”,这与英语中以阿拉伯数字做小写,以英文单词做大写有相像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