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以前,咱们汉文里只有“他”可以用来作单数第三称,既没有“她”,也没有“它”,一个“他”,就把他她它全管了。在几千年的文字里没有“她”,好像也没什么太不方便,“咱们贵国”古代原本就没多少认字的人,而且那时是男权社会,不多的识字人念的书读的文里也用不着“她”。书里偶尔需要提到某位重要女性,就直接用她的名或字,当然她得“有名”才行。例如有关“子见南子”的记录中说,子见到南子这当红名媛后,没聊几句,就惹得孔太一肚子不乐意,连夫子的几位得意门生都跑去给老师提意见,吾爱吾师,吾更爱吾师羽毛是也。不管故事是真是假,但那记录里的确用不着“她”这个字,大概是真的。另外从前看的西游记是竖排版的,虽然开始有点别扭,看两页也就惯了,只是一直搞不清南海观音究竟是男是女。有人带着同一个问题,读到孙猴子上了这菩萨几次大当之后詛咒说,“如此欺我老孙,活该他一世无夫!”,从而判断观音为女性无疑。还有一个例子是早年开阜期间,有某粗通汉文的西洋学者赶汉人的时髦读<<红楼梦>>,硬着头皮看完之后,不仅完全读不懂书中的微言大义,而且因为书中所有第三人称单数全都用“他”,误以为那书是讲以宝玉为首的一群男同性恋的故事,从而大惑不解,这种故事有什么好写,有什么好看的? 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据说是刘半农先生按西文的办法创造了“她”并得以普及之后,这问题才得以解决,“她”字也一直沿用至今。要不是刘先生的“她”,不要说想不出<<安娜-卡列宁娜>>,<<简-爱>>等名著会译成什么样,连红灯记沙家浜红色娘子军这类故事都不好写。应该说,“她”字的发明使用,给汉文带来了极大的进步。当然,文字的发展也有自己的规律,据说刘先生还创造了女性第二人称的“妳”字,但是人们一直没有用这个新创字,其原因大概就是是因为“没有用”。 反观现在西方国家,在有些所谓进步政党主持的州,省,市里,有些政府部门已经或准备立法禁止在某些场合使用 he, she 或 him, her 之类有性别指向的单数第三人称,必须用 they, them 等中性人称代替,理由是尊重性别指向不明的少数人群,否则即为侵犯人权,情节严重者,被判去蹲几个月的大牢也说不定。这么一来,闹的公众话也不会说,文章也看不懂了。例如最近某报纸上有一则家庭纠纷消息,其中一段是这么说的:“They was not happy with them, their partner. They (their partner) claims that they was lying”。读了几遍之后,终于搞明白,只要把 he 或 she 代入 they,把 him 或 her 代入 them,把 his 或 her 代入 their 就好了,语法也没错。意思是两口子过日子,一方和配偶过得不大愉快,配偶则反驳说对方撒谎。这么简单的事,搞的如此复杂。当然,如果按我国“五四”以前的办法,第三人称单数只有一个不分性别的“他”,那就简单多了,不论消息中的一方或双方是不是异性恋同性恋单方或双方变性人,写该消息的记者都不至于吃官司。 这么说来,新文化运动创造的“她”,还不如没有,只有一个用了几千年的“他”就够了,而且是更文明更进步。文字里有了“她”,反而是落后,是违反人权,有可能吃官司蹲文字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西方所谓进步左派是不是出了什么毛病,走火入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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