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北美,中国男人变好了还是变坏了(3) 大陆有一个流行的说法:傻博士。类似于现在流行的:直男癌。 来加拿大之前,我没有什么机会做体力活,也不清楚我这个博士会傻到什么程度。 我在中国的时候,有很专业的背景。主要做过三类工作:大学老师,报纸编辑,公司经营。从来没有想过从事非专业的工作。 后来,我39岁来到加拿大,大约从登陆的第二年起,就一直做各种累脖工。 第一份累脖工在tim hortons,做面包师。就在我们家当时居住的新西敏。 我记得当时面试我的人是经理。因为很缺人手,特别缺男生,看我还行,当场就把我给收了,让我第二天一大早就来上班。 说是一大早,其实是凌晨,英语叫GRAVEYARD,从凌晨三点工作到早上11点。 起床非常辛苦。 我过去在中国,当老师不用起早床,还有午休。做编辑,上夜班,晚睡晚起。已经没有了早起的概念。 但是,一种生存的压力,逼迫我一天一天的坚持了下来。 教我面包师工作内容的是一位主管,向我讲解专用烤箱操作的要求,各类DONUTS(细分的话大约有20多种)的时间规定等等。 从第三天开始,我自己独立工作。 很快,我就发现在餐期的时候,如果按规定制作时间,一个一个的产品来烤制的话,烤箱根本不够用,忙不过来。 我就自做主张,将各种需要烤制的DONUTS同时放进烤箱,然后先设定最短的烤制时间。到时间后,将只需要最短时间的产品先拿出来,再记录时间,分阶段,将不同时间要求的产品分别拿出来。 而且还可以在拿出用时较短的产品的同时,将一些待烤制的DONUTS放进去,只要记录好时间就可以了。 结果,我在工作两个星期以后,就可以将过去必须要用两个多小时才能完成的早餐产品的准备工作,在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就完成了。 大约两个月后,有一天,经理很认真的问我,工作有没有问题,我说没有问题,她说,很好,我现在教你一个节省时间的工作方法........ 我当然告诉了这位经理,她准备教我的办法,我已经做了两个月了。 经理一下子就愣住了。她说,她做了20年,没有遇到过一个人,是自己发明这个快捷方法的。 这件事情,让我在新西敏的两间tim hortons门店中,一下子就出名了。 从tim hortons做BAKER,到如今我自己经营餐厅,在加拿大我都在做累脖工,而且样样精通。 虽然我体能不差,手脚也不慢,但是我总是习惯于首先用脑,其次动手。时间长了,我就发现,简单到餐馆洗碗,复杂到做报纸编辑,头脑第一手脚第二,是绝对的真理。 天下没有傻博士,只有傻的人。 我的工作经历,不仅为博士正名了,而且tim hortons的这段经历,让我得到了一个极大的收获,从那以后,直到今天,我开始了早起的习惯,再也没有赖过床。 关注YOUTUBE视频节目《王博谈美加》,观看更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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