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店夫一起读《圣经》, 每每看到妻子要顺服丈夫的语句, 店夫就乐得挤眉弄眼的, 我没好气得让他把丈夫要爱妻子读完。
不知为什么想起很久以前看到的一部宣传片。 一对夫妇, 晚婚,婚后多年没孩子, 好不容易有了, 高龄产妇,什么指标都高, 医生说, 立刻终止妊佂, 要不太太就会肾衰竭, 双目失明。丈夫太想要孩子,请求太太生下这个孩子。孕期超强的反应不讲,孩子出生后妈妈双目失明, 以洗肾维生。片子的重点是一:夫妻的不离不弃;孕期丈夫鞍前马后服侍,孩子出生后, 丈夫抱着孩子, 扶着双目失明的太太往返洗肾中心, 风雨无阻。二: 作为人父母对孩子这样珍贵的礼物的珍惜, 不惜付出这么大代价。
可能我比较阴暗, 我看着那个双目失明全身浮肿的妈妈, 我无法理解这可以诠释幸福。10年过去了,孩子从襁褓中被抱着陪妈妈洗肾到推着妈妈的轮椅去洗肾中心。那样的环境对一个孩子叫幸福吗?那个爸爸, 繁重的生活负担让他佝偻憔悴。这个决定是他做的, 他也实践他的承诺, 照顾她一辈子, 他是一个有良心有担当的人。 可让一个健康的人突然双目失明, 失去工作,洗肾维生,如果我爱一个人, 我绝不会让她受这样的苦。那个妈妈, 如果能让她重新回到11年前, 她会顺服丈夫, 遵从那个决定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