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回国, 由于帮了哥哥大领导的小忙, 被宴请。我很不喜欢应酬场面,可为了哥哥的面子,勉为其难, 去了。 大小领导携夫人,满满一包间, 觥筹交错,亲热无比,店夫很受用, 豪侠了一把,红白啤轮着来, 男士们都有点高了。本可尽兴收场, 可什么才叫尽兴, 女人没有发言权。 酒场换到了KTV包间, 喝着, 嚎唱着, 吃着。这是我很熟悉也很厌烦的场景。当年毕业后的工作就经常经历连天的酒宴, 狂欢。那是一个不会喝酒,不会应酬爬不上去的环境。可我偏偏是个滴酒不能沾的体质,而且也有着至今改不了的臭清高。我总是和店夫开玩笑说我是逃喝酒才放弃安逸生活逃出国的。 我的滴酒不沾哥嫂已千强万调,身为“贵宾”,我置身事外地礼仪着, 完全没料想后面的一幕。喝到勉强还能知道自己姓什么的店夫居然倒了满满一杯啤酒,塞到我手里:“喝, 喝,XX们高兴。” 我只想做一件事, 把这杯酒浇到他头上,我咬住牙,我不能,因为我一贯恪守的在外人面前给足劳工尊严的原则。也因为这个原则,这个房间里,只有他能逼我喝酒。可他再选择性遗忘,也不该忘了,我还有一个原则,绝对不会为了什么人高兴,让自己做陪酒小姐,以前都不能,更何况现在。 当年, 我无欲则刚,滴酒不沾就滴酒不沾,不献媚就不献媚。没有付出, 没有承诺,可有冒死为我挡酒的人,还有以前途为赌为我挡舞的人。 现今,居然是这个我付出一切的人逼我喝下这人生让别人高兴的第一杯酒, 而且是如此的无谓。万事随和的我有着堪称犟牛的原则性。这个唯一能逼迫我的人在让我做选择。 我眼里的寒冰谁都看得出,大家都安静,只有一个人还在声声催促, 于是我一饮而尽,喝下的不仅仅是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