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薄熙來被免去重慶市委書記的同一天,著名的極左網站“烏有之鄉”貼出了因網站維護而暫時不能訪問的公告。貼出同樣通告的還有其他三個極左網站。 網站維護是要不了多少時間的。可是直到今天,那些網站還在“維護”。很明顯,它們被封殺了。對此,我感到非常憤慨,並提出強烈抗議。 我憤慨,我抗議,不是因為我喜愛烏有之鄉。恰恰相反,我對其深惡痛絕。那個網站代表着中國的極左思潮,文革餘孽。它推崇毛澤東,歌頌文革,極力主張把中國拉回到文革那個我認為是(相信大多數人也認為是)中國有史以來最黑暗的年代。 但是,我不能因為對它深惡痛絕就對它加以封殺,即使我有權那樣做的話。一定有人對我也深惡痛絕,可能還不少。如果我能封殺那些我所不喜歡的,那麼不 喜歡我的人也一樣可以封殺我。於是,誰有權就封殺反對者。於是,這個社會便只剩下了有權者的聲音。這將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這不應該是人類社會。 人類社會是由其每一個成員組成的。每一個成員在人格上是絕對平等的。這是人類社會和其他動物社會的根本區別。因此,每個社會成員都享有一些基本權 利,或曰人權。這些權利不容任何力量剝奪,包括政府,甚至社會本身。否則,我們的社會便會跌入一個以強凌弱,以多欺少的泥坑。而強弱,多少不是一成不變 的。於是,我們將永遠掙扎於今天我欺你,明天你壓我的惡性循環之中。 言論自由便是這些基本權利當中的一項。言論自由基於思想自由。腦袋長在人生上,每個人對事物都會作出自己的判斷。你可以強迫一個人做什麼,但你不可 能強迫一個人想什麼。有人會在威逼下說一些違心的話,但不會因為威逼而改變想法。往往是越威逼,越不服。就像伽利略,剛向教廷承認地球是宇宙中心,轉身就 說太陽依然是宇宙中心。所以,以威逼來控制思想的企圖,是非常愚蠢的。而人既然有思想的自由,就有把它說出來的自由。這是順理成章的。人人平等,憑什麼有 人可以說話,有人不可以?只要不是以誹謗中傷來損害他人,什麼話都可以說。 約翰。密爾指出,言論自由不但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更是社會進步的必要條件。首先,壓制言論自由有可能封殺了對知識擴展和社會進步有益的思想。這就 會使社會蒙受巨大的損失。其次,即使是錯誤的言論,也有其存在的價值。人不但需要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更需要知道為什麼。沒有錯誤言論的存在,我 們就會漸漸失去判斷對錯的能力,因為我們不知道對的為什麼對。還有一些言論,既有對的成分,又有錯的成分。壓制了這樣的言論,我們便會既失去了其對的部 分,又失去了其錯誤部分的參照價值。所以,只有讓人說話,社會才能在對不同思想的探討中取得進步。以防止錯誤思想的有害作用為理由來壓制言論自由,其前提 是壓制者自身必須是完美無缺的,事事時時都是對的。如果有這樣的人,那麼這個理由還有點根基。很遺憾,這樣的人並不存在。無可否認,雖然大部分人具有識別 對錯的能力,但有時候,有些人會不具備這樣的能力。他們會誤信錯誤的思想,甚至做出錯誤的行為。因此,言論自由有其缺陷。但很明顯,這一缺陷與其優越性相 比,無疑要小得多。完美無缺的社會是不可能的。我們不能因小失大。 由於這些原因,當今世界上已經很少有人公開反對言論自由了。我們的憲法也規定了公民享有言論自由。但是,我們的政府卻常常違憲。封殺烏有之鄉便是一 例。這是知法犯法。政府明明知道,這麼做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然,也就用不着打着什麼網站維護的拙劣幌子了。但這種欲蓋彌彰的做法對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更大 的損害。披上了一層偽裝,便不違法了麼?便能騙過公眾的眼睛了麼?把人民當成了阿斗。明眼人清清楚楚地看到,這個政府不但把自己置於法律之上,而且毫無道 德感,毫無誠信,把耍手腕,偽裝當成家常便飯。政府如此,要建立社會誠信豈非難於上青天? 我們天天聽着政改,盼着政改。可等來的政改第一步,卻是違憲。如果連法治都做不到,政改還能改出什麼來呢?我真誠地希望政府能夠認識到這一錯誤,並 立即加以改正,立即讓烏有之鄉恢復運作。我也希望,廣大網友像為受欺壓的弱者打抱不平一樣,為烏有之鄉應該享有的言論自由而抗爭。 最後對烏有之鄉的朋友們說幾句話。你們不是說文革好,毛澤東好麼?你們今天的遭遇,便是典型的文革做法,毛澤東的拿手好戲。你們還算是幸運的。如果 完全象文革,毛澤東那樣,你們就不會只是被封嘴了。你們會坐牢,甚至人頭落地。這個區別,也許也可以算作是一個小小的社會進步吧。希望你們能夠通過這個事 件,好好加以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