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孩子對真實人物故事很有興趣。於是,我們從圖書館借了不少圖文並茂的,以兒童為對象的人物圖書,有華盛頓啦,馬可`波羅啦,特麗莎修女啦,等等。能重新認識這些人,也讓我產生了興趣。 有一本介紹馬丁`路德`金的小書,只有薄薄幾頁,卻提到一個叫羅莎`帕克斯(Rosa Parks)的黑人婦女,上世紀60年代拒絕在巴士上讓座給一位白人男子而被關進牢裡。馬丁`路德`金為她抗爭,她最後被釋。我看了書有點奇怪:這麼一個事件還有必要在一本篇幅有限的書裡提到她的名字? 過了幾天,我們去圖書館的時候,意外發現原來還有一本專門介紹羅莎`帕克斯的圖書。書名叫“羅莎`帕克斯—有勇氣的人”(Rosa Parks—A Life of Courage),有21頁,是一系列兒童人物圖書中的一本。系列中的其他人物,我們這一代人都很熟悉:比如要孩子學習托馬斯`傑斐遜的愛國,喬治`華盛頓的自律,馬丁`路德`金的追求公平。唯獨羅莎`帕克斯是我幾十年在中國受教育而聞所未聞的。談勇敢?那不是應該學習董存瑞捨身殺敵嗎?怎麼坐在巴士上不起身這樣小小的舉動也稱得上勇敢?還名留青史? 無獨有偶,另一天,我們借來一本“50位每個孩子應該認識的美國英雄”(”50 American Heroes Every Kid Should Meet” by Dennis Denenberg & Lorraine Roscoe),其中一位又正是羅莎`帕克斯。 這位可敬的黑人女裁縫處身的時代,黑人不能與白人上一樣的餐館,學校,廁所,甚至連飲水器也是分開的。當年的巴士,前四排是預留給白人的,黑人不可以坐,他們只能坐在後面,而當白人上來時,黑人得讓座。一般時候,羅莎`帕克斯為了免於羞辱而選擇走路回家。那天,她下班很累,就上了巴士,坐在白人專座的後面。不久,一個白人男子上了巴士。司機叫羅莎`帕克斯讓座。她想了一想:要不要象以前一樣起身讓位?選擇是:不要。司機叫來了警察。羅莎`帕克斯觸犯法律,被逮捕了。這一事件是著名的美國民權運動的導線。因此羅莎`帕克斯被譽為“民權運動之母”。 她被捕後,黑人開始抵制公共巴士,並喚起了全國響應,一些有良知的白人也加入隊伍。381天后,這條法律被修改了。幾年後,民權運動成功,黑人在法律上不再被歧視。羅莎`帕克斯勇敢的舉動喚醒了多少黑人的尊嚴,改變了當年及以後多少代人的生活?這樣的人,歷史怎能不記得她呢?就像編者所說的,這些英雄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他/她們讓美國成為一個更美好的地方。所以美國人視她為英雄。 很多時候,人的妥協是因為它給我們帶來方便和好處。羅莎`帕克斯難道不知道當年美國黑人所蹲的牢房境遇可怖?她下班後難道不想快點回家,舒舒服服休息?她說:“有人以為我那天太累,所以不想起身。不是的。我只是疲於屈服。” 疲於屈服,不愧是一位英雄所說的話。很多時候,我們妥協,難道不是因為害怕對不合理的制度說不的後果--失去工作,失去暫時的自由,失去金錢?懦弱者寧可妥協。6月20日,我在“新明日報”上讀到一則新聞,說林丹在新加坡羽毛球公開賽中棄賽,據說是為讓對手陳金累積更多積分,有奧運會參賽權。而中國羽毛球隊教練李永波也曾承認要求周蜜在雅典奧運會女單半決賽中輸給張寧,以便後者在決賽中打敗國外對手奪冠(後來此金牌真的到手),並稱這是愛國的表現。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會妥協。是因為分不清是非對錯,還是出於利益考量?我不得而知。但我現在知道,我們從小所受的教育,對於勇氣,尊嚴等等人的基本素質的定義,與外面的世界有多大的偏差。 我希望我的孩子會記得羅莎`帕克斯,以及她的小小的勇敢舉動:她以坐下來來告訴世界如何站起來。 (“She showed the world how to be courageous and she did it by sitting down.”) (“She sat down to show how to stand 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