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暉抄襲事件”好像已經不了了之。不料近日兩位重量級學者的表態,使這個事件又起波瀾。海外著名華人學者林毓生教授接受訪問,痛斥汪暉抄襲行為,另一位海外著名華人學者余英時教授明確表示同意林教授的觀點。林教授之所以發難,和清華大學校方對“汪暉抄襲事件”的態度有直接關係。清華大學校方對“汪暉抄襲事件”的回應是,堅決將汪暉選為享受國家特殊津貼專家。此舉激怒了林教授,因此接受專訪痛陳學者抄襲的危害,指責清華校方失職瀆職。
當初事件剛剛曝光時,有多位朋友來電話談及此事。有朋友就說,你的老師李澤厚也被抄了,你這學生應該出來說說話吧!坦率地講,得知汪暉涉嫌抄襲後,我的心情很複雜。汪暉是我在社科院讀博士時的同學,我們是一個年級十八個人不同專業湊成一個班。在我的印象中,汪暉為人很單純,做學問很踏實,是我們這個班中最有研究天賦的同學之一。他日後的學術成就也令我敬佩。2004年我主編了一部《中國學術年鑑》,還將他列入年鑑的“年度人物”( 儘管他的“新左派”思想我絕對不敢苟同)。這樣優秀的學者怎能涉嫌抄襲?開始我一萬個不相信。但是看了相關材料後,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十分惋惜、十分遺憾、十分痛心。出於一種“為親者諱”的心態,我沒有響應朋友的要求,出來指責汪暉。
現在我寫這篇東西,也不想過多指責汪暉,只是希望汪暉能夠引以為戒。“國人皆曰殺,吾意獨憐才”,汪暉憑自己的研究實力完全能夠取得優秀的學術成就,理應允許他繼續發揮自己的研究才能。但是這樣說,絕不是回護抄襲行為。固然不能以汪暉涉嫌抄襲就簡單地抹煞他的學術成就,但是反過來,也不能以他的學術成就來替抄襲行為辯護。杜絕抄襲剽竊確實是學術活動的道德底線,這個底線不能以任何理由踐踏。踐踏這個底線的後果是可怕的:它將導致知識產權被肆意侵犯,學術道德徹底墮落,學術規範蕩然無存。有關當局理應嚴肅處理任何涉嫌抄襲剽竊的學術不端行為。從這個角度看,清華校方對“汪暉抄襲事件”的態度,就很難令人接受。清華校方迄今為止,非但對“汪暉抄襲事件”不調查,不處理,對公眾連起碼的交代都沒有,反而授予汪暉“國家特殊貢獻津貼”,這種態度無異於倒行逆施,鼓勵抄襲、放縱抄襲、嘉獎抄襲,向公認的學術操守挑戰。我由此想到郭敬明抄襲事件。郭敬明被法院判了抄襲,性質比“汪暉抄襲事件”明朗的多。但就是這個大污點,並沒有影響他加入中國作家協會,推薦他入會的還是文學界兩位重量級人物,著名作家王蒙和著名文學理論家陳曉明。王蒙先生我素所景仰,陳曉明先生是我社科院讀書時的校友,我也一直敬佩他的學問。但是對他們推薦郭敬明加入作協,我不敢苟同。當然不能因為郭敬明抄襲了就不再允許他寫小說,但是法院判了抄襲還堂而皇之地加入作協,這在客觀上不又是鼓勵抄襲、放縱抄襲、嘉獎抄襲嗎?
流風所被,影響惡劣。對抄襲剽竊的縱容,已經成了我國文化教育界的一大景觀。現在有多少研究生的畢業論文在從網上盪?有多少官員企業家的學位論文是槍手代勞?代學生寫畢業論文甚至成了一個產業,這比任何黃賭毒都更可怕。因此,目下中國,舉國欺詐,遍地虛偽,形形色色的騙子招搖過市。
建議老同學汪暉,那個特殊津貼不要也罷。請問清華校方,尚未就“汪暉抄襲事件”對公眾做出任何交代的情況下,就授予汪暉“國家特殊貢獻津貼”,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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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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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者 映山紅
(http://yingshanhong2010.blog.sohu.com/)
2010-06-15 22:56
發布者 先秦時代
(http://mqlmmm.blog.sohu.com/)
2010-06-1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