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晖抄袭事件”好像已经不了了之。不料近日两位重量级学者的表态,使这个事件又起波澜。海外著名华人学者林毓生教授接受访问,痛斥汪晖抄袭行为,另一位海外著名华人学者余英时教授明确表示同意林教授的观点。林教授之所以发难,和清华大学校方对“汪晖抄袭事件”的态度有直接关系。清华大学校方对“汪晖抄袭事件”的回应是,坚决将汪晖选为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此举激怒了林教授,因此接受专访痛陈学者抄袭的危害,指责清华校方失职渎职。
当初事件刚刚曝光时,有多位朋友来电话谈及此事。有朋友就说,你的老师李泽厚也被抄了,你这学生应该出来说说话吧!坦率地讲,得知汪晖涉嫌抄袭后,我的心情很复杂。汪晖是我在社科院读博士时的同学,我们是一个年级十八个人不同专业凑成一个班。在我的印象中,汪晖为人很单纯,做学问很踏实,是我们这个班中最有研究天赋的同学之一。他日后的学术成就也令我敬佩。2004年我主编了一部《中国学术年鉴》,还将他列入年鉴的“年度人物”( 尽管他的“新左派”思想我绝对不敢苟同)。这样优秀的学者怎能涉嫌抄袭?开始我一万个不相信。但是看了相关材料后,我的心情十分沉重、十分惋惜、十分遗憾、十分痛心。出于一种“为亲者讳”的心态,我没有响应朋友的要求,出来指责汪晖。
现在我写这篇东西,也不想过多指责汪晖,只是希望汪晖能够引以为戒。“国人皆曰杀,吾意独怜才”,汪晖凭自己的研究实力完全能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就,理应允许他继续发挥自己的研究才能。但是这样说,绝不是回护抄袭行为。固然不能以汪晖涉嫌抄袭就简单地抹煞他的学术成就,但是反过来,也不能以他的学术成就来替抄袭行为辩护。杜绝抄袭剽窃确实是学术活动的道德底线,这个底线不能以任何理由践踏。践踏这个底线的后果是可怕的:它将导致知识产权被肆意侵犯,学术道德彻底堕落,学术规范荡然无存。有关当局理应严肃处理任何涉嫌抄袭剽窃的学术不端行为。从这个角度看,清华校方对“汪晖抄袭事件”的态度,就很难令人接受。清华校方迄今为止,非但对“汪晖抄袭事件”不调查,不处理,对公众连起码的交代都没有,反而授予汪晖“国家特殊贡献津贴”,这种态度无异于倒行逆施,鼓励抄袭、放纵抄袭、嘉奖抄袭,向公认的学术操守挑战。我由此想到郭敬明抄袭事件。郭敬明被法院判了抄袭,性质比“汪晖抄袭事件”明朗的多。但就是这个大污点,并没有影响他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推荐他入会的还是文学界两位重量级人物,著名作家王蒙和著名文学理论家陈晓明。王蒙先生我素所景仰,陈晓明先生是我社科院读书时的校友,我也一直敬佩他的学问。但是对他们推荐郭敬明加入作协,我不敢苟同。当然不能因为郭敬明抄袭了就不再允许他写小说,但是法院判了抄袭还堂而皇之地加入作协,这在客观上不又是鼓励抄袭、放纵抄袭、嘉奖抄袭吗?
流风所被,影响恶劣。对抄袭剽窃的纵容,已经成了我国文化教育界的一大景观。现在有多少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在从网上荡?有多少官员企业家的学位论文是枪手代劳?代学生写毕业论文甚至成了一个产业,这比任何黄赌毒都更可怕。因此,目下中国,举国欺诈,遍地虚伪,形形色色的骗子招摇过市。
建议老同学汪晖,那个特殊津贴不要也罢。请问清华校方,尚未就“汪晖抄袭事件”对公众做出任何交代的情况下,就授予汪晖“国家特殊贡献津贴”,是否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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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映山红 (http://yingshanhong2010.blog.sohu.com/)
2010-06-15 22:56
发布者 先秦时代 (http://mqlmmm.blog.sohu.com/)
2010-06-16 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