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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性的世间  
我旅经这红尘,因着一株带露的白莲,而停留了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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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偶像与崇拜,法律和规则 2023-01-01 10:57:05

这两天放假了,颇有些闲情逸致,品品茶,写写文章,再到中文论坛里四下逛逛,很是惬意。无意间撞见了一场小纠纷,俺是个直性子,有话藏不住,索性就和一位网友探讨了些关于偶像的事儿。聊完了别人的偶像,俺扪心自问了一把,俺自己心中的偶像,又是什么样子的呢?

这就说来话长了。俺是个乡下孩子,小时候没见过啥世面,除了俺们屯儿,根本就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当时那些个大哥哥大姐姐们,有踢球踢得好的,有功课学得好的,有长得比俺高的,也有力气比俺大的,归根结底一句话,只要是有哪一方面比俺强的,基本上都是俺的偶像。印象比较深的,是邻居家的小翠姐,她比俺大四五岁,比俺高整整一个头,那叫一个英姿飒爽!小翠姐在学校里是大队长,每天早上全校学生集合做广播体操,她既是升旗手,又是领操员,独领风骚,妥妥的是俺的大偶像。

又过了几年,人长高了一大截,家里还添了台黑白电视,俺在那小小的屏幕里学到了不少东西。南太平洋上的大堡礁,北极的冰山,日本的东京塔,美国的帝国大厦,埃及的狮身人面像,东非的大草原,当然还少不了赵忠祥老师那磁性的声音,“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们交配的季节。”。那个时候书看得多了,除了动物们,对万物之灵的认识也在突飞猛进。俺还记得那一年的洛杉矶奥运会,许海峰拿了第一块金牌,女排姑娘们封了神,卡尔刘易斯勇夺四块田径金牌,重现了欧文斯的壮举。这些自然都是俺的新偶像了。至于小翠姐嘛,俺的个头已经和她齐平了,在学校里也当上了领操员,不仅如此,俺还会翻七百二十度的空翻,这个绝招她可不会。一句话,她已经不是俺的偶像了!

等到再大一点,更是狂得没了边,现实生活中的那些个老表们,已经完全不在俺的眼里。俺当时的偶像,是令狐冲这类餐风饮露的自由派隐士,是萧峰那种的悲怆豪迈的大侠,更是楚留香那样风流倜傥的情圣。

青春和浪漫的梦,总有醒来的时候。俺的诗和远方,在那一年被长安街上的子弹给击得粉碎。自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俺的偶像,成了无为避世的庄子,还有托尔斯泰笔下那个浴火重生的安德烈王子,以及慈悲为怀的释迦牟尼。

接下来就步入了社会,认识了众多的男男女女,结交了不少为了家庭,为了生活,为了信仰而努力的实实在在的人。他们背景各异,观点也大不相同,不过几乎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偶像。很多人的偶像是毛泽东,他们认为他可以带领我们过上好生活。俺有一个铁哥们,他的偶像是比尔盖茨,他认为他就是这个世界新的财神,也是他自己奋斗的目标。俺自己的父亲,他的偶像是周恩来,他认为周是中华传统文人精神的代表。俺单位有一位同事,他的偶像与众不同,是香功的祖师田瑞生。他因此被很多同事耻笑,不过他本人并不为所动,有一次聊天的时候他告诉俺,他觉得这位田祖师就是当世的活菩萨。

俺后来时来运转,出了国门,来到大洋彼岸读书工作。这期间见识了更多的饮食男女,很有意思的是,这些海外的朋友,他们的偶像,更是五花八门。俺的朋友里有虔诚的法轮功信徒,也有共产党的铁杆拥护者,有性解放运动的拥趸,甚至有地狱天使曾经的骨干,当然,也少不了LGBT的拥护者和反对者。最有趣的是,虽然他们的观点各异,偶像千差万别,可大家聚在一起倒是相安无事,觉得这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是个人自己的自由。对于这一点,俺是颇有些感触的,他们算是赶上好时候了,没见识过那人手一本红宝书,开口必念领袖语录的疯狂年代。

到现在过了知天命的年龄,俺的偶像,已经不是庄子,甚至也不是释迦牟尼了。当然他们都是俺所佩服的人,顺便插一句,俺还佩服其它的很多人,比如王小波,比如阎润涛,比如芦笛,比如四通桥的勇士,比如文学城里的好些个网友,太多了,估计可以说上个三天三夜。他们都是俺神交意会的师友。不过,俺现在觉得,我们每一个人,在人格,在觉性,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我们虽然是凡夫俗子,可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觉悟的因子,在这一点上,我们和释迦牟尼,和古往今来的所有贤者大德相比,不高也不低。而且他们并不是神,也不是什么十全十美的圣人,不值得俺去崇拜。当然,这只是俺的一家之言,认识俺的朋友都知道,俺喜欢胡思乱想,如果对某些朋友的理念有所冒犯,还请见谅。

话说回来,虽然俺现在没有崇拜的偶像,俺还是很尊重那些有着不同偶像的朋友,也非常尊重他们的信仰。比如说,俺有一些朋友修练法轮功,他们中有很多人的偶像就是法轮功的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海外,法轮功是个非常敏感的词儿,和民运一样,在广大海外华人心目中褒贬不一。俺是佛家弟子,不打妄语,俺读过李洪志先生的《转法轮》。虽然我觉得那里面的理念和俺自己宗门的修行法门不太一样,不过就如释迦牟尼所言,八万四千法门,度八万四千人,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修行之路。俺本人没有修过法轮功的心法,不过俺觉得它也是修行的一种法门,可能对某些人是非常适合的。

接着再说民运。俺本人没有参加过海外民运的活动,俺对某些民运人士的言行也不敢苟同;不过,和大多数的朋友一样,俺对追求民主自由的理念是很赞同的,俺非常尊重那些海外民运朋友的理想和执着。

在中国国内,这两者都是非法组织,一个被共产党叫作邪教,一个被冠以境外敌对势力。可是我们并不在中国,依据这边的法律,这两者都是公开合法的民间组织,和美国长枪协会,和基督教会,犹太教会,伊斯兰教会,佛教等宗教和教派组织的地位是一样的。顺便说一下,在美国,像这样的民间组织有上百万个,每个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公民都有信仰或是不信仰它们的自由。至于那些信仰法轮功或是赞同民运理念的人,那些崇拜李洪志或是崇拜民运领袖的朋友,虽然俺和他们的信仰并不一样,但是,我非常尊重他们的这种选择和自由。在俺看来,一个人在经历了世间的种种磨难之后,终于能够找到自己心灵上的归宿,是值得尊重,也是很让人欣慰的事情。至于说这种信仰是对是错?在俺看来并不重要,为什么呢?首先,信仰自由不是一句空话,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且俺觉得判断对错需要有一个标准,而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神,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资格去评判别人的信仰是对还是错,只有法律才是这样的标准。说到底,我们自己的心,才是最重要的。大家可以扪心自问一下,我们自己心中的信仰,真的需要别人的认可和评判吗?

我觉得只要大家能够遵守法律和规则,大家就有了求同存异的基础。而那些不尊重法律和规则,不尊重别人的自由和权利,蓄意人身攻击和侮辱他人人格的人或是政党,不管他们的理想再伟大,口号再崇高,也是我们需要唾弃,并坚决与之斗争的对象,因为他们的行为,动摇了我们民主社会平等合作的基础。

有很多人说法轮功是愚昧的。很有可能,不过俺还是那一句话,什么是评判愚昧和文明的标准?在俺看来,共产党的理念就非常愚昧,不过这并不妨碍它有好几千万的信徒呀。还有人说,法轮功是不科学的。这也有可能,不过换一个角度来看,佛教就很科学吗?基督教就很科学吗?俺曾经接触过不少耶和华见证人的信徒,他们反对输血,反对过度治疗,在俺看来也不怎么科学。可是为什么我们对他们就能够更加容忍呢?为什么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是基督徒,是佛教徒,而法轮功的信徒们就没有这样的自由呢?

美国的司法体系并没有关于邪教的法律界定,更没有什么反邪教法。这一点见仁见智,不过它里面的思想内涵还是值得我们好好讨论一下的。俺自己的理解是,在一个自由的国度,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自己信仰和选择的自由,政府不是我们公民的保姆或是家长,每个人都需要为自己的信仰和行为负责。美国历史上确实发生过一些惨剧。比如说1978年人民圣殿教900多人惨死的事件,1993年布兰治.德拉卫迪安教80多名成员在德州丧生,1994年天堂大门教39名教徒集体服毒自杀事件,等等。有些朋友可能会说,如果当年政府提前取缔了这些教会组织,不就可以拯救这些无辜的生命吗?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大家有没有想到一点,现在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人自杀,这里面有基督徒,有伊斯兰教徒,也有佛教徒,我们是不是因此就应该取缔基督教,取缔伊斯兰教,取缔佛教呢?再来看看中国的情况,中国共产党的宣传口号,诸如“以鲜血浇灌理想,用生命捍卫信仰”,“为了共产主义理想勇于牺牲”,这些东西,在我看来是比较偏执,也是反人性的理念,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就此取缔共产党呢?

总结一下,俺自己的观点是,每个人都有崇拜自己偶像的自由,也有不崇拜其它偶像的自由;任何人或是政党,都没有强迫他人去崇拜其它偶像的权利,也没有强迫他人放弃崇拜自己偶像的权利。信仰是自由的,是受法律保护,当然,也是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的。

浏览(6651) (104) 评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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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平等性 回复 奥维尔 留言时间:2023-01-05 08:50:09

哈哈哈,网友所言的确是有很多实际例子的。我自己的看法是,从自己做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尽量做到对事不对人。讲出自己不同的观点,但是不要在道德,人品,地位,或是出身等方面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当然,这只是俺一家之言,每个人的视野和角度不同,所采用的方式也必然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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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文化低 留言时间:2023-01-05 08:44:41

网友说得有道理。不过呢,吹牛并不违法,俺自己也经常自吹自擂,俺觉得这并不伤大雅。有的人不信,自然也有人信。至于说到自洽,信仰不是科学,逻辑上是否自洽并不是最重要的。而释迦牟尼是不是有生死,这个要看出什么角度。从世俗的角度,他出身王室,归于涅槃,当然是有生死。而从胜义的角度,他是觉者,他在这个世间生活而不为生活所困,他已经洞察了世间一切的本质,并且能够在这个不完美的世间或是超世间任运圆成,哪里还有什么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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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维尔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3-01-05 07:25:39

理解你的意思,但真正的问题不是概念,而是具体的操作。反对土共容易,但对于生活在美国西方的人来讲,土共没啥相干,相干的是“像这样的民间组织有上百万个”。

赞同你的人,其实大多也只是停留在概念上,碰到具体的“民间组织”,那个深仇大恨啊!仇恨到又回去跟土共亲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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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化低 留言时间:2023-01-05 06:59:55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未来需要面对的问题是:他自称是佛主转世,功力比佛祖,耶稣都高。

但无法否认的是,李洪志是个人,是个肉身,未来会有生老病死。但佛祖有生死吗?一套理论不能自洽未来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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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盘桓 留言时间:2023-01-05 06:42:25

网友所言很有道理!是的,每个人都有信仰的自由,也有批判不同观点的自由。只不过,我觉得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就事论事。比如说法轮功,我自己觉得他们的“三退”(退党退团退队),数据上的虚假成分太多,我自己是搞科学的,对这一点非常反感。再就是法轮功的矛头所指,一贯针对江泽民,对胡锦涛和习近平则非常友好,并希望他们能帮法轮功平反。我个人的看法是,共产党的专制制度才是真正的罪恶之源。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共产党专制和独裁统治的制度,不管是胡锦涛还是习近平,或者是换了薄熙来,李克强上台,都是换汤不换药,而我们中国人应有的权利和自由,还是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和尊重。但是,我们在批判别人观点的时候,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大家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如果因为不同意别人的观点,就故意丑化或是矮化他人,比如说给人带大帽子,什么轮子,什么雷哄稚,最近芦笛先生写文章,讲什么“就算拙作触动了你的G点,让你身不由己地发生潮吹”,我觉得都是不可取的。侮辱别人的人格,其实说到底,就是侮辱自己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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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奥维尔 留言时间:2023-01-05 06:23:35

谢谢网友的留言。如我文中所说,那些不尊重法律和规则,不尊重别人的自由和权利,蓄意人身攻击和侮辱他人人格的人或是政党,是我坚决与之斗争的对象。具体的例子有不少,如纳粹那样的死老虎就不说了,现在的社会,从大了说, 有中共这样的专制独裁,蓄意剥夺并侵犯中共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政党。从小了说,在中文论坛,有不少污言秽语,人身攻击的言行,我想,如果大家都能站出来与之斗争,这样的言行会收敛很多,中文平台的氛围也会更开放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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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盘桓 留言时间:2023-01-05 01:38:55

【每个人都有崇拜自己偶像的自由,也有不崇拜其它偶像的自由;任何人或是政党,都没有强迫他人去崇拜其它偶像的权利,也没有强迫他人放弃崇拜自己偶像的权利。】

说的很对。但每个人也都有批判、揭露某些“被崇拜者”的荒谬、虚伪和恶毒的自由。

比如,你有崇毛的自由,我有批毛的自由;你有信仰法轮功的自由,我有揭露他们的谎言的自由,比如,他们所宣扬的“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中,说多少万10来岁的少先队员当着老师同学的面,宣布退出少先队,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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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奥维尔 留言时间:2023-01-04 23:35:14

并坚决与之斗争的对象。

----

人人叫好的宽容文章,但这才是本文的精髓。

何不具体排列一下,坚决与之斗争的对象究竟有哪些?

一定很有趣。

据我所知,美国长枪协会很多人”坚决与之斗争的对象“之一,好像被纽约州斗垮解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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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双不 留言时间:2023-01-03 17:40:36

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7130/202111/16140.html),文章的最后一段就阐述了我自己所认为的真正的自由,“如果能够看到这个世界的善和恶,也能够理解别人眼中不同的善恶观,我想我们就有了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的因子。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圣人。我以前写过一篇博文,阐述了一个观点,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我虽然是个佛家弟子,但是我并不觉得释迦牟尼是什么圣人,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修行人,同样有生老病死,有喜怒哀乐。只不过,他是觉者,他在这个世间生活而不为生活所困,他眼中的世界,不仅仅是花开花谢,而是洞察了这一切的本质,并且能够在这个不完美的世间或是超世间任运圆成。


我另外一个朋友问了我一个很深刻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自由呢?


这个呢,在我看来,就是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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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双不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3-01-03 17:02:25

相对自由能不能算是自由?很大的问号。

佛家弟子包容性要好些,因为佛家没有上帝。相比较而言基督徒包容要难得多,本身信仰就是排他的,很虔诚的教徒应该无法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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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23-01-03 14:48:33

多谢阿妞姐鼓励!我觉得这个世界是不完美的,是需要有妥协去平衡的。我想法治的基础,是立法,执法,和司法的独立性和严肃性,是不能讲人情的。而宽容的心态,是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怎么样更有效地和不同的人,不同的组织,不同的见解和观点,进行沟通和合作。当然,我自己是一个修行人,宽容的心态,还能帮助我自己认识到自己的局限性,能够有可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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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妞不牛 回复 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3-01-03 12:19:04

【有不少我们海外华人朋友,虽然生活在民主社会,对公开合法的一些民间组织,比如说法轮功和海外民运,还是有一些偏颇的看法。我觉得这种现象,一个是因为共产党的宣传机器极其有效,一个是因为我们自己,还需要有更加宽容的心态。】

说得好!这个“宽容的心态”,就是西方自由民主法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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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相食 留言时间:2023-01-03 11:35:35

多谢网友鼓励!您说的非常好,我所表达的其实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些常识和我们做为民主国家公民的基本素养。至于我题目中所说的敏感话题,是因为即使是现在,还是有不少我们海外华人朋友,虽然生活在民主社会,对公开合法的一些民间组织,比如说法轮功和海外民运,还是有一些偏颇的看法。我觉得这种现象,一个是因为共产党的宣传机器极其有效,一个是因为我们自己,还需要有更加宽容的心态。

回复 | 4
作者:平等性 回复 双不 留言时间:2023-01-03 11:29:13

至于说到信仰的深度,是不是能够容纳不同的信仰,这一点其实不需要用到我一个凡夫俗子的例子,让我们看看历史上所公认的几个信仰的深度几乎到了极致的人。比如说,释迦牟尼,他是怎么看待当时古印度的其他教派的;再比如,孔丘,他是怎么看待诸子百家的。根据现在的一项调查,有近70%的基督徒成为其他宗教信仰也能通往天堂,我本人认为这是境界上的一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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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双不 留言时间:2023-01-03 11:20:32

谢谢网友的留言!网友提到 “必须遵守法律意味着否定了自由。换句话说就是自由并不存在,除非你的信仰于法律正好雷同。” 这个问题非常好,是一个绝对自由和相对自由,以及法律和自由的相对性的问题。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在现实社会中,绝对自由是不存在的。可是,还是有很多人把个人自由与法律对立起来。其实遵守法律和规则,是我们在现实社会中能够共存,并最大化地享受个人相对性自由的基础。这是因为,法律保护了我们每一个人的自由,不会轻易被别的人或是政党所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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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双不 回复 留言时间:2023-01-03 11:11:48

【我本人是佛家弟子,而我太太是基督徒,我女儿是无神论者。我觉得我们彼此尊重各自的信仰,非常融洽。有时候还能够有机会探讨一下彼此对世界的理解,何乐而不为呢?】

说明你们信的不够深。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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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双不 留言时间:2023-01-03 11:06:58

【信仰是自由的,是受法律保护,当然,也是建立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之上的。】

必须遵守法律意味着否定了自由。换句话说就是自由并不存在,除非你的信仰于法律正好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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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食 留言时间:2023-01-03 08:55:09

天雅阿妞艺萌的评论都很到位,吾不赘言。

博主表达的其实是现代文明社会(包括繁体中文的台湾)的常识和公民的基本素养,但对大多数简体中文的“大陆人类”确实是敏感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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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平等性 回复 coolboy 留言时间:2023-01-03 07:06:53

多谢网友分享,非常有见地!我自己的体会是,追求科学和自己的信仰在很大时候其实并不矛盾。我觉得哥德所总结的人活着需要有信仰才能产生出幸福感是有一定道理的,对未知领域的探求是很多人的兴趣,对某些人更是一种使命感,可是科学也有自身的局限,不能包治百病。只不过需要认识到一点,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信仰并不是什么绝对真理,那不过是很适合自己的一种哲学理念罢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包容不同的观念和其他人不同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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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olboy 留言时间:2023-01-03 04:12:21

才到美国时常与向我佈道的基督徒们辩论。有次我说:我不信上帝的存在,也不信祈祷的作用。其实我明天就有重要的考试,你现在就可以对我祈祷,让我明天考试结果很坏。我不信这种祈祷,自然也不会怪罪你。结果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慎重祈祷希望我明天考试获得一个好成绩。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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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olboy 留言时间:2023-01-03 04:01:04

好文。很好地解释了不同人所应有的不同追求。我对此问题的理解是基于哲学家哥德的名言。哥德说:
  "He who possesses art and science has religion; he who does not possess them, needs religion." ---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哥德)
人的生活需要有追求才有意义,人活着需要有信仰才能产生出幸福感。按照哥德的意思,科学和艺术本身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其实也就是一种宗教。大家知道,不同宗教之间的观点常常是不可调和的。同样,对于真正追求科学的人(逻辑性,客观性,探究为什么等),他(她)也是无法忍受宗教的行事方式的(不容置疑的权威性、命运注定等)。现在问题来了,追求科学和艺术这一特殊形式的“宗教”并不是每个人说做、想做就能马上做到的。那是需要一定的(知识、文化等)积累才能真正地做到,也即才能主动地真心实意地去追求(与官衔、职称其实也没多大关系)。按照哥德的意思,对无法真正追求科学和艺术的这一类人,他们确实需要上帝形式的宗教来加以追求或信仰。

回复 | 2
作者:平等性 回复 艺萌 留言时间:2023-01-02 17:26:56

多谢您的鼓励!很高兴网友喜欢我的文章。我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理念和追求,只不过这个世界很大,许多人有着和我们自己不一样的视野和角度,那都是很正常的,也是值得我们相互尊重的。祝网友新年吉祥!

回复 | 3
作者:平等性 回复 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23-01-02 17:24:29

多谢阿妞网友!我这几年一直在文学城写文章,不过,我也很关注万维的好帖子。阿妞姐的帖子我看过不少,非常有见地,是我很喜欢的类型。祝新年快乐!

回复 | 1
作者:艺萌 留言时间:2023-01-02 16:48:16

值得置顶的好文!给一个大大的赞。对于法轮功以及海外民运的态度就是检验一个人对西方自由民主理念真正理解的试金石。

回复 | 12
作者:阿妞不牛 留言时间:2023-01-02 15:38:08

好文!用朴实的语言文字,表达了欧美民主自由国家社会的根本性理念与真实现实与包容。这对于“大一统教”的国民,远远比听大道理更振聋发聩。

回复 | 11
作者:平等性 回复 天雅 留言时间:2023-01-01 20:36:25

多谢网友支持!

回复 | 1
作者:天雅 留言时间:2023-01-01 17:13:38

很好的文章。忒别是关于法轮功,和海外民运的见解。赞一个。

回复 | 8
作者:平等性 留言时间:2023-01-01 12:46:11

对不起,白草网友。我来万维不久,还不太熟悉它的操作,不小心误删了您的评论,非常抱歉!下面是我对您留言的回复,祝您新年快乐!

谢谢您的分享!我觉得法律的边界是有严格定义的,这也是司法机构能够判定违法与否的依据。我个人认为,当个人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和法律有所冲突的时候,不违反法律就成了每个公民都需要遵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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