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无数矗起的高楼,自然而然会想到上海闵行整栋倾倒的那座高楼。专家们曾经找出了很多工程技术上的原因。其实,在笔者看来,真正的原因是天怒。 法院认定上海闵行倒楼案主要责任人阙敬德犯贪污罪,张志琴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两人均被判了无期徒刑。 倒楼案牵出了一个贪污案,确切来说是挖出了两条侵吞国有资产的蛀虫。 1995年12月,被告人张志琴、阙敬德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委派,分别担任梅都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及董事、副经理。2000年10月,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张志琴、阙敬德侵占梅都公司资产价值3,370余万元。 利用当法人代表的权力就可以成功地侵占公司3,370余万元的资产,多么容易!如果梅都公司属于国家,就是侵占了国有资产,如果属于集体,就是侵占了集体资产。显然,这两个十年前的千万富翁,如今的亿万富翁,是靠明抢暗偷起家的。 改制前还是骑自行车,赶公交车的两位老兄,别说是属于哪一级别的官员,就连正式公务员都不是。不过是被一个小得不要再小的政府机构派去当了法定代表。一法定,就把社会财富法定进了他们自己的腰包;一改制,就把他们自己改制成了千万富翁。何况这个3,370余万元是2000年的钱,到了十年后的现在该是什么概念?他们用侵占国有资产的方式完成了他们资本的原始积累,再用这些资本造楼房赚取百姓手中更多的钱。有了这样的榜样力量,后继之人还能不贪污?还能不受贿吗?还能不变本加厉?还能不去把失去的机会补回来?其实要铲除腐败,应该从铲除已经得手的蛀虫开始。 一个镇的征地服务所是一个没有级别的政府机构,这样的机构在中国的数量不会少于几十万,这样的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不会少于百万千万。这千百万分之一的人竟然也能在中国的改制浪潮中捞得盆丰钵满。他们再把捞来的钱放进房地产的膨化机中,经过多次膨化,亿万富翁炼成了。看到如此罪恶行径,天神岂能不怒? 整栋楼房倾倒,把压在楼底下的罪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期徒刑的判决是迟来的正义,天意不可违啊!《周易》中有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把几千万国有资产放入自己的口袋是积了不善,现在有了余殃,这是天怒人怨的结果。 在改制中伸黑手的何止张志琴和阙敬德两个人?压在千千万万高楼下面的丑恶何止一件?愿天怒之剑护佑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