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一种游戏,从一分钱开始,在经过每个人时,仅仅增加了微不足道的一点点,没多久,一分钱就变成为一辆汽车,甚至一栋房子了。这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辩证法。
在我的记忆中有过这么一件事:还是在一个人靠十块人民币可以生活一个月的年代,有一个省里的中国象棋高手被判了徒刑,罪名:毁坏和伪造人民币。 如今造假币,几乎和制币厂造真币一样,起码要制版。但在那个年代,那个象棋高手却用了一种最简单的方法做出了和真币一样的十元人民币。他的方法是这样的:用九张人民币在每张不同位置剪断,然后再一一移位,交换后对接粘贴,最后变成十张比正常短一点的“真币”。
不讲法律和道德层面的问题,不可否认那个象棋高手是个绝顶聪明的人。把十个“短一点点的感觉”加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人一个月生活费。“短一点点的感觉”是个什么概念?就是一般人会忽略,不注意,不计较。这个“不注意,不计较”只要有一定的量,就是一笔极大的财富,就能完成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小时候,有一个在银行工作的邻居,因贪污被开除出了银行。他的手法就是在每一捆的人民币里抽掉一张,也是利用人们很难觉察的少一点点的感觉累计成了一个大贪污犯。但是现在的人更加聪明了,拿掉一张真的,混入一张假的,增加了一道工序,但减少了很多风险。笔者不止一次地从银行里收到过假币,一堆钱不可能一张一张地过目,但到了使用时,被人踢了出来,只能自认倒霉。
银行里流出假币,大概不会是银行故意的,但谁能保证银行里没人会用假币偷梁换柱?一百元一根的柱子,只要每天换掉十根,几年后就能换回一栋房子。当然为官有权者更容易了,五鬼搬家,连抽都没有必要抽,可以连捆搬回家,有时甚至搬都不要搬,钱在外面溜达了一圈后,进了自己在国外的账户。如今干这种脑力劳动的人,也应了一句老话:吃力不赚钱,赚钱不吃力。如果今天还有谁因为剪了九张人民币变成十张而被判刑的话,进了监狱肯定可以当犯人的领导了,这种罪还能算罪?这种犯人还能算犯人?
上面所述之人,其实还不是最聪明的,仅仅是钻了空子。如果管理严格,制度完善,都会露出马脚。雁过留声,人过留痕,一切犯罪几乎都会留下痕迹。但有一种既玩量又玩概率的把戏,就很难被一般人识破了。
赌球令人疯狂是因为进账可观,不然蹩脚的中国国家足球队不会从上到下都烂在赌球里了。网上玩赌球更是疯狂,由于在网上玩的人留下了自己的信息,极易被人利用。你既然喜欢赌球,那么投其所好,一个不速之电邮登门到访:“我可以帮助你猜中,如果你把多少多少钱汇到我的账户的话。”为了让你上钩,他会免费猜给你看。猜中一次,你不会信,当然也不会汇钱给他。第二次,他又会发一个猜球的结果给你,如果又中,你不可能无动于衷,肯定有些心动了:“要是自己提前押上去,现在已经赚大钱了。可惜!这次机会又错过了”。但是你马上会想到:“时下骗子太多,不要轻易上当。”到了下一轮足球决赛开始前,那个神秘人的“神奇”猜球术必然又会出现,而且最后又会被猜中。那时,你肯定坐不住了,肯定急着想把对方要的五百或五千元的小钱尽快汇过去,这样可以早一点得到那个百发百中的猜球术了。一旦钱过去,那个人肯定从此消失。
那个人是如何做到百猜百中的?这里就是一个量的问题了。两个队比赛,只有三个结果,输、赢和踢平。假如他有一万个对象,给每个三分之一发去三个不同的结果,必然会有三分之一的人被他网住。到了下一轮比赛,他的对象只剩下3333个了,再把输、赢和踢平三个不同的结果分别发给各有1111人的三个组。到了比赛结束时,可以肯定已经有1111个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一鼓作气,继续再干。把余下的1111个人再分成三组,每组是370个人,那三组人又会得到输、赢和踢平三个不同的结果。在被他押对的370个人的眼中,他已经是神仙了,三押三中,都会急着把钱汇给他。如果开价是每人500元,那么几天后,他已经有了18.5万的收入。如果开价是每人5000元,收入就是185万。如果开始时的对象是10万,那么他已经是一个千万富翁了。
几十年前,一个象棋冠军不过是玩了九张人民币变成十张的把戏,已经是一个惊天大案了。如今在网上随便玩玩, 就成了百万、千万富翁,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时势造英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