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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小要常为,恶小不可为” 2024-03-29 18:35:41

经文: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8)


一:”善小要常为”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意思是说:不要因为有的”善事”太小,觉得不值得就忽略不做;也不要因为”坏事”不大,算不得什么就去做。

”善行”有大小之分吗?生活中有惊人之举、被人称赞的"大善”的,如,修桥补路、舍己救人,或捐百万千万金钱给大学或慈善事业等;也有不为人知的"小善”,如:孝敬父母、敬老爱幼、拾金不昧、解囊相助、助人为乐,甚至小到微乎其微对人说声”对不起”或”谢谢”等。生活中常见的皆是所谓的"小善”,而"大善”所见不多。

"行善”是人的本分,所以,人行善没什么可夸的,因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神且把”良心”放在人的里面。这也是人的价值所在。虽然人犯罪后灵与神隔绝,但良心的功用还没有完全被罪"污染浸润”,加上地上法律的制约,人对基本的善恶标准有一些相对的认识,否则地上就完全是一个"兽性”世界。而神造的其他活物与人不同,既没有神的"形象”,也没有神所赐的良心。

其实,"善恶之事”皆不分大小。有时不起眼的"小善”,却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甚至改变一段历史。

圣经里有一卷书叫"路得记”,一开始就讲到常人所见的婆媳之间的真实故事。(参见路得记1章)

以色列领袖摩西死后,由约书亚带领以色列人进入迦南地。约书亚去世后,以色列民进入士师时期。然而可悲的是,百姓没有遵行神的吩咐,灭尽迦南地的七族,他们反而随从当地外邦风俗,与外邦人通婚,又拜别神。所以,神的咒诅临到他们:常把他们交在外邦人手中,被外邦人攻击;应许之地也常有各种饥荒。

故事中的婆婆拿俄米,就是因为饥荒随著丈夫、带著两个儿子离开家乡到摩押地避难。在此期间丈夫去世。儿子各娶了当地女子为妻。未曾想到,十年后,两个儿子也死了。这时婆婆拿俄米”听说耶和华眷顾他的子民,赐粮食给他们,就带著两个媳妇动身从摩押地回来。” 

起身之前,婆婆劝说两个媳妇回自己家,并祈求神给她们祝福,说:”’愿耶和华恩待你们,像你们善待已死的人和我一样。愿耶和华使你们各人有机会再嫁,找到归宿。跟著亲吻她们,她们就发声大哭,说:’不,我们一定要跟你一起回到你同胞那里去。’” 然而拿俄米继续劝说两个儿媳,不断称她们:“我女儿啊,...我女儿啊,...”你们回去吧,为甚么要跟我去呢?....” 后来,大儿媳听了婆婆劝告,回本家去了,而二媳妇路得,却舍不得离开婆婆,决定跟婆婆到她从未去过的陌生之地。(参见路得记1:8-14)

婆婆仍然继续劝说路得,说:“‘你看,你嫂嫂已经回到她同胞和她的神那里去了。你也跟著嫂嫂回去吧。’ 路得说:’请不要逼我离开你回去不跟从你。你到哪里去,我也要到哪里去;你在哪里过夜,我也要在哪里过夜;你的同胞就是我的同胞,你的 神就是我的神; 你死在哪里,我也要死在哪里、葬在哪里。除非死亡把你我分离;如果我离开你,愿耶和华加倍惩罚我。’ 拿俄米看路得坚决要跟她走,就不再多费唇舌了。”(路得记1:15-18)

世上婆媳关系应该是最难处理的人际关系之一。从婆婆拿俄米和两个媳妇的简单对话,不难看到她们的婆媳关系相处得极其融洽。相信她们平时都没有忽略不起眼的"小善”,尤其是婆婆拿俄米,才会呈现出这样一副美景。她们的"善行”稀松平常,不是什么"伟人之举”,对话也没有"惊人之言”,但是,婆婆和路得的"善行”,对世界历史的影响却是惊天动地!

1.婆婆拿俄米的特质

第一,她是一个认识神敬畏神的老人,处处考虑别人的利益。从第三章可以进一步看到她为媳妇路得的未来著想。她对媳妇说:“女儿啊,我不是应当为你找个归宿,使你得到幸福吗?” (路得记3:1)

第二,她的丈夫和两个儿子都死了,她没有考虑到自己已经年老,需要被照顾,反而考虑儿媳的益处,劝说她们回娘家。

第三,她祈求神祝福两个媳妇,像恩待她一样,并求神让她们有机会再嫁。

第四,她平时对待两个媳妇像自己的女儿一样。她在劝说儿媳时,一连串说了几次"我的女儿们啊,我的女儿们啊”。

第五,从儿媳妇口中得知,婆婆拿俄米平时在两个外邦媳妇面前有美好的见证。路得对婆婆说:"你的神,就是我的神”。

2.媳妇路得的特质

第一,她丈夫死了,自己还尚年轻,留在家乡再嫁,合情合理,而且也是婆婆的心愿,并非自己要丢下孤寡婆婆不管,在良心上完全过得去。

第二,虽然她是外邦女子,但是因著婆婆对神的敬畏,她看到这位神何其真实而美好,所以,她愿意认识这位神,把婆婆的神,当作自己的神。

第三,她也是一个敬畏神的女子。虽然婆婆一再劝说,但她不顾及自己的未来,选择到婆婆的家乡,一个她不熟悉的地方,要终身陪伴婆婆。

正因为这对婆媳对神的敬畏,路得成为以色列王大卫的祖母,而这位救世主,耶稣,成为大卫王的肉身后代。(参见马太福音第一章家谱)

这段婆媳故事,清楚地说明:

第一:"小善”给人心灵上的震撼,远远大于人眼中修桥补路"大善”所带来的果效。前者可以改变人的一生;后者,衹是行善之人的虚荣得到满足。

第二:路得能够认识这位神,她不是从婆婆的理论知识上得到的,而是婆婆平时的美好见证对她的影响。所以,最有力的传福音方法,是个人的生活见证,而不是给非基督徒一套基督教理论。

写到这里,不由地想到有一个姐妹的经历。她刚出国不会开车,也很孤独。就在这时,房东帮她联络到教会的弟兄姐妹,开车接她到教会。那时关心她有两对夫妇,她自己不记得他们跟她讲了些什么,但是她一直忘不了的是,他们的谦卑热情;常常带著小礼物来看望她,甚至给一个素不相识、初来乍到的人很多帮助。他们的见证让她迄今记忆犹新。她说当时她心里有一个念头:”他们的神怎么可以使他们的’品格’那么高尚啊? 以后我也想认识他们的神! ”

后来她辗转搬家几个地方,这些有爱心的房东和那个教会的两对夫妻,根本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不晓得后来她信了主。因为神的怜悯,这些弟兄姐妹爱心对她的影响,她认罪悔改、成为基督徒。这两对夫妻和那个房东,根本不知道在人看来衹是一些不起眼的"小善”,却使得这个姐妹的一生,包括她的婚姻,以及她的后代,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影响。

从这个姐妹的经历,可以看到,"小善”可以拯救一个人不死,不是么?


二:恶小不可为

如果人在"小善”上疏忽不做,必然在认为不起眼的"恶事”上去行。例如,夫妻吵架不能彼此原谅,久而久之就必产生彼此相恨。而”恶事”虽小,却会使人偏离正路、渐渐堕落,甚至触犯法律、酿成大祸。

圣经"士师记”里有一个名叫参孙的士师,在母腹里就被神拣选为"拿细耳人”。参孙最大的缺点是好色,放纵情欲。在他看来,男人风流天经地义,不算什么。故事指出,他喜欢的第一个女人虽然是外邦女子,但却是神旨意,因为神要借机攻击非利士人。(参见士师记14:4) 后来他又喜欢上了一个妓女,紧接著又看中另外一个外邦妇人,名叫大利拉。由于参孙迷恋这个妇人,非利士人就利用大利拉诱惑参孙讲出他力大无穷的秘密。而参孙当时完全堕入情欲的罪中,对所发生的事瞢然不知。最后,他被第三个妇人诓哄,道出他力量的秘密。他不但失去神所赐的力量和同在,而且被掳,被非利士人剃去头发,眼睛也被剜了出来。最后他向神祷告,祈求神再次赐力量给他。神怜悯、聼了他的祷告,使她他”死时所杀的人,比活著所杀的还多。”(士16:30)

看看生活中几个实际例子。

1.夫妻吵架

前些日子,报纸新闻连篇累牍地报导一件凶杀案:矽谷华人精英殴打妻子致死。丈夫不是失手打死妻子,而是活生生一拳一拳把妻子打到死才罢休。有人说:"这是多大的恨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相信这对年轻结婚不久的夫妻,开始一定是小吵小闹。起初因为仍有"恋爱”时的"馀热”,彼此还能够原谅,就像常人说的:床头吵架床尾和。随著吵闹次数的增加,对这种"小恶”习以为常,双方都开始弃"小善”而不为,不肯原谅对方。当然最终后果,就是力大的丈夫以暴力制服太太,甚至夺去太太的生命。

2.眼目情欲

亚当夏娃犯罪的起因,就是来自于: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当撒旦用谎言引诱他们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违反神的命令时,夏娃”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创世纪3:6) 在人看来,吃个树上果子,小事一桩,神何必小题大做动怒呢?问题不在于"果子”,而在于他们对神命令的藐视,想自己做神。

从此,始祖的罪性代代相传。到了亚当夏娃的儿子,罪性和罪性完全凸显出来。大儿子该隐平时不注意制止"小恶”,当他献祭给神时,神看不中他的人,也不接纳他所献的祭物,却看中他弟弟亚伯的。因此,他就愤愤不平。神立刻警告他要止住罪,否则,罪会捆绑他,但他仍然充耳不闻、一意孤行,最后竟然杀了弟弟。(参见创世纪4章) 这就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庄杀人案。

所以,不制止"小恶”,最后就会酿成"大恶”。

很多人觉得,看看色情的电影或书籍,衹是”饱饱眼福”而已,又不是实际出轨干"坏事”,没什么了不起的。看看现今的"自由时代”,乱伦、同性恋,以及出轨之事,比比皆是,远远超过"传统时代”。甚至还未长大成人的小学生,都会做出非他们年龄所应该做的事情。

可悲的是,人们忽略了一点,就是很多事情被眼睛看到后,是会"入心”的。比如,常常看别人有而自己没有,会由"羡慕”产生"妒嫉”,然后到"恨”。"羡慕”,是别人有,希望将来自己也有;"妒嫉”是别人有,生气为什么自己没有;到了"恨”,就是巴不得自己没有,别人也没有。所以,"羡慕”并不是"中性,在它里面”隐藏著"恶”,是"恶”的启动者。

3.小赌怡情

有人觉得赌博不是"恶”,"小赌怡情”嘛,玩玩而已,认为也是自己的事,赢钱自己高兴,输钱也是自己难过,跟他人无关,不会伤害到别人。

曾经认识一个人,以前在国内一家贸易公司担任副经理职务。由于公司想在国外拓展业务,便开了分公司,派他来主管国际业务,太太和儿子随后也跟著过来。公司一下子拨款七十万美金到分公司账上,用于薪水、公司费用以及业务开发。公司给的薪水不错,在好学区租了很大的House,每天开著豪华车,令人羡慕。

不久他开始喜欢光顾赌场。第一次,他发现自己的"手气”不错,赚了几百块钱,觉得赌博不但有娱乐性,同时还可赚点零花钱,何乐而不为? 后来他的运气就没有那么好了。人是越输越想赢,输得也越多。他说有一次他投入很多钱,眼见五万元到手,可是他没有钱加赌,便失去机会,本钱也统统丢进去。从此,他一想到那次的事,就懊悔自己钱少。他希望以后这样的机会再次出现,就不断赌,一发不可收拾。最后想到挪用公司钱、先暂借用用,赢了钱就还回去。哪里想到,最后他把公司钱统统输光,分公司业务不得已停止,到处拉其他人合伙投钱,掩饰他挪用公款的事。

我认识他时,他的分公司已经"名不副实”,虽然分公司名头仍在,但已是别人的资金,他在为别人打工、靠联络手中的客户赚点小钱。他已经被赌瘾紧紧捆住,衹要手里够一百美元,他都会进赌场。他跟周围朋友能借的钱都借过,经常有人堵著家门口向他索债。后来因为付不起房租,不得不搬到一房一厅的公寓里,豪华车也卖掉,妻子每天只好骑自行车到制衣厂打工、维持家里生活。但妻子执意账务分开,一分钱也不给他,甚至把他赶出家门....。

"恶小为之”,久而久之、日积月累,就酿成”大恶”,伤及他人。这是人不认识神的悲哀。


三:如何区分"善与恶”?

什么是"恶事”? 所有不符合神心意的,在神眼里都是"恶事”。所以,不信神的人,叫"恶人”。相反,什么是"善事”呢?就是符合神心意,祂眼里看为美的一切事。

如果没有神的绝对原则做标准,世上的"善恶”界限是模糊不清的,也无从谈及"善与恶”。

圣经说:”耶和华所恨恶的有六样,连祂心所憎恶的共有七样:就是高傲的眼、撒谎的舌、流无辜人血的手、图谋恶计的心、飞跑行恶的脚、吐谎言的假见证、并弟兄中布散分争的人。”(箴言6:16-19)

”骄傲”乃是”恶习”之首,认为自己高于神;”撒谎”,以为神不知道。两者都是无视神的存在。

圣经诗篇里说道:”恶人的罪过,在他心里说:’我眼中不怕神。’ 他自夸自媚、以为他的罪孽终不显露、不被恨恶。他口中的言语尽是罪孽诡诈,他与智慧善行已经断绝。他在床上图谋罪孽,定意行不善的道,不憎恶恶事。”(诗篇36:1-4)

保罗提醒信徒生活中一些"小恶”,会影响与神的关系。他说:”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以弗所书5:19-21)

然而,人靠自己能行出"善”来吗?

人偶尔会做一点善事,然而,持久行善的人在世上却找不到。就如圣经所说:”神从天上察看世人,要看看有明慧的没有,有寻求神的没有,他们各人都偏离了正道,一同变成污秽;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诗篇53:2-3)

“圣经说:”我们众人都像不洁净的人,我们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 (参见以赛亚书64:6a)

当人在一些"小善”上忽视不去做,即,不以"善小”而为之,人的心就会渐渐"硬化”,久而久之反而会”以恶小而为之”。


四:如何保持”以善小常为之”?

1.必须有神的生命

因为人被罪污染, 其善行失去了"善”的本意。唯有认罪悔改、得到神的生命,成为新造的人,使旧的”老我生命”渐渐改变,人才能真正行出符合神心意的”善”来,荣耀神的名,并且靠著圣灵的帮助,即使受挫也不会丧志,仍然可以可以持续到底。这是未有神生命的世人做不到的。因为”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 世上实在没有。” (传道书7:20)

因为世人承袭了亚当的罪性,所有人都没有行善的能力, 即使偶尔行善,都是带著污秽,动机不纯:要不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要不为了使自己出名,得到人的称赞。

而基督徒”行善”的能力和动力,是从圣灵来的,是为了别人的益处,也是为了荣耀神的名。如果没有神的生命,第一,人对"善”的定义不清楚,都是来自个人相对的理解;第二,人”行善”的动机多数不纯;第三,人”行善”的能力有限,因为没有神的能力和爱的充满,人衹能偶尔做一点点而已。

人有了神的生命,就会行出神喜悦的的”善”来。保罗说:”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以弗所书2:10)

保罗也提醒信徒:”总要察验何为主所喜悦的事。”(以弗所书5:10) ”好叫你们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悦, 在一切善事上结果子, 渐渐的多知道神。” (歌罗西书1:10)

基督徒的”善行”, 是神在各样善事上成全我们,叫我们遵行祂的旨意,又借著耶稣基督在我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将荣耀归给我们的神,直到永永远远。(参见希伯来书13:21)

实际上,基督徒的"善行”并不完全、有瑕疵、也不尽令人满意,但是,如果是出于单纯的动机、诚实的心,即使有缺失,也会蒙神悦纳,”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表,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16:7b)

然而,“善行”并不是一个人得救、进天堂的条件,而是人得救之后生命的自然流露。一个人想得救、有神的生命,必须承认自己有罪,愿意悔改,接受耶稣做救主和生命的主。

2.必须常常依靠神

其他宗教大多"劝人为善”,而基督教信仰并非如此。"劝人”来自外界的鼓励和劝勉,不是出自内心的”自愿”;基督教信仰是先得到神的生命,然后自然而然、由里到外表现出的"善行”。

神是"善”的本体,人与神的生命连接上,并且如同枝子一直接在树干上,自然就会不断结出"善行”的果子来。主耶稣说:”我是真葡萄树,我父是栽培的人。.....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甚么。(约翰福音15:1;4-5)

基督徒要有神话语的喂养,才可以健康成长,生命得到塑造。所以,基督徒如果不注意与神的关系,不扎根在神的真理上,也就表现不出神要我们行的"善行”来。

3.要有智慧

常在神的里面,不但"善行”可以持续,也会有智慧知道如何行善。基督徒在世上行善,不是为了做好人好事,而是要荣耀神。如果按己意行善,一定没有智慧。

行善需要"智慧”吗?当然,神是智慧的神,祂希望属于祂的儿女在所行的事上也要有智慧。

曾在教会看到过一次真实事情。有一天晚上祷告会,祷告前,来了一位墨西哥裔妇女,有五十岁左右,涂脂抹粉,打扮得花枝招展,身上挂得"琳琅满目”。虽然那些装饰并非真金白银,但至少可以看出此人不像是无家可归的人。她进门寻求教会帮助,说她从远处城市来,没有地方住,需要钱住宿。教会传道人要她出示身份证,想知道她从哪个城市来。她说自己没有身份证,也没有驾照,她是坐长途公车过来的。因为教会遇到生活有需要的人,按照神的教导,不可以拒之门外。询问是否为她买吃的,她说不需要。她衹是需要一百美元住旅馆。后来传道人说带她去旅馆,帮她登记交住宿费,她也不肯。我们说她没有身份证,即使有钱也不能住宿。说到这儿,她自己忘记先前说过的话,立刻拿出身份证。我们一看,她就住在本市。这时,弟兄姐妹不想再跟她磨蹭,就告诉她我们要祷告了,如果她愿意,可以一起参加。她没有离开,跟我们一起祷告,别人祷告她也随著说"阿们”。最后,她自己也竟然开口祷告,还引用几句圣经经文。

传道人见她很会祷告,就想当然认为这是一位很有需要的姐妹,所以,立刻拿出一百元现金给她。此人满嘴感谢离开。走前跟传道人要了他们夫妻地址,说以后有机会多跟他们谈谈信仰的事情。传道人听了,觉得这个人很有追求的心,非常高兴,毫不犹豫把家里地址给了她。从此以后,噩梦开始了。这个女人每天到他们家要钱,否则不走。最后,他们夫妻不得不报警,才阻止此人的搅扰。

后来这位传道人说,当发现这个人不诚实时,他们心里也很挣扎是否给她钱,但是,想到基督徒应该帮助有需要的人,担心怀疑忽视了对人的帮助。其实,神已经预先给人一些迹象:她的穿戴,她的说谎,基督徒就要有"智慧”去判断。基督徒不是一味地”做好人”,而是行神要我们所行的。

但也不要"因噎废食”,有了一次不好的经历,以后该有的善行一概不做。圣经说:"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加拉太书6:9)

4.遵行神的话

遵行神的话,活出神的见证,这是基督徒该有的责任。基督徒如果因"善小”而不为,就是罪。神的儿女活在世人面前,应当尽力作美善的行为。圣经说:”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书4:17)

”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马书12:2)

圣经提醒说:人”不要自欺,神是不可轻慢的。人种的是甚么,收的也是甚么:顺著自己的肉体撒种的,必定从肉体收取败坏;顺著圣灵撒种的,必定从圣灵收取永生。我们行善,不要觉得厌烦;如果不松懈,到了适当的时候,就有收成。所以,我们一有机会,就应该对众人行善,对信徒更要这样。”(加拉太书6:7-10)

使徒彼得说:”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彼得前书2:12)

保罗也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马书12:2)

又说:”我们留心行光明的事,不但在主面前,就在人面前也是这样。”(哥林多后书8:21)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罗马书12:17)

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不注重"小善”,人的心就会变硬而感觉不到圣灵的感动;如果不警醒"小恶”之罪,就会给人的生命中带来破口,撒旦也就会趁虚而入,落入魔鬼的网罗里,使灵命软弱、渐渐远离神,被罪缠累捆绑。如,个人的骄傲自私;偶尔一点点贪心或淫念;夫妻争吵不肯原谅合好;教会对罪无原则地包容,等。看似一点点"小恶”,如果不立刻靠著圣灵制止的话,就会铸成不可挽回的”大恶”来,并羞辱神的名。

如果对父母孝敬,除了在他们年老时给予照顾和赡养外,最大的”孝”,就是告诉他们神的救恩,因为这是关乎"永生”和"永死”的人生大事。给同胞手足和亲朋好友最好的礼物,也是把神的爱和救恩告诉他们,不但使他们有机会得到"永生”,也使他们在活著的时候,知道如何走一条正路。想想看,这种"善行”是不是更为宝贵有价值?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是一个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你我都不要错过任何一个"小善”,因为可能会给对方带来命运的转变,尤其把"福音”正确地传讲给他们,并用生活上的实际见证,让他们看到神的信实和爱。这是神最喜悦的"善行”之一。

亲爱的朋友,假如你还没有认识神,很想做一个有"善”之人,务必先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接受耶稣做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你就会与神的生命连接,就有能力持续行神眼中看为”善”的事。如果你这样做,不但自己收益、蒙受祝福,也会给别人带来益处、使他人得到祝福!


总之,不要因"小善”而不为,"小恶”常为之,而要”善小要常为,恶小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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