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一邊知道公示財產是遏制官員腐敗的有效方法,但是一邊找一堆掩耳盜鈴的理由阻止官員財產公示。為何導致此結果?還是官員權力過大,官本位思想嚴重,不認為身為高官應該自覺接受百姓和媒體的監督的封建思想在作祟。 官場裡基於個人利益,每個大小官僚拼命向上爬做更大的官大多都是為了少受監督,最大化獲得貪污等各種利益的機會。官越大越不受監督,享受的待遇和貪腐機會才會更好更多。只有更大的官才有權力監督自己。只要官越大,被發現貪腐的可能性才會越小。貪污金額和獲取各種利益的機會才會更大更多。整個官僚體系形成了貪腐風氣,變成無官不貪的局面,形成了大面積腐敗,制度性腐敗的現實。 總之中國官員腐敗的最大原因就是官員權力過大,而且很少受到有效的監督。難辦的是有一部分國家領導人認為高級官員不受監督是中國的制度優勢,官員的決定可以高效的被執行。被曲解成所謂可以集中力量辦大事。這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可能會顯得優點突出,但是隨着社會,經濟,時代的進步,其帶來的巨大的副作用越來越明顯,危害性更大的現實情況必須正視和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