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旅行,印象深的是去丹麥的那次。地點很隨機。我因為小說《皮裙子的誘惑》完稿,跟家人商量去旅行,以示慶祝。恰好哥本哈根的機票便宜,就選了它。這是我去歐洲最成功的一次。不是因為玩得多麼快活,拍了多少驚艷的照片,或者有奇特的偶遇。其實我沒有照相的習慣。那些著名景點,包括博物館裡的展品,什麼模樣,別人的、網上已有的照片比我的好。我專注於找路、找食品和體驗氣氛。這次去哥本哈根又有不同:到達的第一天,在一家餐館吃完晚飯,我就有了想法,開始布置一篇新作;此後的一個多星期,不管是在河上乘遊船、去博物館看展覽,還是到商業區閒逛,我有意無意都會想到小說。有些安排,比如光顧一家蕾絲邊酒吧,是臨時添的,為此在冷風中走了很久。旅行回來,幾個月寫成長篇小說《愛在哥本哈根》,質量超過了預期。雖然讀者不多,我自己很滿意。過去的是成功的一年。將來的,但願旅行能助我生發靈感,再寫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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