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星槎渡影頻,扶風金葉證前因。 牡丹燼里雙棲翼,各是紅塵煉骨人。 話說一九七八年冬天,北京長安街上的風像刀子似的,卷着沙土往人臉上割。胡同深處一間出租屋,窗戶紙糊了三層,風還是從縫裡鑽進來,嗚嗚地叫。土炕冰涼,炕席上蜷着個年輕人,穿着件洗得發白的軍褲,膝蓋那兒補了塊顏色不一樣的布。他把手插在褲兜里,摸着那張紙——紙邊已經磨起了毛,軟塌塌的,可他覺得那東西比鐵還沉,墜得他整個人往下陷。 勞教釋放證明。 他叫李春平。三十二歲。以前是昆明空軍工程兵的班長,入了黨,後來轉業到北京電影製片廠當保衛科幹部。那時候他走在街上,腰杆筆直,碰見熟人都沖他點頭。現在他蹲在這間屋裡,聞着從窗縫裡擠進來的鄰居家的飯菜香,胃裡一陣一陣地抽。 他試着找過活計。人家一看見那張紙,臉就變了,話也不肯多說一句,好像他是什麼髒東西。他站在大街上,看着人來人往,覺得自己像個影子——影子沒有分量,踩在地上也沒聲音。 後來有個熟人跟他說:“你往外國人多的地方去。” 這話像根繩子,他抓住了。 每天天不亮他就起來,把那件唯一沒有補丁的中山裝熨平。他熨得很仔細,領口、袖口,一遍遍地來回推。然後揣着那本卷了邊的英語詞典,走到北京飯店的大堂里去。他假裝等人,眼睛卻往那些外國人身上瞟。大堂里暖和,熱風吹得他手心出汗,可他不敢脫外套——那件毛衣的肘部破了兩個洞。 他等了三個月。 一九七九年春天,北京的楊樹剛冒出點毛毛穗兒。一個戴珍珠項鍊的美國女人走到他面前,用生硬的漢語一個字一個字地說:“你——像——我的——故人。” 他愣了一下。他外婆是中法混血,他身上有八分之一外國血統,高鼻梁,卷頭髮。他以前不覺得這有什麼,這會兒才忽然明白,這張臉原來也算個東西。 女人遞給他一張名片。他沒接。 他說:“謝謝,我不需要。” 那時候他心裡還剩下那麼一點點傲氣。那點傲氣像是最後一件乾淨衣裳,他捨不得弄髒。 可等他回到那間出租屋,看見桌上那封信的時候,那點傲氣就碎了。信是懷孕的女友寫的,說她不敢告訴家裡人,孩子的父親是個勞教釋放人員。 他把信紙攥成一團,又展開,又攥上。紙上洇開幾塊水漬,分不清是眼淚還是手心的汗。 後來他去英國打工。沒幹多久就出了車禍,腿壞了,沒錢治,草草包紮了一下,拄着拐杖回了北京。他以為這輩子就這麼着了。可那個美國女人還在找他。 一九八〇年,他捏着她寄來的機票,登上了去洛杉磯的飛機。飛機落地,一輛黑色的勞斯萊斯停在他面前,把他拉到了一座帶泳池的莊園裡。草坪剪得整整齊齊,陽光照在泳池上,亮得晃眼。 女人遞給他一份協議。讓他以“養子”的身份照顧她起居,不得對外透露兩人的關係。他簽了。 每天早上,他要量好早餐的溫度。六十五度,她習慣的那個度數。白天他給她朗讀劇本,有些段落他讀不懂,就硬着頭皮念。晚上給她按摩雙腿,直到她睡着才能走。他不能單獨外出,不能跟異性說話。 他站在窗邊看外面街上的人,覺得那個莊園像個籠子。鍍金的,可還是籠子。 有一回他在書房裡發現一個上鎖的盒子。他找了個鑰匙打開——裡面是一張黑白照片,照片上的年輕男人,跟他有七分像。後來女人告訴他,那是她二戰時犧牲的飛行員初戀。她說話的時候眼睛紅紅的,聲音抖得厲害:“我找了他三十年,直到看見你。” 他沒說話。他忽然什麼都明白了。他不是什麼故人,他是個影子,是別人的替身。 十年。 他看着她站在聚光燈下風光,也見過她一個人對着那張照片掉眼淚。他想過走。每次他剛有這個念頭,她就拿出他家人的照片,輕聲說:“你母親的病,我找了最好的醫生。” 他就走不了了。 一九八八年,查出癌症。一九八九年冬天,她躺在病榻上,瘦得只剩一把骨頭。她的手攥着他的手,力氣大得不像個病人:“我死後,一切留給你。但永遠不要說出我的名字。” 同年十一月,他們結了婚。沒有婚禮,只有兩個人,一張紙。 一九九〇年七月,她死了。遺囑上寫,百分之九十的財產留給他。 他站在空蕩蕩的莊園裡,那些值錢的東西擺了一屋子,他覺得心裡也空蕩蕩的。 一九九一年,他回了北京。十三年前他從這兒灰溜溜地走了,十三年後他坐着汽車回來的。在建國門買了豪宅,一千五百平米,裡頭擺着明朝的花瓶,醇親王用過的柜子。他家門口天天排着要錢的隊,連保鏢都借他的名頭開了公司。他到處撒錢,有人說他揮霍,有人說他慈善,二十年捐了六個多億。 有老朋友私下說:“他發錢是一種發泄。” 他自己也知道。痛快過了,還是空。 二〇一六年,查出阿爾茲海默症。腦子慢慢不管用了。身邊的人開始圍着他的錢打轉。助手帶他去澳門,欠了一個億的賭債。剛來兩個月的保姆帶着他去辦了結婚登記。親妹妹把他告上法庭。還有個給他生過兒子的女人也來爭。最嚇人的是那年十月二十五號深夜,七輛車開到療養院,二十多個人衝進來把他帶走了。二十五小時後警察找到他,他眼神呆滯,只記得自己“簽了很多合同”。 後來他常泡在洗浴中心裡,身邊圍着一群工作人員,沒有一個親人。錢一點一點被掏空。等錢差不多沒了,他被送進醫院。死的時候,身邊連個送終的人都沒有。 從頭到尾,他沒說過她的名字。 有人猜是赫本,有人猜是嘉寶。他在自傳里否認了。他只說她是三四十年代的影星,有過兩次婚姻,財產來自父親和前夫。人們翻來覆去地查,覺得最可能是瑪麗·馬丁——百老匯演《彼得·潘》和《音樂之聲》的那個,第二任丈夫是派拉蒙的製片人,一九九〇年九月死於癌症。年紀、時間、經歷,都對得上。 可這又有什麼要緊呢。 長安街的風還刮着,胡同里的日子還照常過着。再沒有人看見那個揣着英語詞典、站在飯店大堂里假裝等人的年輕人了。 他這輩子,起落浮沉,熱鬧了一場,最後什麼也沒落下。 風一吹,那些事就散了。 小史公曰:李春平的一生,確是一部傳奇戲文,墨跡間卻透着是非的影。你看那浮沉軌跡,說是造化弄人也可,說是自己走的路也通。街談巷議里,有人艷羨那陡然潑天的富貴,嘆一聲“不枉此生”;也有人冷眼覷着他攀附朱門,只道是得失之間,連算盤珠子都撥不響。可怪的是,他竟也懂得從金窟里掏出些良心錢來,灑給那些倒在路旁的——這一筆,倒像是昏黃賬簿上唯一鮮亮的硃批。人生這台戲啊,唱到熱鬧處忽而偃了旗鼓。春平這番遭際,原是世上少有的;至於台下的看客們要如何喝彩或倒彩,便由着他們去罷。 有詞《梧桐影》讚嘆: 鬢染霜,歸程邈。散盡浮名尋故根,餘生只戀長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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