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民公社到大包干,去野蛮化的长征(金陵钟) 摘要 1981年中国农村"大包干"改革的亲历史料揭示,这场被农民称为"政变"的变革,本质上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去野蛮化"运动——农民从"官家主义"的极致形态(人民公社体制)中夺回了作为独立生产主体的基本尊严。本文以河南沈丘等地的大包干实践为经验基础,结合吴思"官家主义"理论与孙立平"文明与野蛮之分"的分析框架,论证以下核心命题:人民公社体制是"不把人当人看"的野蛮逻辑的制度化;大包干是文明逻辑对野蛮体制的草根突围;而改革者的困境则表明,文明的进步常常需要在野蛮体制的夹缝中艰难推进。进一步地,本文将这一历史经验与当代"红色基因"等先天身份话语进行对照,指出中国现代化的真正敌人不是"西方",而是深植于体制中的野蛮逻辑——那种用权力或血统垄断资源、用身份而非规则分配机会的结构。中国现代化的本质,是一场尚未完成的"去野蛮化"长征。 一、引言:一场被农民称为"政变"的变革 1981年春天,河南沈丘县的农民在一夜之间完成了分田到户。一位公社干部形容这一过程"变起来可真像'政变',快得出人意料"。这个比喻耐人寻味:为什么农民要回自己的土地经营权,会被体验为"政变"?为什么一个旨在让农民吃饱饭的变革,需要县委书记以"书记不当也值"的代价来担保?为什么一位公社书记要把《参考消息》上关于南斯拉夫土地承包的报道当作"护身符",以防"秋后算账"? 这些细节来自一份珍贵的亲历史料。它们揭示的不仅是一段改革史,更是一个关于"文明与野蛮"的深层命题。孙立平曾指出:"划分文明与野蛮的界线,比划分是他们的文明市场还是我们的文明市场更重要。 "本文认为,1981年的大包干实践,正是这一命题的最佳注脚。它迫使我们追问:人民公社体制在本质上是什么?大包干突围的文明意义何在?这场"去野蛮化"的运动为何如此艰难?以及,为什么在今天,类似的野蛮逻辑仍在以新的面目卷土重来? 二、人民公社:官家主义的极致形态与野蛮逻辑的制度化 要理解大包干的革命性,必须先理解人民公社的野蛮性。吴思以"官家主义"概念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统治结构——皇帝、衙门、官员个人共同构成一个代理人集团,垄断立法、行政与暴力资源。而人民公社体制,正是这一结构在20世纪最极致、最系统的表现。 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名义上属于"集体",但实际上由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干部代表"官家"掌控。农民种什么、怎么种、收多少、分多少,全由行政命令决定。农民不是独立的生产主体,而是人民公社这台大机器上的螺丝钉。河南沈丘的亲历者记录了一个残酷的现实:解放三十年了,农民还吃不饱饭,"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哪里?" 这种体制的核心逻辑,正是孙立平所界定的"野蛮"——不把人当人看,而把人当手段。农民的价值不在于其作为人的尊严和创造力,而在于其对"集体"(实质是官家)的工具性贡献。他们的劳动成果通过工分制被层层截留,他们的生产自主权被行政命令彻底剥夺。名义上是"主人",实际上是被支配的对象。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这种野蛮逻辑被包裹在一套"文明"的话语之中——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吴思揭示的"潜规则"现象在此得到了极致体现:名义上是现代制度安排,实质上是由"官家"控制的资源分配体系。工分制看似是按劳分配,实际上充满不公;集体化看似是共同富裕,实际上制造的是共同贫困。这种"名实分离"的结构,使得野蛮逻辑获得了道德豁免权——任何对体制的批评都可以被反噬为"否定社会主义"。 三、大包干:文明逻辑对野蛮体制的草根突围 1981年沈丘的"大包干"之所以被农民称为"政变",是因为它从根本上颠覆了上述野蛮逻辑。分田到户意味着:土地经营权还给农民,生产决策由农民自主,劳动成果"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不是什么高深的理论创新,这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文明底线——我种的地,我做主;我流的汗,我收获。 亲历史料中的几个细节,深刻揭示了这一变革的文明内涵: 第一,县委书记的政治担当。 沈丘县委书记沈发启说:"只要农民能吃上饭,书记不当也值,上面怪罪下来我顶着。"在"官家主义"的体制压力下,这位基层官员选择了文明——他选择了让农民活下去,而不是死守意识形态教条。他顶着的,是整个体制的惯性。这种担当说明,即使在最僵化的结构中,文明的选择仍然是可能的。 第二,公社书记的"护身符"。 谭家河公社书记谢金辉把《参考消息》上关于南斯拉夫土地承包的文章锁进抽屉,准备在被追究时拿出来当挡箭牌。这个细节既心酸又深刻:一个中国基层官员,要在一篇外国报道中寻找政策依据,来保护自己带领农民"单干"的行为。这说明当时的制度环境已经野蛮到了何种程度——连"分田到户"这样的生产自主权都被视为犯罪。谢金辉的"护身符",是在野蛮丛林中寻找文明火种的绝望努力。 第三,农民的自发创造。 大包干不是顶层设计,而是农民"步步进逼、干部步步退却"的结果。正如亲历者所观察到的:"农村改革实际上是农民在前边创造,干部在后边认可、总结、推广的产物。"这与吴思的治学方法完全一致——不是从理论出发,而是从事实出发。农民用实践证明了人民公社的破产,然后理论才被迫跟进。 然而,这种文明突围的代价是巨大的。两位大学生写的调查报告《农民在书写新的历史篇章》,被编辑部"关进了笼子"——不能公开发表,只能发内参;标题被改成中性的《沈丘县农业实行"大包干"责任制的调查》;所有赞颂性和论战性的语言被删除尽净。杜润生老先生后来解释,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大包干为什么非得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么拗口的语言,是因为"少一个字都是要掉脑袋的"。这句话道尽了中国改革的核心困境:文明的进步,常常需要在野蛮体制的夹缝中用隐晦的语言艰难推进。 四、历史回响:从"去野蛮化"到"再野蛮化"的风险 大包干的胜利,本质上是实践对教条的胜利、个体对体制的突围、文明对野蛮的倒逼。但历史不是线性进步的。将1981年的大包干与当代某些社会现象进行对照,可以看到一条令人警醒的历史脉络。 1981年,中国农村在干什么?在打破"官家主义"对生产的垄断,在把土地经营权还给农民,在承认人作为独立主体的尊严。这是去野蛮化的过程。 而今天,某些话语和现象在干什么?在重新构建基于先天出身的身份等级,在把政治权力包装成可遗传的"红色基因",在按血统分配教育、就业和政治机会。这是再野蛮化的风险。 两者在逻辑上惊人地同构:人民公社用"集体"的名义剥夺农民的生产自主权,"红色基因"话语用"传统"的名义固化权力的代际传递;工分制用"按劳分配"的名义掩盖资源的不公分配,先天身份论用"革命后代"的名义垄断发展机会。形式不同,逻辑相通——都是用某种超越个人的先天属性(集体身份/血统基因)来取消个人的主体性和机会平等。 吴思创造"潜规则"概念,旨在揭示中国社会中"名实分离"的深层结构——名义上是现代制度,实质上运行的是前逻辑。今天,"红色基因"话语同样是一种"潜规则"的意识形态化:名义上是"传承革命精神"的文明话语,实质上是"按出身分配权力"的野蛮逻辑。它用科学主义的词汇("基因")替代了封建主义的词汇("血统"),但其核心公式未变:你值多少钱,不取决于你做了什么,而取决于你父母是什么人。 五、理论启示:超越"中西之争"的"去野蛮化"框架 本文将大包干的历史经验与当代问题置于同一分析框架中,旨在提出一个超越"中西之争"的解释范式。 既有研究常常陷入两种框架:一是将人民公社的弊端归结为"照搬苏联模式"的外来论,二是将大包干的成功归结为"中国特色"的本土论。这两种框架都遮蔽了更根本的问题。苏联模式是外来的,但人民公社对农民的支配是野蛮的;大包干发生在中国,但其核心逻辑——尊重个体主体性——是普世的。用"中西"标签来评判这些现象,只会模糊文明与野蛮的边界。 孙立平指出:"文明与野蛮的大致轮廓是不能否认的。否认了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了是非。"吴思则以"官家主义""潜规则""血酬定律"等概念,为中国历史中的野蛮逻辑建立了一份病理档案。两者合起来,构成了一幅完整的认知图景:中国现代化的真正敌人,不是"西方",而是"野蛮"——那种不把人当人看、用暴力或身份垄断资源、用权力而非规则分配机会的深层逻辑。 大包干的历史意义,正在于它用最朴素的方式——让农民自己种地、自己收获——触碰到了文明的底线:把人当人看。县委书记的政治担当、公社书记的"护身符"、农民的"政变"式速度,共同构成了一场"去野蛮化"的草根运动。 六、结论 1981年河南沈丘的农民,用"大包干"书写了一段被"关进笼子"但最终冲破笼子的历史。那位县委秘书张英俊近三十年前的预言——"大包干将来非席卷全国不可"——最终被历史所验证。因为文明的逻辑一旦在实践中被证明有效,就具有不可阻挡的力量。 今天,当我们面对先天身份论的卷土重来时,我们需要同样的历史眼光:任何将人按出身划分为三六九等的逻辑,无论包装得多么精美,最终都将被历史所否定。 因为文明的底线一旦被触碰,反弹的力量终将积聚——或快或慢,或显或隐,但从未真正缺席。 那位县委书记说得好:"只要农民能吃上饭,书记不当也值。"这句话的当代版本应该是:只要社会还能给每个人公平的机会,任何身份特权都不值得维护。 中国现代化的长征尚未结束。从人民公社到大包干,我们完成了一次关键的"去野蛮化"突围;但从"红色基因"到机会垄断,新的野蛮逻辑仍在考验着这条文明底线。记住1981年那个春天——记住农民如何在一夜之间完成"政变",记住书记如何甘愿丢官,记住那篇被关进笼子的报告——就是记住:文明的进步从来不是恩赐,而是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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