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课程的风波(《加拿大都市报》2012-2-24) 石夫 加拿大法裔为主的魁省,一宗有关学校课程的诉讼案,最近被联邦最高法院审结。9位大法官一致裁定,驳回魁省两名信仰天主教的家长,对控告魁省政府和学校局一案的上诉。案件在全国虽不算太轰动,但对维护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国策,具有积极意义。 事情是这样的:魁省政府2008年推出公立中小学必修的“伦理及宗教文化课程”,取代原有的天主教及基督教新教宗教文化课程。新课程介绍了包括魁省最大宗教天主教、新教,以及犹太教、东正教等省内其它宗教的伦理和文化,以体现加拿大的多元文化价值观。 2009年5月,魁省中部小镇德拉蒙得维尔(Drummondville)的两名公立学校家长,认为魁省公校学生必修的“伦理及宗教文化课程”,割裂孩子和家长的伦理道德准则,把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的信仰,置于多神论的风险中。他们要求学校局豁免自己孩子上这门课程。但魁省当局认为,所有公校学生规定必修此课,因此任何人不能豁免。 两位家长不服,将魁省当局告上了法院。两人指控说,课程迫使他们的孩子接触与家庭信仰不同的宗教,侵犯了他们作为家长的宗教自由。此案首先在魁省高院败诉,再在加拿大上诉法院败诉。他们仍不死心,一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最后还是输了。其中姓名缩写为“S.L.”的母亲,对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认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她抨击课程如同让学生吃宗教自助餐,使宗教信仰变得可有可无。 两位家长能够一直把这场官司打到联邦最高法院,背后必定有不小的支持力量。事实上,支持两位家长的其他家长和各界人士不少。课程推出后不久,魁省的民调显示,反对课程的人达到45%。在一年多后的几次民调中,希望由家长为孩子选择学校伦理及宗教课程的人,从72%增加到76%。对这门课程不满的的人形形色色。世俗主义团体批评课程过于崇敬各种宗教,可能对孩子造成影响;主张独尊法语的法裔民主主义分子,抨击课程就是一种多元文化主义;不同背景的家长团体,则责备课程是对抗他们的信仰。 显然,这些家长们对一项普通的伦理及宗教文化课程如此耿耿于怀,不依不饶,主要是担心自己的孩子接触了别的宗教知识后,将来有可能信奉和自己不同的宗教。看来,要改变人们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某些家长可能不愿承认,或没有认识到,任何宗教多少难免历史形成的偏见、局限或排他性。而魁省当局的这门课程,可以使孩子从小对各种不同宗教文化树立正确认识,有助于培养对不同民族、宗教、伦理同等尊重,一视同仁的胸怀。如果课程起到这样的作用,对加拿大和魁省多元社会的进一步繁荣发展,有百利而无一害。 何况在现代社会,孩子信不信仰宗教,或者信仰什么宗教,都是他们长大后自己才有权决定的事情。如果家长打着捍卫自己宗教自由的旗号,企图让孩子跟着自己信仰某个宗教,那么他们考虑过父母又是否侵犯了孩子的宗教自由呢?加拿大以多元文化为国策40多年,多元文化主义早已深入人心。家长们应当对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具有信心。最高法院的裁决如同昭告全国:魁省这项课程对建设温馨安宁、繁荣和谐的加拿大和魁省社会,具有积极促进作用。某些家长实在不必对一门好课程杞人忧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