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谷开来案欲盖弥彰(《加拿大都市报》2012-8-24) 石夫 海内外瞩目的谷开来谋杀英国人海伍德(Neil Heywood)一案业已审结宣判。从加拿大法律看,谷开来属于有预谋杀人,犯了一级谋杀罪,比无预谋杀死人的二级谋杀罪严重得多。谷预谋杀人并造成了致命后果,实属罪无可赦。无论按加拿大还是中国的法律,都应当处以最高刑罚——在加拿大是无期徒刑,在中国是死刑。 但因为神州故国有一条世界独有的“中国特色”刑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是谷开来就借助“死缓”判决,逃过了死刑立即执行的鬼门关,遁入了活命“太平门”——要么两年后因“表现良好”而减为有期徒刑;要么两年后因“患病”而保外就医。当年罪恶比谷开来大千百倍的毛朝“文革旗手”江青,就是走“死缓”太平门,保外就医逃过死劫。合肥法院在庭审时早已宣称,谷开来因“慢性失眠症”、“焦虑抑郁状态”、“偏执状态”等接受过治疗,……“并致精神障碍”。所以两年后某一天,谷开来如果因“严重精神疾患”而保外就医,同胞们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导,法庭对证人和相关人等进行了394次侦讯,上呈法庭的证据有212项,调查报告长达1468页。当局对这一大案的审理和取证似乎颇为认真努力。但开庭仅一天时间,没有传召一个证人出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便宣布庭审结束,一周后宣判,给海内外留下的却是草率、走过场的观感。正由于这样,此案在取证细节、犯案动机推定上破绽百出,实在难以服众,受到中国网民和外国媒体广泛质疑。 如薄熙来和王立军作为最重要的涉案者,却好像完全与此案无关而销声匿迹。连相对次要的涉案者——四名重庆高级警官,也要刻意分开审理。原来中共的政法委,玩的仍然是当年审林彪、江青集团时,“切割”案犯、淡化案情的老把戏,目的是把此案对“我党”的损害减到最低。如果中共真要审清楚薄、王、谷案,有两大刑事罪行无可回避。一是薄、谷等人滥用权力,利用国家机器进行犯罪活动。这点从王立军及重庆四名高级警官,以及据悉有中尉军衔的薄家工作人员张晓军,或直接参与谋杀,或事前知情,事后协助掩盖罪行,已经十分清楚。二是薄、谷等人利用权力受贿、洗钱,向国外转移大量资金。这点从海伍德殒命,起因是数额不菲的经济利益纠纷,应已可见端倪。 中共只要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彻底审结上述两大刑事罪行,不仅可昭信于天下,也不再落政治斗争或权力斗争的俗套。如果做得漂亮,大可作为启动政治改革的第一炮。但这样一来,也势必暴露中共高层政治上、经济上的种种黑幕。弄不好还会曝光最高层权贵家族滥用权力,大肆敛财的腐败内情。但中共官员20年来以种种借口抗拒公开个人财产,今年又声言还要等10年,公布个人财产的条件才“成熟”。这样一个既得利益第一,国家利益第二的执政党,既无胆量也无意愿审出薄、谷案的真相,只好祭出切割、淡化等老伎俩,指望在十八大前夕瞒天过海,营造出“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但在互联网时代,政法委、中宣部这一手只怕会欲盖弥彰。谷开来案已经审成一锅粥,接下来的王立军、薄熙来案如何在海内外万千双眼睛面前过关,想想还真是难为了中南海衮衮诸公和中共政法委大员。 |
|
|
|
|
|
|
|
|
文章评论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