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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否还会有女王(《加拿大都市报》2013-2-8) 石夫 加拿大保守党政府最近引入立法,将修订延续数世纪之久,歧视女性的王位继承法。联邦传统文化部长摩尔(James Moore)表示,社会在改变,所以我国的王室法规也必须与时俱进,适应当今的价值观。他形容这是“常识”的改变。按照延续三百多年的王室继承法,王室后裔中的女性即使是长姐,也必须让弟弟继承王位。只有当她没有弟弟,才能继位为女王。现在的英联邦和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当年由于只有一个妹妹,才得以继承王位。她如果有弟弟,王位就没她的份了。 这种女性低于男性的继承法显然已不合时宜。英国首相卡梅伦2011年写信给包括加拿大在内16个英联邦国家的首脑,提出修改王位继承法,给予王室女性后代平等的王位继承权利。英联邦各国首脑积极响应,承诺立法修订继承法,不仅给予女性平等继承权,还废除三百多年来不准王室人员与罗马天主教徒结婚的禁令。英国和英联邦各国的行动,是历史的进步。 按照目前英联邦和英国的王位继承顺序,王储查理斯和其子威廉王子分别是第一、第二继承人。由于威廉的妻子凯特王妃已经怀孕,预产期在今年7月,所以一般相信此时修订王位继承法,是为确保凯特如果生下公主,即可成为王位第三继承人,不必给日后可能出现的弟弟让路。因此修订如果生效,伊丽莎白二世身后加拿大是否还会有女王,就全看凯特头胎是生男生女了。 在世界上实行君主制的国家中,瑞典、荷兰、挪威、比利时、丹麦、卢森堡都已修法,给予男女性王室后裔按长幼顺序的平等继承权利。仍然男性优先的尚有西班牙、摩纳哥、泰国等国;女性完全没有继承权的则有日本和阿拉伯世界的伊斯兰教君主国。欧美君主立宪国家的社会早已男女平等,迟早会全部消除王位继承上的性别歧视。 按照联邦传统文化部长摩尔的说法,法案只须联邦国会通过即可,不必祭出修改《加拿大宪法》这样的大动作。他称王位继承法属于英国法律范畴,唯有英国国会才能制定王位继承规则,加拿大国会只有权认可相关的修订。原因是1982年制定的《加拿大宪法》,并没有提及王位继承事项。但在法制观念极强的加拿大,对既有法律的任何改动,都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觉。 有学者和舆论认为,保守党政府提出法案,迅速认可英国对王位继承法的修订,侵蚀了加拿大主权的基础——真正独立的加拿大君主制理念。他们不认同王位继承的立法权属于英国国会,而加拿大国会只有认可权。他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自从1982年《加拿大宪法》颁布后,加拿大和英国不再共享同一个王权。加拿大王权和英国王权从法理上是不同的独立实体。伊丽莎白二世是加拿大女王,代表的是“枫树王权”,既不是英国的温莎王权,也不同于其他英联邦国家的王权。 虽然我国社会和朝野对修订王位继承法的认同度相当高,但舆论和学者对法律的较真精神是值得赞许的。他们对修法“斤斤计较”,一丝不苟,展现出民主国家社会大众、朝野政党、专家学者成熟的法制精神。不少中国同胞移居加拿大一段时日后,都深感社会宁静祥和,生活井然有序,民众以礼相待,毫无暴戾之气。这正是坚持法律原则,谨遵法律细节,依法治国的结果。修订王位继承法的争论,再次体现了这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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