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双语为哪般(《加拿大都市报》2013-2-22) 石夫 加拿大法裔聚居的魁北克省,一批说英语的省民最近在执政“魁人党”政府女总理马洛娃(Pauline Marois)办公室外示威,抗议当局提出“14号法案”,修订强化已实行35年之久的《法语宪章》,即以“独尊法语”闻名的“101号法例”。示威者表示,他们属于加拿大国家,有权使用英、法双语。 14号法案最受瞩目的,就是进一步限制使用英法双语,扩大只准使用法语的范围。如规定雇员26人以上的小型公司,今后内部会议、工作沟通、培训等只准使用法语,不得使用英、法双语;新的电脑软件或其他工具也只准使用法文版。提供商品销售或服务的公司,必须用法语为顾客服务。而原规定只有雇员50人以上的中、大型公司才不得使用双语。 法案还规定,英语人口少于50%的市镇,将失去英法双语市镇资格,今后只能以法语为唯一公共语言。届时市政府的公文只准用法文书写,市民不能用英文签署文件。目前魁省90个市镇中,大多数是英法双语市镇,因此今后如何界定说英语的人口比例,弄不好会成为魁省敏感的政治问题。 魁省语言厅长德古尔斯(Diane de Courcy)公布14号法案时,虽然郑重宣布:魁省是英语少数民族的家园,修订《法语宪章》并不针对英语。但独尊法语政策,向来是魁人党魁独理念的神主牌。14号法案进一步独尊法语,使修订后的《法语宪章》更加欠缺平等、包容精神,远远落后于其他一些西方民主国家的语言政策。如芬兰规定,一个市镇说瑞典语的人口只要达到5%,就必须实行瑞典语、芬兰语双公共语言政策。 法案为了掩饰魁人党排斥英语的魁独心理,煞费苦心地用“文化社区”一词取代惯用的“少数民族”称谓。但所谓“文化社区”提法,国际上既无人接受,也不见于各种人权原则和规条文本。原因正在于,“文化社区”是无法赋予权利的模糊概念,而“少数民族”则是拥有权利的具体社会群体。魁人党政府玩弄文字游戏,偷龙转凤剥夺少数族裔的语言权利,最终露出魁独马脚。 哈珀的联邦保守党政府上台后,2006年主动承认魁北克是“国中之国”,但这个“国”却是在统一的加拿大联邦内。这一决定的用心是羁縻魁独势力,断其独立大梦。可是魁省当局的权利范围,也随之出现了模糊的灰色地带。魁人党政府上台,以最拿手的独尊法语问题做文章,不无乘机扩权,为“国中之国”造势之意。 14号法案开篇就断言“法语是魁省的公共语言”,“魁北克身份的基础”,完全无视宪法的规定——加拿大是使用英语和法语两个官方语言的双语国家;英语是另一个公共语言,也是魁北克身份认同基础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加拿大早在1976年即签署了《国际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公约明确禁止语言歧视,规定保护语言平等。公约第27款特别强调,不得否定少数民族使用自己语言的权利。显然,14号法案不仅涉嫌违反加拿大宪法,也违背国际公约精神。 魁省一座双语市镇的市长郝斯法徳(Anthony Housefather)抨击魁人党政府说,魁省是世界上唯一禁止用少数民族语言为少数民族服务的地方。他准备和省内其他双语市镇的市长站在同一阵线,捍卫市民的双语权利。14号法案将在3月咨询民意,可以预料届时反对声音不会少。魁人党执掌的是少数政府,在125席的省议会只拥有54席。法案能否遂马洛娃的意,顺利通过成为法律,只能说尚在未定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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