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刘案继续切割政治腐败(《加拿大都市报》2013-7-12)
石夫
前中国铁道部长、大贪官刘志军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当庭流泪,再次拍“中国梦”的马屁。早在6月中旬一审首次开庭时,他即已向党表态:无论生死,都不上诉。应当说,他和谷开来一样,都圆满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站完了最后一班岗,为维护党大于法的中国司法门面尽了力。
罪行当诛的刘志军,也和犯下死罪的谷开来一样,通过全球独有的“中国特色”刑罚——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逃过了死刑立即执行的鬼门关,遁入了活命“太平门”——要么两年后因“表现良好”而减为有期徒刑;要么两年后因“患病”而保外就医。当年罪恶比刘志军、谷开来大千百倍的毛朝“文革旗手”江青,就是走“死缓”太平门,保外就医逃过死劫。
表面上看,刘志军案主要是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政治色彩远不及谷开来案。但谁会相信,像他这种等级的大贪官,不懂得利用聚敛的巨额钱财进行政治贿赂,为自己博取更大政治前程,为亲友和死党捞取更多政治利益?他如果不谙熟行贿买官的诀窍,在铁路这个对专业技术背景要求相当高的行业,如何能从一个养路工爬升到部长?
然而,刘志军案经过一审首次开庭和判决,两场审判各三个多小时,竟完全不涉及他的政治腐败劣迹。如通过黑箱作业,让女商人丁书苗攫取多达20亿元人民币中介费,供后者为其买官做副总理,甚至挤入权力核心中央政治局作上下打点之用。刘志军还有授意丁书苗花4390万元“打捞”铁道部落马官员何洪达等严重政治问题。
从刘志军案回溯近二三十年来党国查处的一大堆官员腐败案,可以看出一个共同特点——竭力切割政治腐败、体制腐败因素,把案子办成纯粹的贪污受贿经济案件。于是这些案件都出现了共同的“黑洞”,也就是令党国难堪,无法向人民交代,因而竭力掩盖的地方:为什么许多贪官贪腐十几二十年,而且不少人屡遭群众举报,却可以带着问题和罪行节节提升,爬上党国高位?是谁在不同的层级、不同的时间段提拔这些人,包庇这些人,让他们的罪和恶越作越大?
问到了这一步,一党专政下政治腐败、体制腐败的痼疾也就呼之欲出了。中共各级党委几个常委,尤其所谓“一把手”不受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造成了媚上压下,依附权力以谋上进的腐败官场文化。中共的人才选拔机制变质为逆向淘汰。清廉正直,不趋炎附势的人难以出头,甚至受到排斥打击;善于投机钻营,跑官、买官、卖官的人则“脱颖而出”,加官进爵。这正是党国贪官越来越多,越做越大的根本原因。刘志军案等党国贪腐大案竭力切割政治腐败、体制腐败的秘密就在于此。
正如同当年公审四人帮和林彪集团是政治审判,而非司法审判;在司法仍然不独立的今天,刘志军案、谷开来案等本质上也只能是政治审判,而非司法审判。这里说的政治审判,就是维护一党专政的政治利益,不容许通过详细举证,揭发那些接受跑官、买官贿赂,“培养”提拔贪官的更大的贪官。刘、谷一类惊天大案,居然都是几个小时审结宣判,并且被告都绝不上诉,也坐实了政治审判——刘、谷等为党的反腐大业献身,党则保他们从“死缓”太平门逃出生天。如此看来,薄熙来案的结局,已经呼之欲出了。
|
|
|
|
|
|
|
|
|
文章评论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