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改革莫衷一是(《加拿大都市报》2013-12-20)
石夫
酝酿两年的加拿大退休金改革,在本星期一的联邦财政部长既各省财政厅长会议上未达成共识,暂时成为悬案。力主提高退休金福利的全国最小省份爱德华王子岛省和全国最大省份安大略省,对改革破局极其不满,指责联邦财长费拉逖(Jim Flaherty)和财政国务部长索伦森(Kevin Sorenson)坚持不让步,导致改革流产。他们扬言另起炉灶,自行改革退休金计划。
加拿大退休金目前的规模是1,928亿元(相当1,820亿美元),个人可领取退休金的年薪上限是51,000元,可获得的最高退休金额是51,000元的25%,即每年12,150元。然而大多数退休者由于提前退休或工作年限不足等原因,每年领取的数额不到7,200元。即使加上老人金(Old Age Security)、老人收入补助金(Guaranteed Income Supplement)等,每年可获得的退休保障,最多也只有16,000元。如果退休前未购买住宅,需要租房住,或者购买了住宅但尚在偿还房贷,每月需要支出大笔租金或还款额,退休生活就相当拮据。
退休金计划从1966年开始实施,供款额从雇员薪金的3.6%,逐渐增长到目前的9.9%,但却赶不上生活开支增长的速度,不少退休老人的生活捉襟见肘。因此从2010年以来,改革退休金计划,提高退休金额,便已成为联邦及各省财政首长年度会议的重要议题。联邦财长和各省财政厅长已经讨论了三份主要的改革计划。
爱德华王子岛省财政厅长谢里丹(Wes Sheridan)提出的计划,主要保障中产阶级,要求年薪首25,500元的供、领状况不变。而年薪25,500元至51,000元的人,雇主和雇员供款额分别提高1.5%。该计划还要求把可领取退休金的收入上限,从年薪51,000元倍增到102,000元;51,000元以上雇主和雇员的供款额分别增加1.55%。最高退休金将从目前的每年12,150元,增长到23,400元。
加拿大劳工大会的计划,没有将可领取退休金的上限加倍,而是创设一个低收入类别,要求把雇主、雇员平摊的最高供款额,从现在的分别为薪金的4.95%,降低至3%。在10年内将年度最高供款额,从目前的2,356元调高到3,593元。供完40年后,退休金将比现在增加一倍,达到每年24,000元。各省财政厅长们考虑的第三个退休金计划,过去被称之为10-10-10计划,即分别将收入替换率从可计算退休金收入的10%,提高到35%;这将使可领取退休金的收入上限提高10%,达到61,000元;第三个10%则要看计划准备在多少年内分阶段实施而定。
联邦财长费拉逖赞同按部就班进行改革,反对大刀阔斧的行动。他说:“在我们的总人口中,有约23%的特殊群体没有足够的储蓄。他们是我们改革退休金计划的对象,而不是整个人口。所以,我们必须以这些没有足够退休储蓄的群体为改革的目标。”费拉逖把提高所有退休者的福利,说成是只照顾部分没有足够退休储蓄的人。这番话有偷换概念之嫌。以这种理由拒绝与各省进一步讨论改革计划,推卸了联邦统筹协调退休金计划全局的责任,相当欠缺大将风度。索伦森拼命强调改革可能导致的负面后果,危言耸听为老板费拉逖帮腔,引起各省财政厅长反感。
根据我国法律,退休金改革方案必须得到代表全国三分之二人口的七个省份支持,同时获得联邦政府同意。目前支持改革的有安大略、缅尼托巴、纽芬兰、爱德华王子岛四省,其余卑诗、阿尔伯塔、萨斯卡切温、诺瓦斯高沙、纽布朗士维等省立场不明确。魁北克虽有自己的退休金计划,但可能支持改革。联邦政府反对立场相当清楚。不过退休金改革虽然暂时会争论不休,但最终仍然是联邦和各省必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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