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譁眾取寵的報道, 小報記者的主觀推測, 華裔讀者獵奇的心理, 導致發生在美國紐澤西的中毒死亡事件,終於變成了駭人聽聞的命案! 有什麼證據證明是女主人下的毒? 報道中的信息只有兩個,一她是化學工程師,可以接觸到鉈, 一種可能致命的化學物質. 就目前的證據看, 只能證明她有可能盜用公司的材料, 應該是盜竊的罪名成立, 但是不能證明她用盜用的物質實行了殺人計劃! 退一步說, 即使盜用的鉈重量加起來與死者中毒的份量吻合, 那也需要具體的在容器上的指紋, 而且有兩個人的同時間使用的證據,確鑿這樣的證據現在看來是跟本不可能拿到! 其實,昨天的出庭照片也可以看的出來嫌疑人並沒有帶鐵鐐, 說明案件並沒有絕對的證據! 另一個推測的理由, 是有人說她的性格很偏激, 這更是沒有根據的推測, 請問一個人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的偏激的概念就是認真負責, 更說明她對工作的熱忱和盡業, 反之她早就被辭退了! 報道中還說他們夫妻吵架很多, 常常叫警車來處理! 誰叫的, 為什麼叫, 這裡面學問大了去了,會不會是男的強悍行為造成的? 而且女主人的面貌滄桑, 一個要照管孩子, 而且有正常職業的婦女是很能說明在生活中的艱難的! 這些都是在法庭上的最直接的現象, 一定是會影響陪審團的心證!目前, 可以看到女主人對案件的審理應該是合作的, 律師也是在按照法律爭取權利! 再從另一個角度說, 就算是證據顯示是女主人保管的鉈,使得男主人喪失生命,誤殺的可能也是另一個結果! 就像賣肉的斧子誤死人, 因為那是殺人者的原始工具, 誤殺的概率是存在的! 但是如果一個人使用和他本身的職業沒有關係的物質或者器皿, 造成他人死亡, 那麼可以證明有蓄意的成分! 但是, 案件的女主人是職業化工工程師, 假如鉈被用來家庭的用途, 比如說是殺鼠,殺蟲, 不甚造成男主人的悲劇! 那麼整個事件就向另一個方向發展了, 變成過失殺人和盜竊罪, 所以現在女主人只是嫌疑犯, 並沒有受到一級謀殺以上的指控! 至於現在華人社區的毒婦之說,更是無稽之談! 因為離婚那時候已經成為現實, 而且彼此之間的一切行為已經進行法律程序. 試想, 如果是有心之殺的話, 完全可以將死亡時間推遲, 一個預謀殺人的行為, 就應該有合理的時間和地點與行動者無關的設計! 況且, 醫院美國護士之說, 更是莫名其妙, 因為護士是沒有任何建議和指示的權利! 且不說中國若干年前發生的鉈殺案, 在護士的專業教科書中沒有任何的交代, 即使她聽說了這個案子,從專業的角度也不可能確定憑目測, 就認定死者為鉈中毒! 也許, 將來陪審團要求護士做證的時候, 更會有驚人的懸念! 此案一定經歷很長的審理階段, 最後的陪審團員的選擇可能會對案件,作出有你想不到的判決和結果, 既然進入法律的程序, 大家都閉嘴吧, 少說兩句,以免以訛傳訛.況且, 波及和影響到個別陪審團員的決定, 即使毒舌不傷到女主人, 將來也會傷到那兩歲的無辜的孩子, 我們可不可以積點口德呢? |
|
|
|
|
|
|
|
 |
文章評論 |
 |
|
|
作者:apollo |
|
留言時間:2011-02-12 11:26:17 |
|
|
李天樂值得同情, 就是因有同情一面,才讓她有殺人動機.男方有錯,但不該死.女方當然是最大嫌疑! |
|
|
|
作者:rmqz |
|
留言時間:2011-02-11 18:52:47 |
|
|
世上最毒婦人心!
小報記者的主觀推測其實就是要引出這一點,博主的辯護也就是怕大家這麼想吧?不過,會說的不如會想的。是不是兇手,只有她自己最清楚。至於法律是否能證明, 是另一方面。 |
|
|
|
作者:-blueskytoot- |
|
留言時間:2011-02-11 18:08:56 |
|
|
殺人不該。 但清官難斷家務事,可能雙方都有問題,不僅僅是女人的問題也不僅僅是男人的問題。只有當事人心裡明白。只是千不該萬不該,不能殺人。離就是了。 |
|
|
|
作者:不是警察 |
|
留言時間:2011-02-11 14:33:22 |
|
|
|
作者:卡拉喔呵 |
|
留言時間:2011-02-11 14:29:50 |
|
|
引用: 若男方在家裡是一個畜生呢? 。。。就替天行道,格殺勿論?並且悄悄地進村、打槍的不要? |
|
|
|
作者:waidiren |
|
留言時間:2011-02-11 09:51:40 |
|
|
我太同意你們了。誰知他們夫妻是怎麼回事呢。就給女的砸磚太不象話了。 |
|
|
|
作者:apollo |
|
留言時間:2011-02-11 08:49:19 |
|
|
在這種經濟不景氣時,一個第一代中國女人還要和男人一樣在外打拼,養家帶幼小的孩子,除了外面壓力,家裡沒有任何溫暖,每天還要面對有眾多女友的花心老公,李天樂真的很不容易! |
|
|
|
作者:°°笑°° |
|
留言時間:2011-02-11 07:41:37 |
|
|
我名字起的不好.首先抱歉.
同意作者的觀點. 在沒定罪之前,胡言亂語都是不對的.
何況,有哪一個胡言亂語的人真的敢保證:對兩個當事人真的是十分地了解瞭如指掌?
再說,即便真是鉈謀殺,也不一定就是女方陰毒殘忍天良喪盡,個中的恩怨仇恨,你們怎麼知道呢? 若男方在家裡是一個畜生呢?
在太多不知道的情況下,就定性定論,是不合適的.
無論如何, 人死了,很不幸. 即使是鉈謀殺,這也是一悲劇,家庭悲劇,個人悲劇. 看官們既然不能提供其他的幫助, 能不能多吃些清淡的,多分泌些同情心啊? |
|
|
|
作者:碧海藍天 |
|
留言時間:2011-02-11 07:29:22 |
|
|
俺也很關注此案。因為很理解她的痛。家裡搜出鉈很不利。還有那個中國人的女護士,可能會做證,死者有話。你說的對,她要自殺行不?他誤吃了她的藥行不?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