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她认不认罪有什么重要呢?她不是遵命行事吗?
2)即使认罪,也是被对方强迫,不就完了?
3)回来发个声名,以前说的全部作废,因为言不由衷!
4)赶快起草一个“宁愿将牢底坐穿 誓死不降”的血书,终于回来光与天下不就成了?
等等等等......
争来争去给中国人看还是给外国人看?谁在乎呢?
王丹当年保外就医离开中国监狱出国,事后也是这么说的。被胁迫签字,根本没病。民主人士都是如此。
你老人家,说得合情合理。
所以,还是你我看法差不多,因为我们懂哲学。
我们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