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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中国人爱谈法制,可是只愿意法律严格用于他人。轮到自己时,就刑不加诸身,甚或不加诸自己的亲戚。很多中国人也爱讲民主,可是只愿自己为所欲为,他人要是同样,就是暴民,就是文革余孽。很多中国人爱私有化,可是只愿把别人的或公共的财产往自家拿,至于是否侵犯他人或公共财产,那是不管的。就如同以前爱共产,可是只爱共别人的产,一样样的。很多中国人爱严格要求,可是只对于他人,不用于自己的。就是宽以待己,严以律人,重庆出了事,薄公要反思,中国到处出了那么多事,某人却只管仰望星空,独立人格。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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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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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华何辜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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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4-29 20: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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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大多数中国人的共性啊。不管谁在那个位置上,结果都差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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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木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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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2-04-29 07:5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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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有点意思......喜欢你的“人民不觉醒,中华难奋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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