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现在的情形,以笔者痛苦的打交道经历,窃以为能干事的贪官要好过虽清廉,却啥事都不干的庸官。一件事,庸官来办,他怕担责任,总是左研究,右研究,所有官僚程序都走足,走满,一点小事就让你重新办理,从头走程序,往往耗费数倍的精力和时间仍不能把事办成。反倒是贪官,一个个精明强干,只要事情对头,他虽拿点小利,但往往事半功倍,雷厉风行。(注:现在的所谓贪官,也不是利令智昏,什么都干的。首先你的事办了是正确的,他才会接。)很多时候事情有风险,这时,敢拍板的贪官就弥足珍贵了。当然,最佳的是既不贪,又能干,敢拍板,如薄熙来,不幸给奸邪搞掉了。至于碰到既贪又不干事,或专干坏事的,如当朝秦桧,只能自认倒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