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14在timberline four season resort度假,晚上禱告時主給我一段講論,談到基督徒和行為的關係:
我們有一個聚會,有一個弟兄說:基督徒屢教不改似乎也得着福氣,若不信主無論做得多好也沒有用。我們牧師也在那裡。
我就回答說:基督徒一定要努力改變自己的行為,要在眾人中做行為和道理的模範,不要行為不好還沾沾自喜。。。如果世人有好行為,我們靠着主不就更可以有好行為嗎?雖然確實無論怎樣,在世上沒有一個完美的人。若行為總不好,還來學習聖經有什麼用呢?牧師本來要回答,他看我講了這麼多,就沒有再講。我或者提到要講我的夢,或者有人提到要我講,但牧師終於沒有讓我講。
以上是我禱告時所得的一段故事。
通過這段故事,主給了我什麼呢?
毫無疑問,主通過一個弟兄提出一個問題,要我們思考如何處理基督徒和行為的關係。
主也不僅是提出了一個問題,主還感動我作出了一個回答,我也相信這是一個很好的回答:
基督徒一定不能輕忽自己的行為,而是要努力依靠主,改變自己的行為,在眾人中做行為和道理的模範;決不能行為不好還沾沾自喜。學習聖經的一個功用就是,靠着主的教導有更好的行為;若行為總不好,意味着我們並沒有好好學習聖經和聽從聖經的教導。
或者有人說這是淺顯的道理,是老生常談;其實神感動我們,並非一定要講深奧或新奇的道理,神乃是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方感動我們明白一些正需要的道理。
這個故事的末尾講到我要講或是有人要我講我的夢,我的牧師終於還是拒絕了。這個結尾與我在現實中的經歷也是一致的。其實不僅是牧師,其實有很多人,一聽到一個夢字,就跳起來反對,或是說一定要小心等等;有些人一聽到一些自己沒有經歷過的事,就說是“靈恩派”,然後講出大套理論加以批判。我常常想,我們很多基督徒,甚至包括很多牧師,不論他們自己覺得他們多麼屬靈,其實是非常缺乏屬靈的經歷,缺乏屬靈的看見,在信徒之間也只是有一些膚淺的交流,很少有深入的溝通。即使相互之間有些交談,也總是設置很多的禁區,不讓人講話,使我們白白浪費很多屬靈的資源。
我們所講的當然應該合乎聖經,聖靈感動人講出來的話也決不會與聖經相悖。一個人在禱告中,或是在睡夢中一定會有很多的經歷和看見,這些看見可能並非完全合乎聖經;恰如一個人在每天有很多經歷,做很多事,或有很多看見,所有這些也不完全合乎聖經。我們要做的是,通過這些經歷和看見來思考和應用聖經,因此拒絕人講人在禱告和睡夢中的經歷,就和拒絕人講日常的生活一樣是不對的,是狹隘的。
最後我還想講一點,就是屬靈的事是可以看見的,關鍵在於我們是否有一顆清潔的心,單單為神敞開的心;我們很多人沒有屬靈的看見,是因為在自己頭腦里和心裡裝了太多從人那裡來的道理,或是有太多世上的事纏繞着他們的心思意念。主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這樣的話是值得我們常常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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