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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样,你都能从下文中得到你想要的东东。如有邪念,小心卿卿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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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世界日报 2013-03-03
彻查诈领失业金 加拿大政府盯上1200人
加拿大国际广播公司 (Radio-Canada)获得的文件显示,联邦政府官员获得指令,要对1200名失业金领取者进行彻底调查;另外,他们也对休产假的失业金领取者进行 类似调查。
加拿大服务局(Service Canada)给予司职调查的雇员下发了长达23页的调查指南手册。调查人员要核查失业金领取者的住址、银行帐户、医疗报告甚至其外貌特征。
调查人员也要向潜在雇主查证失业金领取者是否向他们寄发了有效的求职书。如果失业金领取者声明向其提供的工作并不适合,那么他或她就要对此给出正当的理由。
对于休产假、领取失业金的妇女来说,调查人员核查其孩子的身分和孩子与该妇女的亲子关系。
联邦人力资源部国会秘书蕾奇(Kellie Leitch)解释说,调查人员没有权力直接查阅失业金领取者的银行帐户资讯,但透过后者签署的授权书,银行即可把他们的资讯呈交给加拿大服务局的调查人员。
调查指南手册还指出,加拿大服务局调查人员在登门查访时,应该在现场向当事人提问问题。如果此失业金领取人拒绝配合或碰巧当时不在家,调查人员则应留下通知书说:面谈已经预定好了。
调查指南手册上的一个章节还提示调查人员说,他们要核对当事人水电费或电话单上姓名。联邦政府于去年11月推行了这个试行调查项目(即调查失业金诈欺行 为),预定今年3月结束,但联邦政府表示,可能会继续推行此政。加拿大服务局声称,这个试行调查项目旨在查找「错误、滥用和可能存在的诈欺」。
联邦人力资源部发言人确认说,就加拿大服务局调查人员所使用的调查技术和调查工具而言,该部委事先已经征询过相关的法律意见。
联邦人力资源部长范茵丽在一份声明中说:「加拿大服务局去年成功地阻挡住约5亿元失业金遭没有资格的人领取,但由于已经存在的诈欺行为,加拿大失业金制度每年还是损失了数十亿元。」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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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岛日报 2013-04-08
新计算方法生效 确保加国EI公平
联邦人力资源及技术发展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宣布,用来计算就业保险福利的浮动最佳收入周基准(Variable Best Weeks),昨天起生效。
联邦政府是于去年4月在其《就业增长与长期繁荣法》(Jobs, Growth and Long-Term Prosperity Act)中,引入浮动最佳收入周基准。范茵丽表示,随着该项变化,政府确保就业保险(EI)项目保持公平、灵活和可应变,得以支持有需要的国民取用。她又 说,就业保险福利的新计算方法,将确保在类似劳动力市场条件的地区生活的人士,获得相同的对待。
使用周期14至22周
新的浮动最佳收入周基准,将每周就业保险福利的计算, 与每 个区域当地劳动力市场条件调准。这个方法适用于全国,并适应经济的变化。对于大多数就业保险金申领人,当局现在会采用在合资格期(一般为申领开始前52 周)内最佳(最高)收入的星期,来计算就业保险福利。使用周数从14周至22周不等,视乎在特定的EI地区之失业率而定。
浮动最佳收入周基准取代了以前的法例及最佳14周收入(Best 14 Weeks)试验项目。但新基准并不适用于自雇加拿大人或渔民,因为他们申领就业保险福利资格及福利给付率计算是基于不同的标准。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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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RCI亚明 2013-04-09
受质疑:此类妇女失去领取EI资格
保守党政府收紧失业金政策引发的争论仍在不断扩大,现在又有妇女权利团体为育婴妇女站出来,批评政府歧视她们。因为按照现在计算失业金的方式,产假妇女往往领不到或只能领很少失业金。
按加拿大现在的失业金政策,申请领取失业金的人必须在过去52个星期里工作达到一定的小时数,然后再根据你的工资多少(实际上是根据你所交的失业保险金多 少),再加上其他因素,计算出可以给你多少失业金。按此规定,休产假的妇女和育婴假的妇女通常有50个星期的带薪假期,他们没有工作,因此就无法领到失业 金。
妇女权利组织“推动妇女就业委员会”协调人詹妮弗?比曼说,这一政策等于是无视多年来妇女权利运动的精神。她说:“妇女已经为争取平等权利斗争了50 年,其中包括休产假不应被当作失业,二者根本就不是一码事。妇女生孩子休产假,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要超过上班工作,而且晚上也许还睡不好觉”。
蒙特利尔的一位母亲朱莉?巴龙已经在太阳马戏团工作了7年。今年一月,她休完产假回去工作,可四个星期后剧团裁员400人。她也像其它同事一样,去申 请失业金。可让她吃惊的是,自己因休产假丧失了领失业金的资格。朱莉气愤地说,这让我非常沮丧,十几年来,我一直在交失业保险,可现在到我需要它的时候, 却只计算过去一年的。而我因休产假而失去了领取的资格。我不觉得我的要求有什么过分。
根据汉密尔顿的劳工权利律师艾德?坎宁估计,每年加拿大约有2,000名妇女因为产假而失去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坎宁律师说,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政府能 够特别考虑重病患者和被关过一年监狱的失业金申请者,却没有把休产假的妈妈也给予特别考虑。他说:“这明显地是带有歧视的意味,我看到那些为家庭和社会做 出贡献的妇女,他们受到了怎样的对待呢?现在等于说还不如那些从监狱里出来的人。”
他指的是,那些因犯罪短期坐牢的人,在申请失业金时可以例外往回追溯两年的时间,计算其工作时数。政府说这是因为不想让出狱者重新犯罪。还有,如果是重大疾病的患者,申请失业金时,也可以往回计算两年。
但也有民众表达不同看法,一位网民在CBC有关报道的跟贴中说,在加拿大,怀孕妇女可以有15个星期的产假,然后还有35个星期的育婴假,这就差不多 一年了,是有收入的,如果再领取一年的失业金,那就意味着可以两年不工作,仍能领到钱。更有甚者,有的妇女怀孕后,说是不舒服,先休15个星期的病假,然 后休15个星期的产假,再休35个星期的育婴假。大家觉得这像话吗?
也有人问,现在孕妇生孩子休假的钱是从失业金的基金里出的吗?如果是,那是不是需要把它们区分开呢。
加拿 大联邦政府人力资源部部长戴安娜?芬利的办公室发言人艾莉森?奎因在星期一发表一份声明说,人力资源部将支持议会取消对曾经坐牢的人的特殊对待政策。声明 中说,我们非常坚信,那些被判刑入狱的犯罪者,不应比那些守法的公民更有资格领取失业金。她指的议员个人议案是议会正在讨论的第C-316号法案,主要是 停止犯罪者在出狱后申请失业金时,可以往回追溯两年的就业记录。
但她的声明中却没有提政府是否会考虑给休产假的妇女特别例外,在她们申请失业金时,往回追溯两年的就业记录。
加拿大的失业金福利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很多人不到申领时,也搞不清自己有没有资格。例如一位在新斯科舍省自己开印刷小生意的店主说,他雇用了五个雇 员,在过去十年中总共交了四万多元的失业保险金。可如果他关店,他没有资格领一分钱的失业金,尽管他也是失业者。他质问说,这公平吗?
而加拿大政府两年前出台的新政策是,私营小企业的东主如果也向失业保险金供款,那到他们失业时,也可以申请失业金。
世界日报 2013-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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