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的“范兒1235—地籠(197-EE)2:恆心與自律是成功人生的永恆的 原動力”一文中,藤兒已經將台灣旅遊巴士司機針對陸客自殺攻擊的作案動機擺上了檯面。 《台灣旅遊巴士司機蘇明成完美自殺手冊》 針對陸客自殺攻擊劇情回放 蘇明成曾向家人透露,跑完這趟就“離職”。由於司機出團前都會被公司進行酒測,因此,司機蘇明成在該團由內湖升恆昌往機場出發前,故意玩消失100分鐘,見機行事,迅速痛飲大量烈酒之後再進入旅遊巴士駕駛艙。針對陸客的自殺攻擊啟動之前,在高速行駛的過程中又沒被人注意的時候,用腳踢翻並迅速用一次性塑料打火機點燃旅遊巴士駕駛艙內事先放置好的汽油瓶。遊覽車開始冒煙還繼續高速行駛;同時司機主觀無意逃出火海...逃生門都被改裝鎖死,沒有安全錘,一個都逃不出來。 針對陸客自殺攻擊能成功的話,出發前吃劇毒藥或安眠藥都不是最佳的自殺手段。尤其準備時間過度費時是一大問題,使用酒精麻醉自己的神經可以有效地避免服藥所致的痛苦的程度。當把這些藥物吞服下去的時候會慢慢地睡著了,而且再也不會醒過來。這是在平靜睡眠延長線上的死亡,是最理想的透過藥物實現的自殺手段,卻不是針對陸客自殺攻擊能成功的手段。 如果只是想體驗一下自殺的滋味,還是在手腕上割開一道口子較好。 這也不是針對陸客自殺攻擊能成功的手段。出發之前喝下大量的烈酒,才是針對陸客自殺攻擊的必要的條件。酒對中樞神經產生的作用可以最大限度地減輕旅遊巴士司機自己的痛苦感受。除了烈酒之外,只要不被發現,放入駕駛艙的汽油越多越好。還有,就是一定要選擇別人找不到的地方放置汽油瓶罐。並且至少要保證100分鐘之內能單獨停留的地方,例如旅館就是最合適的。如果在出發之前100分鐘以內被人發現,就成為自殺未遂。顯然陸客就可僥倖逃脫... ...... 因在2014年在出團期間性侵女導遊,今年6月24日被宣判5年徒刑。蘇明成疑似因此心情不好,帶著全團共同陪葬。
--------------------------------------- 來源:鳳凰資訊 2016-07-29 台大巴車爆燃當天,司機曾“消失100分鐘”

據台媒報道,檢方查出蘇明成酒駕釀禍,造成26死重大車禍,該團由內湖升恆昌往機場出發前,蘇一度消失100分鐘,其間,導遊鄭焜文及通運公司撥手機20分鐘都撥不進,究竟蘇最後與誰聯繫?消失的100分鐘幹什麼?是否成為他飲酒釀禍關鍵?待檢方進一步釐清。 蘇疑趁空檔喝酒
遊覽車事故,最可能逃生的是司機,但蘇明成卻同車葬身火窟,即使用電負荷過大引起電線走火,車頭也不該“火勢最烈”。蘇曾跟家屬抱怨公司摳,而陸客來台旅遊銳減,公司恐減薪或裁員,檢方不排除“積怨已久”,選擇用最激烈手段抗議。 桃檢檢察官昨到北市指揮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還原蘇明成19日案發當日路線。發現蘇前晚將團員送到下榻的法皇商務旅館後,即在南港經貿一路停車,然後睡車上。 畫面顯示,19日上午到飯店接人時,9點17分蘇幫旅客搬行李、上午10點14分抵內湖成功路升恆昌,客人下車購物後即開到民權東路加油站加油,再開回免稅店前停車,直到11時53分載客離開前,蘇也未離開車輛太遠,附近監視器並未發現他在超商購物、喝酒的跡證,這100分鐘空檔,蘇做了什麼?何時喝酒?喝什麼酒?跟誰喝……,尚待檢警抽絲剝繭。 20分鐘神秘通聯 玫瑰石通運總經理林靖樺說,蘇載陸客到免稅店後一度失聯20分鐘,但包括導遊及公司都找不到他,也不清楚是否這段時間喝酒。 消失100分鐘的蘇是否遭公司責罵心情鬱悶?還是經濟負擔藉酒消愁?檢方根據通聯傳訊相關證人,但可相信說詞有限,加上無完整對話內容,僅能證明這段時間蘇一直通電話,但跟誰通話,還要再找佐證。 據知,蘇與同事相處不算融洽,個性孤僻,和導遊鄭焜文雖首度合作,8天7夜難免有磨擦,他也和公司有爭執;家屬曾說,蘇月薪1萬8000多元(新台幣,下同)、帶團每天300元津貼,購物抽2%,每月約3萬餘元,不夠養家。 林靖樺說,未聽過蘇會喝酒,認為蘇應是“滴酒不沾的人”。而司機出團前都會酒測,事後得知蘇被驗出酒精反應,“嚇一大跳”。對外傳與導遊有紛爭,林靖樺說,“沒接過這樣的訊息”。 “最後一趟”成讖 蘇明成曾向家人透露,跑完這趟就“離職”,這次算最後一次工作,檢方懷疑他長期累積不滿,“他倒,也讓公司倒”,不排除報復。 
9大疑點 ----------------------------------------------------- 來源:中國台灣網 2016-07-29 酒精濃度超高 台火燒車司機揚言“干大票”

遼寧旅遊團火燒車釀26死案情大逆轉!桃園地檢署昨日(29日)公布震撼新案情,指司機蘇明成的血液、尿液及胃內容物發現酒精反應,酒測值高達1.075mg,等同狂灌16瓶啤酒。檢方初步懷疑司機因爛醉如泥酒駕恍神,才會在遊覽車起火時關鍵的一分多鐘,未能將車停靠路肩,但也不排除有自焚反常行為。 有蘇的同事和友人說,蘇過去言談中對時局和公司都很不滿,曾說“總有一天會做驚天動地的事”、“干一票大的”。事發當天蘇因延誤行程挨罵,是否新仇加舊恨想“報復”,“驚天動地的事”是否就是這件火燒車意外?檢警還要細查。 酒精濃度超高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昨天表示,經台當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鑒驗酒精及毒藥物反應,蘇明成(53歲)血液被檢出酒精215mg/100ml(換成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尿液檢出酒精207mg/100ml,胃內容物檢出酒精3708mg/100ml。法醫報告顯示胃內容物根本來不及消化,若他沒被燒死,酒精濃度還會不斷攀升,網友則驚呼:“根本是自殺!” 針對蘇明成血液酒精濃度有215mg,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以這樣的數值相當於喝進400cc以上的高粱酒,駕駛在這樣的情況下已達麻痺狀態,不但視線搖晃、恍惚,車輛行進也不穩定。 司機所屬的紅珊瑚遊覽車公司則稱,司機在出發首日有進行酒測並記錄,確定沒有酒駕,而車上都有配備酒測儀器,每天由導遊為司機檢測並記錄,但“公路總局”表示,紀錄表已經在火燒車當下就燒毀,因此形成“羅生門”。 關鍵2小時做了什麼? 此事最啟人疑竇的是,司機當天中午就要載陸客到桃園國際機場登機,陸客在台最後一站行程是19日上午到免稅店。檢警調查發現,蘇明成當天上午載旅客到免稅店後一度失蹤,經公司聯繫才前往載客。司機脫離旅行團時間約為2小時。 驗屍結果發現,司機胃中酒精濃度比血液高出17倍,懷疑沒吃午飯就空腹喝酒,酒在胃內還沒分解。研判很可能在遊客逛免稅店時,翹班偷跑去喝酒,但遊覽車停車地點偏僻,仍需找尋其他監視器畫面或目擊者釐清。 檢方不排除司機因生活壓力而尋短的各種可能性,希望外界能提供司機在等候陸客團購物時的“關鍵2小時”,“到底人在哪裡?又做了什麼?”。 ------------------------------------------------ 來源:鳳凰網 2016-07-30 致陸客26死司機 因性侵女導遊獲刑5年 據台媒報道,遼寧旅遊團7月19日因火燒車釀26死慘劇,有媒體調查發現,蘇明成曾在2014年在出團期間性侵女導遊,上月24日二審宣判5年有期徒刑,而蘇明成於宣判前一周即請假,7月12日的陸客團是他被判刑後的第一次出團,疑因遭判刑而拉陸客團陪葬。 曾與蘇明成共事的導遊向媒體爆料說,2年前曾與蘇明成共事,當時他的名字叫做“蘇忠華”,個性孤僻,都是獨自在車上吃飯。後來聽同行說蘇明成曾涉性侵案,今天看到遺照,才想到是同一個人。
蘇明成在2013年10月11日,與女導遊合作,搭載陸客團至花蓮旅遊。蘇假稱要幫忙影印《家後》的歌詞,將女導遊騙到房內性侵。今年6月24日宣判5年徒刑。蘇明成疑似因此心情不好,帶着全團共同陪葬。 玫瑰石通運總經理林靖樺表示,蘇明成曾涉性侵案且遭判刑,公司事先完全不知情,且蘇明成曾改過名字,今天得知他曾涉性侵案很詫異,之前工作時並無傳出異狀。(來源: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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