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大陸華僑不得領取國內退休金》 -- 海外大陸華人為什麼要冒充“僑”(2)
最近有位博客人在萬維博客上連載了有關國內退休金的情況。但是沒有談到有關華僑的國內退休金的問題。
中國國務院的僑辦對“華僑”有很多特殊的限制,其中之一就是,海外大陸華人不得領取國內退休金。
海外大陸華人出國前在大陸工作了15年,20年,25年甚至30年。當時的工資很低,無論是國營或集體企業,工資由國家制定,一般是30元-40元左右; 他們的辛勤工作或勞動為中國大陸以後的發展打下了基礎。他們出國前還沒有到法定的退休年齡。
他們到了退休年齡後卻發現,雖然他們還是持有效的中國大陸護照,但是,僑辦規定他們不得申請和領取國內的退休金。
《海外大陸華人為什麼要冒充“僑”(1)》一文中已經知道,僑辦規定,要成為華僑,必須要同時符合下面的條件:
第一,他們必須持有效中國護照;
第二,他們的中國戶口必須在國內被註銷; 第三,他們的中國公民身份證必須在中國大陸被作廢。 上述三個條件缺一不可,所以是作為“華僑”的必要條件。
所以,華僑是沒有身份證和戶口的。在沒有身份證和戶口的情況下,根本無法辦理退休金的手續,更談不上領取退休金了。
僑辦不許華僑到退休年齡後不得領取國內退休金的規定,肯定是違法的和違法人倫和道德。
但是,僑辦是屬於中國的最高權力機構--國務院的,所以,僑辦的規定就是國務院的規定,事實上高於中國大陸的有關法律,各級政府機構都是屬於國務院領導的,不可能和僑辦對抗。所以,即使這種規定違反國法和違法人倫道德,沒有人會去抗爭的。
有人會說,華僑退休後在國外不是有退休金嗎,為什麼還要到國內去領取退休金呢?
實際上這裡的道理是很淺顯的。無論在國內還是在國外,退休金的高低都是和工作的年限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在國內,如果只工作15年,退休後只能得到最低國內退休金(如2000元),工作30年即可得到多一些(如4000元)。上面的數字只是舉例用。在國外也是一樣 ---工作年限越低,退休金越少。工作年限越長,退休金越多。華僑在的工作年限是國內和國外工作的年限的總和,所以,國內和國外的退休金加在一起,才是他應得的退休金。現在他們無法領取在國內的那部分退休金,其退休生活的財務安排無疑受影響。
所以,僑辦的不許華僑到退休年齡後不得領取國內退休金的規定,等於剝奪了華僑應得的退休金的一部分,是違法的和極不人道的。
這樣缺德的僑辦,不可能得到極大多數海外大陸華人的認同。被當作這樣的“華僑”,是一種折磨。
既然如此,為什麼一些海外大陸華人或組織,還要自稱為“X僑”或“僑X”呢?
以後會繼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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