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北美再也沒有“僑領”》 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出國的大多數中國大陸人都在美國和加拿大。但有趣的是,在北美找不到一位“僑領”。現在找不到,將來也不會找的到。 "僑”即僑胞,華僑的意思。 按國務院僑辦定義,只有“定居”國外的中國大陸人(持中國護照)的才是“華僑”。 但在中國大陸歷次撤“僑”的行動中,“僑”的範圍包括所有持中國護照旅居國外的中國大陸人。這本身說明,國務院僑辦定義是不正確的。 所謂“僑領”基本上是按國務院僑辦定義來處理的。但是按照這個定義,沒有人會承認自己是“華僑”。因為要當“華僑”必須滿足這樣一些條件: 1)定居在國外。 很多人都在國內國外兩邊跑。 2)必須註銷國內的身份證和戶口。 2003年之前出國的,在申請護照時,必須註銷國內的身份證和戶口; 2003年以後出國的不必註銷國內的身份證和戶口; 2003年出國的很多人已經恢復了國內的身份證和戶口。這樣沒有人願意在出國時主動註銷國內的身份證和戶口。換個角度講,如果一個人還“偷偷”保留着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他實際不是“華僑”。 3)如果無僑辦批准,不能回國定居(這條規定2013年7月1日開始執行) 如果一個人對僑辦說他是華僑,他必須承認上述三條。按照僑辦規定,留學生和家屬不是“華僑”;歸化外籍的更不是“僑”。 即使是2003年出國現在還沒有恢復國內戶口和身份證的,也隨時想恢復國內戶口和身份證。 所以,筆者想不出,如果一個人腦子沒有毛病,怎麼可能去認可上面三條。 於是,僑辦在北美找不到一個“華僑”,更找不到一個“僑領”。 找不到僑辦怎麼辦?造假。自己騙自己,又騙國家領導和人民。 筆者的看法是3點: 1)國務院僑辦定義是過時的,因此是不正確的。 2)應該按照實踐情況,華僑即僑胞,其範圍包括所有持中國護照旅居國外的中國大陸人包括留學生和家屬等等。一旦撤僑,包括所有持中國護照旅居國外的中國大陸人。 3)恢復所有出國中國公民的公民身份證;出國2年以上的戶口可以暫時註銷,如果回國常住,可以申請恢復。但公民身份證(號碼)不應該註銷。 如,即使新法律規定,持中國護照也可以在中國大陸住一般旅館。但操作上不可行。因為,身份證可以一般聯網,但護照無法一般聯網。如果護照一般聯網,很多國家機密會被泄露。無法聯網,旅館無法確認持中國護照的中國公民實際身份。同時,有身份證的中國公民,也會使用中國護照住旅館。旅館如何來判斷此人有無身份證? 也許是看《潛伏》之類的電視連續劇看多了。 "如果護照一般聯網,很多國家機密會被泄露" ---- 筆者是這樣理解的:如果有一個中國特工出國。他本人的真實身份和身份證是聯網的;但出國執行任務時,必須偽裝一下:用假名或化名護照。如果身份證信息和護照信息同時聯網,此人的假身份和行蹤一下全部暴露。這個猜想要到明年7月1日才可驗證。哪位持中國護照的中國公民,到時到北京哪家旅館用中國護照試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