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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前段發表的關於房屋分建、擴建與改建的文章引來了不少朋友的詢問與合作,同時也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穫,引發了另一類需求群體的詢問與合作,就是有一些受周邊房屋建設的負面影響(NEGATIVE IMPACT)和貶值衝擊(DEVALUE)而求告無門的華人群體,他們希望利用筆者對規劃法規和申請流程的了解,向有關部門提起申訴,保護他們原有的和應有的利益。這裡的案例有不少,包括前文<一起建設糾紛與兩家受害人>中講過的那個新建房屋遮擋原有房屋的案例,但那只是一個小CASE,雖然案情比較複雜,但一經理清背景和發展脈絡,把它們以專業術語和清晰邏輯寫好申訴信,交給有關部門,再到聽證會上做個口頭演講就勝利了,一封信和一次出庭就解決問題。
而有的CASE就級別更高、任務更艱巨,特別是當面對有勢力、有名頭的大開發商時,就更需要花費很多的精力和技巧,當然,一旦成功也更有成就感。這裡一個典型的案例是筆者剛剛取得階段性勝利的一件因新建"路沖"而引發的房地產糾紛。為保護朋友的個人信息,這裡以'A市、B馬路和C公司'替代有關城市、有關街道,以及我針鋒相對的那家房地產開發公司。
話說在A市的B馬路的南段,有一片比較隱秘而寧靜的住宅小區,由於歷史原因,每塊房屋土地(LOT)的面積都比其他區域的LOT要大很多(2-4倍),縱深很長,後院悠深,平均地價也比周圍其他小區高很多。由於年代比較久遠,該區的房屋多數已經比較老舊,所以市政府暗中有意推動那裡的房屋改造,當然是由私人業主和私家公司自己來搞,政府則對現有的規劃法規,在破格申請時有一定鬆動。於是有人就申請推倒舊屋搞擴建,加二層等等,很快就得到了A市政府的批准。接着有人膽子大了,就嘗試突破法規,申請分建,縮小LOT面積,結果也很快得到了法規調整委員會的批准。於是這就引來了一些大型開發商的注意,有家C公司在B馬路(南北走向)的東側一口氣收購了五個很大的獨立屋LOT,全部坐東朝西,分別為南區三個LOT一排,北區兩個LOT一排。開發商的建設計劃大膽而貪婪,嚴重違反現有的規劃法規(ZONING BY-LAW)。他們的計劃是,在南區的三個LOT上推倒原有的老舊獨立屋,建設20個很小的半獨立屋(10對),同時在北區的兩個LOT上推倒原有的老舊獨立屋,建設18個很小的半獨立屋(9對),因為兩者片地塊區域都是縱深很長而正面較窄,就必須要修建新的東西走向的小馬路(LOCAL ROAD),以連接新建的半獨立屋群落和B馬路。南區地塊的新馬路叫南小路,北區地塊的新馬路叫北小路。而北小路與B馬路的未來丁字路口的西側,有一家坐西朝東的華人住宅,剛剛翻建擴建了自己寬大的二層豪宅,可從圖紙上看,那個北區地塊的新馬路(北小路)將直對華人住宅的大門前庭和客廳,形成很煞風水的丁字'路沖'。不但該家門前的街道景觀、他們的生活隱私和交通安全都會大受影響,而且將來如要賣房,幾乎很難找到華人買家,連講究一點的老外買家也會有很大顧慮,因此價格必定大打折扣,要嚴重地DEVALUE。
這家華人房主在自己抗議無果後,沒有選擇忍氣吞聲,而是找到了筆者,尋求專業性的幫助,正式向政府申訴,請求否決、緩建或改建該項目,以消除或至少緩解'路沖'對其房屋的負面影響。
筆者拿到這類案子一般要先做以下三個要素的基本評估,然後再採取具體行動。第一個要素是:該客戶的訴求是不是合理?第二個要素是:如果客戶的訴求合理,那麼如何才能替客戶做最有力的申訴,以最大力度阻擊該項開發?第三個要素是:如何在後面的談判中為客戶謀取最大的權益,就是先打仗,再談判;就是‘打要打好、談更要談好。’
關於第一個要素,無疑那家華人的訴求是十分合理的,因為新建地產對原有房屋的負面衝擊是既全面又直接的。說到全面性的衝擊,是指在一片LOT都很大的老獨立屋社區,忽然蓋起一大堆又小又密又新又便宜的半獨立屋,對於旁邊原有的獨立屋是很不公平的,對原來LOT上翻建的寬大半新的獨立屋房價的打壓更是十分明顯的,大家都知道"寧買鳳尾,不買雞頭"的道理,現在等於是要在鳳尾後面再續更小更便宜的雞尾(小的半獨立屋),去賣鳳尾房的好價錢,而原來的鳳頭房,即大獨立屋,就連雞頭的價格都賣不上去了,又小又密又新的半獨立屋的價格會因該高尚社區而被極大拉升,而原來的寬大的獨立屋的價格反將被半獨立屋的便宜價格嚴重擠壓,被人家占去很大便宜,這當然是不合理的,對當地所有的房主都很不公平。
同時,"路沖"對那家華人住宅的負面衝擊更是十分直接的,十分嚴重的,這一點不但對於講究風水的中國人是如此,就是很多當地老外也是如此,他們也不願購買門庭和客廳對面正對道路的房子,他們的理由很直接,一是安全問題,怕長期之中有交通失事的司機會駕車衝進自己住宅造成危險;二是隱私和環境的問題,因為每一輛汽車在小路口的STOP SIGN前剎車時都能看到屋裡,同時汽車的頭燈會直照屋內,讓屋內的人會感到很不舒服,使居住環境大打折扣。
所以起來抗爭是合情合理的。那麼下面第二個問題就是,如何才能充分申訴,並最大力度抗擊該地產項目?
從總體上講,加拿大既是一個法治社會,也是一個法治與通融破例相併存的社會,不然那個地產申請根本就沒有被批準的可能,因為那個小區是位於市政區劃法規(ZONING BY-LAW)中的獨立屋地帶,本來是不允許有半獨立屋存在的。但那家開發商並沒有直接去政府的建築部門碰壁,而根據破例審批的流程,遞交了請求修改那五個LOT的區劃地帶(ZONE)的修法申請(ZONING BY-LAW AMENDMENT APPLICATION- 簡稱REZONING APPLICATION),這就給該建設方案通過審批增加了很大概率。特別是在這塊地產的南邊稍遠的地方,有家開發商在幾年前曾經申請要建設近百套連體鎮屋,在走REZONING的申請程序時,先被市議會否決了,可後來該開發商不死心,上訴到了ONTARIO MUNICIPAL BOARD-OMB(安省市政法庭),居然在後來的OMB判決中勝訴了,只是鎮屋數目被削減了十幾套。這就給其他開發商'得隴望蜀'打了強心劑。
因為在房屋類型上,從獨立屋、半獨立屋、鎮屋、低層公寓、直到中高層公寓,其密度依此越來越高,審批也就依此越來越嚴格,所以如果那片鎮屋項目能被OMB批准,則這裡的半獨立屋項目最終也很可能被批准。這就是為什麼在筆者接手這個案子之前,那家要蓋半獨立屋的開發商十分狂企,根本不把當地居民(多數也是白人)放在眼裡,更不要說那家華人朋友了。面對當地居民的激烈反對,開發商從沒試圖與他們直接對話,而是老神在在、閒庭信步,一切走政府的既定程序,只召開過一次市政府牽頭的項目介紹會,然後就連忙躲起來了,企圖矇混過關。而在介紹會上面對眾人的口頭質疑時,開發商的代表也是十分傲慢,話里話外都拿不遠處的那個已經被批準的鎮屋項目說事,意思是有此先例,他們的半獨立屋很快就能被市議會批准,即便市議會否決該項目了也沒有任何意義,只要他們上訴到OMB,也會穩操勝券,所以開發商完全無視廣大當地居民,認為他們是一群不懂規劃法規,拿開發商無可奈何的土老冒,把他們嘟嘟囔囔的口頭抗議看作是蚊子打噴涕,根本不當一回事。 而那家華人朋友因為英語不行,連話都說不上。
直到後來筆者介入此事,憑着兩封抗議信,一聲當庭棒喝,一頓組合拳,才徹底扭轉了局面,讓那家曾經不可一視的有名開發商不但要正視當地居民的合理訴求,更是主動找到筆者與那位華人朋友,單獨走到了我們一家的談判桌旁,開始了激烈和精彩的雙邊談判和討價還價。
所謂想要談得好,必須打得好。而要了解筆者到底是怎麼申訴抗議和抗擊該項開發申請的,詳情請看下集分解。
如果您家周圍有類似的新建申請,可能對您的房產造成負面影響和貶值衝擊,可以聯繫筆者,探討細節,保護您的利益:henryh128@gmail.com / 416_272_9678
另外,有不少朋友希望筆者推薦有潛力的房產地塊和區域,並希望了解和房地產開發建設有關的各種法規政策、戰略指向、申請流程、信息動態和具體實例,從而推動我們華人的事業發展,向房地產經濟生態鏈的上游前進,從底層而薄利又競爭激烈的二手房買賣,向更高層次的自主開發,自主建設,自主行銷發展,以此來做大我們自己的房地產蛋糕。為了滿足廣大華人朋友的願望,筆者正在組織一些關於促進房地產開發與建設的小型講座和研討會,每次邀請若干人到十幾人不等,職業和興趣的門類齊全、各有專長,彼此交流探討,尋找合作機會,逐漸建設完整的人脈網絡和共同發展的專業社區。所以,筆者真誠邀請對以下幾個方面感興趣的華人朋友參加:第一類是有興趣自己搞些小型的改建、擴建、分建和REZONE的朋友;第二類是有興趣做開發業主或參與開發的投資與融資的朋友;第三類是有興趣提供地產來源、投資融資和房屋行銷的信息與服務的房地產經紀朋友;第四類是從事民房的設計、建造和裝修工程的朋友。要了解講座和研討的具體情況,請與筆者聯繫:henryh128@gmail.com / 電話:416_272_9678
何安瑞/HENRY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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