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方 | 目标 (最高和最低) | 优势
| 劣势 | 机会 | 威胁 |
总财管 (及老总嫡系) | 脱罪自由,回司接班。 引渡阶段:引渡听证庭法官拒绝引渡;司法部长拒绝引渡;上诉成功推翻引渡决定。 庭审阶段:洗脱罪名,无罪释放(包括上诉)。
拖延引渡,减轻罪名。 引渡阶段:无限拖延,避免上庭。 庭审阶段:避重就轻,污点证人,交换减刑,(总统特赦)。 【割肉止损,险地求生;舟误前期,焉知非福?】 | 引渡阶段:人还在傻白甜的加拿大法治系统管辖范围里;充分的权利和空间利用繁冗的法律程序;某爹是老总,钱袋子深的很;替公司卖命干的事(亲自上阵做PPT表演),公司应该给掏钱,不存在雇不起律师的问题。甚至最后国库也能出钱。 庭审阶段:公司犯罪被抓的手套而已,美方志不在此。立功交易恰如其愿。 【良禽择枝,良人识势;心藏要机,守沽自决。】 | 控方证据充足、事实确凿。当年老爹不知是为了培养自家人,让她容易立功上升呢,还是肥水不流外人田,让她到星通赚容易钱,或者只相信自己亲闺女,结果被人抓到结结实实的把柄。早知如此,让李一男去执掌星通岂不绝妙。 美方还有多少牌一点也不知道。就如金三以为放弃已经损毁的核导设施就能蒙过川普,结果穿帮一样。 只有爹妈可靠,捞爷可用。其余人等,真心难测。 【知己知彼,对战不殆;糊里糊涂,其势必危】 | 引渡阶段:加方非华为事务直接利益相关者。川普大嘴胡说八道,给了一点点可以利用的借口(政治化)。实质上本金融欺诈罪缘起国际政治大环境导致的美国国内立法,“逼迫”财管“人为财死”去汇丰撒了在“中国文化”里鸡毛蒜皮都算不上的谎言。如果碰上“白左”法官反川恨美,有可能瞎猫碰上死耗子。 庭审阶段:同样有利于被控方的法律程序。 【幸羁善地,法护人权;命运前途,暂托捞爷。】 | 国内:黑同僚(非财管爹的司内势力)借刀杀人。猪队友(影子政府力量)用力过猛。有没有其他的,没有注意到的敌人呢? 国外:美加政府和官员嘴上不瞎说,手下使狠劲。 What goes around,comes around. 美方不同党派、不同机构看着是齐心协力,非得干一票大的不可。会比整中兴狠得多。
“凡事怕就怕认真”。 【内潜群狼,伺机发难;外立强敌,意在必得。】 |
某为公司 (异己势力) | 保护公司机密(尚需努力),排除财管接班可能(基本已经实现)。财管死活都无关紧要。摆脱政府直接控制(资本逐利,甩掉负资产)。 【狼性文化,无父无兄;发达最上,戒情绝义。】 | 案内:很多事情发生在美国境外,美方取证困难,旷日废时。某司已经采取措施隔离相关人员,消除相关证据。财管极大可能被迫长期逗留加国,无论最终是否引渡成功,无缘宝座。 案外:某司利益与美国公司有纠缠交汇之处。可能让对方投鼠忌器。 “官怕洋人”,依仗现在的规模影响,也有一定还价能力。国家力量可以明里暗里借来为某司牟利。 【未雨绸缪,毁证灭迹。好风借力,同存共荣。】 | 对内:不会只有一个人想坐那把椅子。狼多肉少。 对外:“某国特色”的行事方式,业内树敌不少(参见中兴文件)。对伊朗交易时撒汤漏水,不少证据在别人手里自己恐怕还不知道。虽然请了洋人顾问律师,非我族类,不可全信。本土人才还是不懂如何跟洋人打交道(参见花钱请记者报道)。 对上:与财管老爹一样,终究是没有法律保护的“家奴”,“国家要,就把公司献给国家好了”。无奈之语,可见其心。 【酒红人面,金动人心;文化闭关,尤赛土鳖。皇权至上,资本算球;鹬蚌相争,渔叟得利。】 | 碰上好运气的机会跟财管相同。但不必要那么好运。财管的无限期逗留加国或“为公司保守机密,把美国牢底坐穿”对某司没有区别,都属最好结果。 如果没底线,财管生命在最终引渡决定结果预测不乐观时,面临极大危险。 【快刀乱麻,舍车保帅;狗急跳墙,不可不防。】
| 内部:伊朗业务有关人员未必全部买通,也有可能“叛变”。司内权斗可能无法排除。不知哪里会冒出个证人或污点证人,想想某为派驻美加的人员中有多少悄不蔫儿地办了移民绿卡,再加上前雇员出国的、没出国的知道内情的。(血滴子要灭口也忙不过来) 外部:假设成功堵塞美方意图“依法办事”对财管的案件,美方可能退而求其次采用行政手段实行金融银行业务阻断,关键元器件禁运实施“野蛮打击”(参见中兴先例)。 “伸头一刀,缩头也一刀”,区别只是美方形象难看多少。 【人多眼杂,众口难防;昔日之助,方今之祸。美帝装叉,尚事遮掩;一旦恼怒,后果不妙。】 |
某厉害国 (政府力量) | 控制公司,利用公司,帮公司洗白以发挥更大作用。钱不是问题,个人也不是问题。(初心不改,志在寰宇) 洗白个人公司,顺手牵羊 不必在意,个人公司为国牺牲乃是本分。 【舍末求本,老谋深算;屁民私企,都是路渣。】 | 对内:物质资源和政治权力接近无限,可以随心所欲。五毛随意趋势,小粉红思维引导毫不费力。 对外:蓝金黄,大外宣,也卓有成效。 “官方代理人”到处登陆美加媒体网站。渗透美加政府学界也不是虚言。(参见加国卖价廉大使) 【动之以情,蚀之以利;投其所好,诱其入彀。】 | 对内:新资本家嘴上爱国,心里最盘算的还是个人利益(正常人性)。红顶子某为轮值CEO们就那么乐意把手里的财富交到“公家”手里?不排除有人出于经济的或政治的原因“叛变卖国”。 对外:某国特色的国家资本主义和“不择手段”式的“弯道超车”吓倒了不少人。“窃书不算偷”被遏制恐怕是很多人喜闻乐见。曾经擅长的 “统一战线”矛头恐怕对的是最糟的方向。 【时移世易,太阿倒持;小隙屡造,终成大怨。】 | 内部:各路山头人马看清大势,舍小我为大我。所有的某司某组织跟伊朗业务有关的证据统统销毁,烂在肚子里。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让政府可以不动声色地控制管理公司,实现远大的战略目标。(比如党委转入地下,实现没有党组织的党的领导) 外部:借助美加国内政治纷争和人员变换,利用多元社会的理念差异的党派政争,寻找影响法官办案的机会。(人性的弱点) 【伺机而动,循隙而进;金蝇叮蛋,无缝不入。】 | 对内:管理层反抗,白手套身后大老板出头。
对外:“国家”、“党控”公司引起国外客户疑虑,丢失市场份额。除了带路非洲兄弟接受免费5G外,曾经的国际大公司就只能在厉害国墙内蹦达了。(这是厉害政府想要的吗?) 【金蝉蜕壳,空余残渣;虽保面子,实余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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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检方 (引渡听证) | 成功引渡,缩短延宕。代理美国检方引渡申请,证明引渡请求合法合规合理,反驳当事人上诉说服各级法官和司法部长批准及实施引渡。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依据办差,无愧在心。】 | 国内法律和双边协议:(迄今为止),引渡程序和理由合规合法。美方提供了足够详细和具体的证据。(参加当事人律师声称有一人多高的控方材料需要阅读分析)。加美双方法律部门多年协助,互信大于狐疑,价值观基本相通。历史记录成功率高。(历史常常重复) 【人品是要攒的】 | 法治体系:司法独立,严格地说不是劣势而是客观需要检方做出更多的努力把工作做好。法官等应该坚守法律原则,不应个人情感好恶或者一时政治需要决定批准或拒绝引渡。因为美加法律精神上对被告人的偏向,检方工作质量要求更高。(burden of proof)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稀里马虎,绝不可行。】 | 国内:公众普遍怀疑“傻白甜”小土豆及其高级幕僚在面对厉害国霸凌时曾经有过动摇(参见卖价廉在中文媒体记者招待会上漏的口风),但是最近小土豆自己掉到“试图干预司法的”坑里。在引渡案上估计不会再有那个政客敢引火烧身了。 国外:法官也是(加拿大)人,是人就有个脾气。厉害国恶行恶状,法官就没点儿想法? 【人性的弱点?君子可以欺其方?】 | 国内:司法独立,法官自由心证。要是特定法官作出出人意料的裁定,也是法治体系下的正常现象。这方面加国比不上“向司法独立亮剑”的厉害国,政府要办的案子,就没有办不成的。(司法独立的意义和代价,人性的弱点,强点以及一件事百样看法) 【司法独立,愿赌服输】 |
财管律师 (引渡听证) | 否决引渡,还客自由;难度较高,酬劳极好(几千上万的小时费+奖金) 纠缠程序,拖延执行;没啥难度,好处不少(各种各样程序都走一遍甚至几遍,经年累月,律师拿钱拿到手软) 【富有的当事人,闻起来也许臭,吃起来香得很。臭豆腐?】 | 法治体系:当事人权利有充分保障。法律程序有极大空间可以腾挪。可以从宪法权利玩到执行程序,可以从检方证据有效性质疑到司法管辖权。加国没有“律师寻衅滋事罪”!当事财管有钱,不认识的邻居都会上赶着抵押自己的住屋替她保释担保,绝对亏不着专业的lawyer-liar。 【律师总是赢,耶!】 | 当事人:马尾提不起豆腐,物证人证在那里。抹不掉,擦不去。 对手:美加检察官也不是吃素的,证据链应该是完整翔实的。法理要求应该是严密谨慎地。 针尖对麦芒,好戏一场。 【再难也得顶住。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 当事人:财管资源大大地有,说不定能找到反扑检方的有力证据呢? 对手:是人就会犯错误,国家公务人员犯错失职甚至无能的例子也不少。美加都一样。对手的失误就是你胜利的机遇!(斗智斗勇,大戏开场) 【热闹热闹,不用买票就看戏啦!】 | 辩护失败的唯二威胁来自“猪当事人/队友”和“神检方/对手”。 国外:厉害国里“民怕官、官怕洋人”,无论官司输赢,财管、某为以及五毛粉红们都不敢也威胁不到“洋律师”。 国内: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lawyar-liar们使劲依法折腾,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即使替真罪犯洗脱了,过错也在无能的检方的和警方一边。不用担心官府生气,后果没有。 【律师天堂,检方炼狱】 |
美国检方 (刑案庭审) | 萝卜带泥,成功定罪。财管手套而已,星同也是空壳。以具体个人刑事案罪责入手,是要拔出萝卜带出泥,意在(被疑)长期通伊,依赖美国技术却挖山姆墙角的某为。 [勿谋一隅之利,不泄一时之愤。顺藤摸瓜,一网打尽,毒辣!] | 法治体系:个中老手,经验丰富。当事财管和老爹其实内心里也更信任美帝法治系统。一旦真落到在美国上庭,美检方胜算八成以上。估计有海量的直接和间接证据,还未披露。有些可能是特殊渠道获得的,所以不为外人所知。美方证人保护制度,也会对被告有吸引力。【江姐投胎,云峰再世?】 | 法治体系:当事人之福,可以保释,可以请律师。律师可以永远在场保护被告。防止检方非法强力讯问。某些真实证据未必可以拿上法庭。检方可能犯错误。(强手对强手,法治护个人,旁观群众有眼福。) 【法治代价,有谁后悔?】 | 墙倒众人推,积怨祸发迟。可能有意想不到的人为踩某为一脚而提供线索和证据。检方的助力、被告的噩梦既可能来自某为的外部竞争对手,也可能来自被当成抹布的前雇员。(如果你是某为负责人,现在怎么办?) 【行善积德,可曾过时?】 | 检控失败,只可能败在检方无能失职上。不怕神对手,只恐猪队员。川普干预不到检控庭审,唯一干预窗口是判后特赦。检方荣誉,系于自身。 【勤谨敬业,方能护法】 |
财管律师 (刑案庭审) | 脱罪洗白; 拖延审判 类似给加国律师的,付费方案会是小时费用+脱罪奖金。奖金不好拿,时薪妥妥的。 【金矿找上门来啦!】 | 法治体系:Innocent until proved guilty! The burden of proof 落在检方头上。律师不会被寻衅滋事。在检方控告中找漏洞要比严丝合缝证明被告有罪容易多了。 【Lawyer还是赢】 | 当事人:财管及其背后的某为没有把自己的地板洗干净,漏洞到处有,防不了补了这边另边又被捅。 [谁有前后眼?】 | 对手:检方是人不是神,失误就送辩方安全上垒。打官司打的是双方智力、能力和工作质量。刑事案中,辩方优势不可低估。 【尽人力,顺天命】 | 啥都不用怕,有多少酬劳就打多少小时官司。即使不成功,"非战之罪也”。 司法独立,rule of law,律师都爬到法官检察官头上来了,MMD(阿Q台词)。 【Liar不会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