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7
王实味,死了,被杀死了,死于1947年的7月1日,党的生日,成了祭品。
王实味之死是一桩公案,死的很明白,逻辑很清晰,却也死得很不明白,死亡还在继续。
王实味以并不太深刻的笔触写了一篇不长的文章:《野百合花》,登在延安的报纸上,文章指出‘延安’同是革命者却‘衣分三色,食分五等’,被国民党的报纸转载了,被共产党人认为王实味为国民党人提供了打击共产党人的子弹,王实味也因此被捕入狱。
1947年的7月1日国民党军进攻延安,转移途中经李克农签字同意刀毙于途。
对于王实味之死似乎不需要再做更多的解释了,人死了,道个歉,立个牌封就可以结尾了。
王实味的死亡还在继续,因为死因未除。
王实味死于合理的目标与合法性过程的冲突。
共产党人有一个合乎于情理的目标,我们也苟且认同他的目标‘合理’,因此为达目标一切手段与过程都是可以理解与可以操作的,而无论道德与法律如何,也就是说,为了革命,‘合理的目标’是可以超越道德与法律的;为了革命,我们可以不以事实为思考的基点,我们可以罔顾实际地、厚颜无耻地说谎;为了革命,我们有理由‘衣分三色,食分五等’; 为了革命,我们有理由‘打土豪’,
为了革命,我们有理由‘种鸦片’; 为了革命,我们有理由‘做我们认为应当做的事’---霸权与不公由此而生。
王实味的文章本质上是在质疑合理的目标与合法性过程的关系问题,实际上,王实味自己也不知道问题的实质与答案: 合理的目标必须辅以具有合法性的过程,否则就不能保证目标是合理的。
事实上,这个问题在西方解决的时间也并不太长,而我们至今未决:为了城市建设,政府可以强拆民宅;为了政权稳定,可以肆意打压异见人士;为了粉饰太平,可以肆意侵害公众的知情权,为了‘和谐’警车已经悄悄地跟在了我们的身后,而我们非鸡鸣狗盗之士,我们只是希望得到宪法对我们的那些承诺,那些非常有限的承诺,我们只是安静地坐在自己家里的书桌前,警察的警棍已经在对着我们指指点点了!为了党国的利益,合理的目标,可以超越法律与道德。
但,很遗憾,这个‘合理的目标’也只是从他们的角度看是合理的,换个角度就成了问题,就会产生‘异见人士’,而他们,屁股一旦坐下,就不再愿意动一动了,‘动屁股’意味着‘不稳定’,‘不和谐’,‘不坚定’、、、诸如此类,‘动屁股’是一个不合理的目标,‘不动屁股’才是合理的目标,所以,以‘不动屁股’为目标, 可以超越法律与道德---这是从领导人的屁股的角度看。
所以,诸多乱象也就变得可以理解了,‘合理的目标’与‘合法性的过程’。
当‘合理的目标’超越‘合法性的过程’时,社会乱象横生,草菅人命;合理的目标必须在‘合法性的过程’约束下‘合理的目标’才会变得合理且较为可靠,否则 ‘合理的目标’就一定会沦为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欺骗、专制与偷盗。
无论如何,‘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谁都一样,早些付账,利息少些,越拖,越支付不起,破产的,总是不识时务的人-----这是一个常识。
后记:说实话,重读《野百合花》一文却要耐几分性子,有些看不下去的味道,从今日看,比此文针砭时弊的檄文尤多,若以当时的标准看,作者们都应拉出去祭旗,我们很幸运,他们已经不敢再恣意拿我们祭旗,不是我们变得强大了,是他们已入暮年。
附件:野百合花 (略)
●(原载1942年3月13、23日延安《解放日报》“文艺”副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