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5
古训道:己不欲,勿施于人,我们似乎都没有什么异议,不过,通常有例外,尤其是那些左派,自以为是,此为别论。
清晨7时,温哥华的户外温度为3摄氏度,小孩子要去打球,只穿了两件衣服及运动短裤,我要她再穿一件外套,她不肯,争执了许久,到底,她也没有穿去。
按道理,外面冷,本着‘己不欲,勿施于人’的精神原则要求孩子穿衣服,这没有什么错,但却产生了争执,为什么?我们的标准不一:保温与简便。标准的冲突
我在读书的时候读到过一本书《理想的冲突》,L. J. 宾克莱,当时吸引我的是书名,草草读完,至今,论点全忘记了,记住的还只是书名‘理想的冲突’。
我与孩子冲突的是标准,也可以视为理想,我们彼此的基点不同,冲突也就是情理之事了。
对孩子们而言,不想要的东西,我们是无法给不到她们的手上,而她们想要的总会想设法得到,我们让孩子接受教育,其的目的在于技能、知识与认知标准,我们只能作为一个外部条件的提供者与建议人,把道理讲清楚,取与不取,让她们自己决定。
古训‘己不欲,勿施于人’,还有问题的另一面,‘己所欲,勿加于人’,取舍之间在于:不取,则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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