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9 写下这个题目之後,我的心在暗暗地发抖,仿佛在悬崖边上行夜路,天亮了才看到左手的深沟险壑。 从王立军说起吧。 据公开媒体介绍∶王立军(1959年12月26日-),曾任辽宁省铁岭市、锦州市公安局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武警重庆总队第一政治委员、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立军以工作认真负责而著称,先後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十佳杰出民警”,甚至有以他为原型改编的电视剧《铁血警魂》。被免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前为人民警察副总警监警衔。2011年当选为重庆市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在薄熙来主政重庆时期,发起了“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王即为打黑行动主要负责人。在打击黑帮组织的同时,他也揪出了一批与黑社会团体勾结的公职人员,包括重庆市司法局前任局长文强,并著手对公安局内部进行机构改革和干部整顿。 王立军在刑事科学方面也有所造诣,为国际法医颅面鉴定协会副主席,并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担任刑法所研究员,同时被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等学校聘为兼职教授、法医专家。 2012年2月6日,王立军突然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馆,紧接著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微博宣布王立军接受“休假式治疗”,此事引起重大反响,被称为王立军事件。 王立军,被薄熙来扇了一个耳光之後,跑到美国的领事馆中逃难去了,留下了一条狗命,别误会,‘狗命’,非污秽之词,恰如其分∶重庆打黑,薄熙来让他咬谁,他就咬谁,他自己想咬谁就咬谁;重庆成立了一个女子巡警队,成了员警的後宫,同样,他想咬谁,就咬谁,当然了,却唯享乐。 王立军之後,中国政权进入文革之後最为强烈的官员震荡区间,人事变动频繁,去职的、被法办的、自杀的、提拔的、、、比川剧的变脸还要快,令人眼花缭乱。 王立军当局长之後,我明显感觉到温哥华的四川人多了,王立军落马之後,薄熙来落马了,周永康落马了,徐才厚、郭伯雄、、、等一系列的人员相继倒楣,就如同赵本山的小品,王八蛋用绳子穿了一串。 习兄的运营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想一想,假如没有王立军,这一串王八蛋,哪一个都可能是习先生的绊脚石,甚至,常委中薄熙来排名还将仅次於总理,多麽可怕的一件事情啊! 到那时,我猜,温哥华多的就不只是重庆人了! 回想我们的历史,1949年之後,我们万分感慨的是‘中国出了一个毛泽东’;毛谢世後,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97年以前的江泽民,想独立地打个水漂都很难,凡事总有人制肘,要看别人的眼色,在他们的身後,有一个‘元老院’,元老院中有一个太上皇∶改革的总设计师。 邓小平之後,江泽民稍显宽松,可以甩甩膀子,抡抡胳膊了,在提拔了军方代理人之後,江才真正到了属於他的时代。 胡锦涛,对权力的理解非常地浅薄,给他权力都不会用,只懂得因循守旧,猎枪成了装点壁炉的饰物,处处被江制肘,他怎麽能理解,壁炉应当用猎物的头来妆点! 习近平幸运,一方面在於∶没有一个足够长寿的太上皇;另一方面,收了王立军、刘源的大礼,去了潜在而强大的对手,又从谷俊山开始,撕碎了军队的关系网,剪了江泽民的羽毛;凡事都变得顺风顺水起来。 习近平与其前人相比是幸运的,对权力的理解相对到位,倒掉了太上皇,然而,习,却又是非常不幸,甚至可以说是最倒楣的一任总书记了,政权的合法性已经其前任挥霍一空,政权的合法性丧失殆尽,政权的信誉破产,几乎每一件好事都可以被社会做为负面的解读;行政内耗超越了常规,国民收入的很大比重都不是民生的,而是用来维系政权,陷入了泥潭∶不管就垮,越管越乱。 我们的腐败,是从人事制度开始的,最为腐败的机构就是组织部,人事制度已经瘫痪,习近平除了旧臣已无人可以托信,所以,我们看到习的班底多是习的在各地的旧部;次之,是人大及司法,党 驾与法律至少,地方官吏贪赃枉法,所以,习相不独裁都难。 如果我们不能从上述部门改起的话,灾难会一夜间降临。 习政权也试图在制度建设上有所作为∶ 《新党纪∶中共发布最严党纪列出6类负面清单》2015年10月21日,http://news.sina.com.cn/c/nd/2015-10-21/doc-ifxizwti6817718.shtml;其中在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资讯网路、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环党的集中统一的」,“妄议”,一词说法非常不妥,有违中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在中国境内,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可 驾於我国宪法之上,共产党也不例外,再者,这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何时讨论通过的?多少人参与制定的,多少人同意,多少人反对?语焉不详,此条例出处成疑。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刑法,《刑法修正案(九)》,对原刑法做出了重大修改,除减少9个死刑罪名、废除“嫖宿幼女罪”等规定外,增加了造谣、替考、医闹、袭警、虐待、扰乱法庭、私藏禁书等9种行为入罪的规定,其中第291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网路及其它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虚假资讯,故意在网路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後果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注意到,所列犯罪行为在量刑上有很大的任意性,比如,禁书的界定,恐怕执法者需要先立法确定哪些是禁书,然後方有‘私藏禁书’之刑;再如‘造谣’,我无心之语算是造谣吗? 上述诸多法定罪行有很大的‘议价空间’,跟谁议价?员警!这些条款势必衍生贪腐与冤假错案。 党内公布新党纪,党外公布新法规,似乎是在谋求制度设计,但是如果制度设计没有经过广泛地讨论的话,草率出台,其合法性必将成疑,执行上也必将困难重重,难以服人,最多只是共产党人的工具箱里多了一件可以随时举起的利器。 我们需要法制,第一步,共产党自己首先要遵从自己给社会立下的法规,不能拿法律作口红,当狗皮膏药,儿戏之;更进一步,法规的制定要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在民选代表下制定宪法及的衍生的法律法规,依法治国,说起了容易,要在民选代表下依法治国,除此之外,其法只是城下之盟,不出事已是万幸。 习的举手投足都影响著我们的生活,我们情不自禁地都成了习粉,这不是宗教,不是迷信,神幡已经升起;朋友们,前方,左拐是哈耶克之路,右拐,还是哈耶克之路,自由何在?富裕何在?习近平必须重新获得其政权的合法性,让人们参政,直选人民代表,把老百姓被打断的腿给接上,让他们走出自己的路,‘路,本是无所谓的,走的人多了,路就有了。’。 从各国反腐,强国的经验看,立法与新闻监督,别无他途,但,此法却不是中国特色的‘城下之盟’。 北韩有一本书,名为《我们最幸福》,也许,多少年之後,我们会慨叹《我们最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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