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7 17 董瓊瑤小姐7月4日上海潑墨隨後被管控,引起了全球關心人權人士的關注。面對一個極權政權我們很難按常理推知其結局。 納粹時期,蘇菲和他的哥哥在墨尼黑大學散播反納粹傳單被殺害,有趣的是,這件事,他的哥哥是主導,可是輿論上似乎只記住了蘇菲,包括我,甚至不知道他哥哥的名字。 這次,習修憲,倒行逆施,偽人大代表全票通過,然而,除了當局,無人叫好,那些偽代表,也許,心有不快,卻絕不敢按下反對票,甚至連棄權都都沒有勇氣。 董小姐一瓶墨水澆醒了習的帝王夢,現在,他連像都不敢懸掛了,掛像之處需要設崗,否則,會被墨汁洗面。 7.4號之後,引發一場政局危機,政變傳聞不絕,《人民日報》也一改常態,不在頭版拍馬屁了,據說,退休高官聯名簽署要求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要起風了。 ‘事之難易,不在大小,勿在知時’---《呂氏春秋,首時》;多行不義,必自斃,這些古老的訓令有了新的註解,董小姐一瓶墨水,衝塌了習近平的龍床。 千萬億的維穩開支,武裝的牙齒的軍隊、武警,及,滿街的小腳憲兵隊,卻抵擋不住董小姐一瓶墨水! 我樂見其成,但是,我很擔心他們會如何處理董小姐,在民主社會,潑墨,是言論自由的範圍,潑完了墨,你可以大大方方地到慶豐包子鋪裡吃包子,然後,約幾個閨蜜去看《邪不壓正》的首場演出,可對董小姐而言則不同了,需要準備幾件換洗衣服跟他們到不知名的地點住幾天了。 董小姐何罪?董小姐沒有罪,道行逆施,路人皆可誅之!憲法中,儘管是城下之盟,不是也沒有敢取消‘言論自由‘的約定嗎?人民有表達意見的權利。 憲法中已經取消了勞動教養,取消了‘反革命罪’,治其罪出師無名,但是,欲加其罪,何患無名。 破壞公物,似乎這也只能是罰款了事;‘攻擊黨國領導人’,但是,似乎,憲法中並沒有不許塗墨黨國領導人的相關條款,可能習先生,再次修憲了,修憲之後再定罪吧。 前蘇聯,有很多政治異見人士被定為精神病而被迫接受治療的。 當局,在缺失法律依據的條件下,很可能會重回此道,通過精神鑑定把董小姐列為精神病,不做法律追究,而監控在精神病院中,橫路井二,以不知名的藥物對董小姐進行精神毀滅。 我們沒有辦法制止他們的行為,但是,我想,我們需要對這樣的可能性高度地關注,律師介入設法營救董小姐。
後記: 習兄,平心靜氣地講,董小姐有任何大家不願意見到的結果你都難逃干係,你的信譽已經如此之不堪了,何必呢? 大事化小,寧事息人,不如開明些。 廣告是海航的,不如讓海航他們自己處理,董小姐破壞了海航的廣告,海航報警,警察介入,海航提出起訴,法院判決董小姐經濟賠償,置於多少都無所謂,反正,海航不是你的。 這樣,政治問題經濟化,大事化小,放董小姐一馬,把經濟賠償放在那裡,以儆效尤。 別管真的、假的,這樣做至少看上去還是在‘依法治國’的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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