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2 20 最近我注意到一个现象,同样的一组事实依据,同样的推理逻辑却得出彼此背道相驰的结论,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成语“疑邻窃斧”的故事了。 为什么?从道理上讲,相同的基础事实,相同的逻辑过程应该得出相同的结论才对嘛,而事实却非如此,而且,从来都是如此的。 鲁迅在他的短篇小说《孔乙己》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从“疑邻窃斧”到小说《孔乙己》,基础事实清楚,推理过程也不复杂,但是,得出的结论却显的有些怪:邻人疑盗;‘窃’不为‘偷’! 我们的推理过程从理论上可以做如下的描述: 结论=逻辑(Σ基础事实) 因此,从表达式上看,相同的基础事实,相同的逻辑过程,结论是必然相同的。 很可惜,相同的基础事实,相同的逻辑过程,我们看到的、更多的,却是不同的结论! 毛主席视察南泥湾炮兵团---宋承志,附件1 这张照片摄于1943年10月26日毛主席视察南泥湾炮兵团,有谁知道毛的右下兜里鼓鼓的东西是什么吗?是半只那报纸包着的烧鸡!附件1,最高长官视察,请客,吃好点,无可厚非,但是,把剩下的半只烧鸡打包放在最高长官的上衣口袋里就有些不齿了,虽然延安生活物资短缺,但此举也必沦为笑谈。 陈云在回答干部关于毛泽东吃鸡的有关问题时说到:“是的,毛主席总有鸡吃,这不是毛主席愿意的。毛主席希望和我们大家过一样的生活,但是同志们想想,毛主席的健康对中国革命多么重要!所以,毛主席不愿吃鸡,党中央的命令一定要毛主席吃鸡。和我们每一个革命同志一样,毛主席吃鸡也是一种革命任务。”,附件2。 生活艰苦,领导人吃好点,似乎不为过,但是,中央有命令让毛泽东吃鸡吗?至今为止,除了陈云之外没有见到第二份证词,所以,中央的命令是陈云杜撰的,是谎言。 而毛泽东吃鸡,却被王实味,《野百合花》,描述为‘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王实味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陈云的‘革命鸡’让他官运亨通,王实味的客观陈述却换得人头落地。 差别在与立场,陈云与王实味看到的基础事实都差不多,因立场不同,视角有差,得出的结论却截然不同。 因此,在基础的事实之外,还需要加一个‘方向盘’:立场。 因此,推理的过程应为:结论=立场(逻辑(Σ基础事实)),逻辑,是立场下的逻辑,所以,我们看到的是同样的基础事实,同样的逻辑过程,因立场不同,得出的结论截然不同。 在自然科学中,结论=立场(逻辑(Σ基础事实)),我们的立场基本上是同一的,所以,同样的基础事实,同样的逻辑过程,得出的结论通常是一样的,当结论不同时,大多数的情况下是因为逻辑过程有异,我们把在自然科学中的经验推广到社会科学邻域中了,却忽略了逻辑使用者的个人立场,这个‘立场’却是推理过程中的方向盘,它下意识地影响了推理的结果,如:陈云与王实味。 这个‘立场’就是我们所说的三观,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存在,却很难说的清楚,三观不合一定是政见不一,互不为信,难以共处,轻则回避,重则便是政敌,演变为无处不在的冲突,以致某一方动了杀机,试图一劳永逸。 当我们身处同样的物质环境,Σ基础事实,而立场有异时,可以相安无事吗? 在某些条件下我们可以相安无事,比如,大家共同划定一些界限,如,法规,法律,并遵守它们;此前提一旦被破坏,冲突变不可避免,解决冲突有多种途径,回到法律框架内,或者,一劳永逸! 如:希特勒。 希特勒还会再来吗?我们怎么办? 附件1《毛主席视察南泥湾炮兵团》---宋承志 http://military.people.com.cn/GB/8221/51757/181363/185227/11804574.html 附件2《陈云:毛泽东吃鸡是革命任务》 https://news.qq.com/a/20120207/0010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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