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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年以前来华传教士的英年早逝 2015-02-16 12:34:35
1850年以前来华传教士的英年早逝

查阅早期传教士的经历时,常会读到一些传教士在很年轻时就因各样的原因过世了。美国浸礼会传教士高伟伦(Francis Wayland Goddard)在其着作《前往中国的呼召》(Called to Cathy)中也说传教士:“在那块丧失至爱的土地上,只有极少数,甚至根本没有一个人,可以给予辅导或施加援手。他们只能孤单无助地预备棺材,挖掘墓坑,最后把亲人的遗体埋葬。”传教士究竟在多大的比例上英年早逝了呢?有没有可能进行稍定量些的研究了解?导致他们英年早逝主要又是些什么原因?每次读到一个早逝传教士的历史,这个问题就久久地盘桓在我脑子里,最后敦促我用下面的研究来对这个问题做初步的探讨。

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要较具体了解早期传教士英年早逝,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无疑十分重要。我这里选取1850年以前到华人中宣教的基督教新教传教士为分析样本。之所以以1850年为界,并不是因为这一年有任何特别的意义。而是,一方面我估计1850年前这样的传教士人数约在150人左右,数量上已经基本够做具有统计意义的分析了;另一方面150人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尽管不易,但还不至于太过艰巨。在资料的收集整理中,我首先是尽可能全地找出这个时期的传教士,然后对每个传教士分“中英文名”、“出生日期”、“抵达华人中日期”、“逝世日期”、“所属宣教机构及驻扎地”、“过世年龄和原因、家庭变故、回国时间及参考文献”六栏进行列表记录。尽管这只是六栏简要的记录,但实际上需要对一个传教士的整个人生经历有基本的了解才能做到,因此,如果人数太多会使工作量太大而难以进行。

现有对1850年以前基督教新教来华传教士记录比较全面的是Alexander Wylie(伟烈亚力)编写的《1867年以前来华基督教传教士列传及著作目录》[1]。该书于1867年由美国长老会传道出版社在上海首次印刷出版,2011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中文版[2],2013年伦敦被遗忘书籍出版社(Forgotten Books)再版英文版。伟烈亚力本人就是该资料中被统计的一员。他1847年作为伦敦会的传教士来到上海,主要负责伦敦会在上海的出版工作,直到1877年因健康原因回国。本文的统计记录就是在伟烈亚力的资料基础上进行补充的。

伟烈亚力的资料尽管仍是至今最为全面的,但为了本文的研究目的而需要补充的地方也十分明显。首先,他的资料截止于1867年,我们统计范围内的不少传教士当时仍在世,因此需要查阅补充这些传教士1867年以后的经历和过世日期。第二,伟烈亚力的资料可能主要是来自各宣教机构的记录,对这些传教士的教育情况、启程时间、到达时间、回国休假、最后离开、出版文献等记录较为详细。而对传教士的出生日期尽管有许多记录,但也有许多没有记录的。而出生日期对本文的讨论很重要,需要尽量补充。

第三,伟烈亚力的资料中对女传教士的记载十分缺乏。其资料中对男传教士什么时候结婚、太太原名、太太过世、男传教士再婚等多有记载,但对他们太太的出生日期和经历则较少记录。尽管如下面讨论将要提及的,英年早逝不仅在这些太太们中也普遍存在,而且很可能因分娩时死亡的常见而早逝比率比男性更高。但一是她们中的许多人的确切出生日期我们现在还不知道,二是我担心对没有过世的太太们较少记录的这种资料不均衡而可能使我们高估英年早逝太太的比率,因此,本文的统计中对这些早逝的太太,除个别符合下面对女传教士的统计条件的外,均没有考虑。

有一些女士本人就是作为传教士差派出来的。她们出来时可能是单身。有的后来结婚了,有的一直未婚。如伟烈亚力资料中在传教士郭实腊条目中说,郭实腊1829年在马六甲娶了一名英国籍女士Mary Newell小姐为太太。Mary Newell为什么来马六甲?查阅其他资料知道她实际上是伦敦会的传教士,1827年就已经来到了马六甲,被称为是伦敦会的第一个女传教士[3]。Mary Newell出来宣教的部分资助来源于另一位叫艾迪綏(Mary Ann Aldersey)的女士。艾迪綏女士1837年也离开英国出来宣教,并于1843年到宁波开办“宁波女塾”,直到1861年退休去澳大利亚,被认为是到中国境内的基督教新教第一个女传教士[4]。她家境比较宽裕,尽管与伦敦会保持有密切关系,但没有接受任何宣教机构的资助,也终身未婚。在伟烈亚力的资料中找不到有关她的记载。

又如伟烈亚力的资料中有两条记载,一条是关于传教士亚历山大•施敦力(Alexander Stronach),另一条是关于他弟弟约翰•施敦力(John Stronach)。但2011年的一份中文报道说,在厦门发现有凯瑟琳•施敦力(Catherine Stronach)的墓碑。据墓碑记载,她是亚历山大的妹妹,约翰的姐姐,1866年过世时已经协助她的哥哥和弟弟在厦门办教育近20年[5],也终身未婚。但除了这个墓碑外,我未能找到任何其他关于她的记录资料。这些女传教士不应被遗忘!因此,我将那些本身也是受宣教机构资助出来的女性或者从事宣教工作(不管是否有宣教机构资助)但直至离开或过世仍未婚的女性,也尽量补充到我的统计中。但对于绝大多数男传教士的太太,我在统计中仍未包括他们。

除上述三个需要资料补充的方面外,伟烈亚力资料中对男传教士也遗漏了一位,那就是Samuel Robbins Brown。他1838年作为美部会的传教士来到中国,驻地在广州。1847年可能是因病回了美国。伟烈亚力的资料中在介绍其他传教士时提到过他的名字。另外,还有郭雷枢(Thomas Richardson Colledge,1796-1879),他被认为是中国的第一个医学传教士,同伯驾一起发起成立了中国医学传道会并担任第一任会长[6]。他是东印度公司的医生。维基百科说他是兼职传教士,但我没有查找到任何宣教机构资助他的证据,他的宣教工作很可能是义务和自费的,这也可能是为什么伟烈亚力的资料中没有包括他的原因。但如上所述,我们不应将自费的传教士排除在统计之外。而且,郭雷枢尽管在中国19年后于42岁时已经回国,但在83岁高龄时才过世,我希望我的统计中尽可能包括哪些没有英年早逝者,以免统计结果高估英年早逝的比率。因此,郭雷枢也包括在了我的统计表中。

以上是关于资料的收集。在资料选择处理方面,伟烈亚力资料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把那些早期到新加坡、马六甲、曼谷、印尼首都巴达维亚(雅加达)等地的华人中宣教、但可能从未到过中国的传教士也包括了在内。这样的传教士比率不多,主要集中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我也认同应该包括他们。当时清朝政府的政策是不准外国人在中国传教,不准外国人学习中文,不准外国女士登陆中国领土的“三不”政策,因此,那时多数来华的传教士只能退而求其次,在南洋的华人中进行宣教事工。他们不仅是作为服务中国人差派出来的,而且也确实是工作在华人之中,并学习中文,很多人都有中文著述。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尽管清朝政府的政策没有多大的变化,但男性传教士可以以各种理由临时性进入广州、澳门了。

另外,伟烈亚力资料中的第一个传教士是1799年到印度的马士曼Joshua Marshman (1768-1837),而不是我们熟悉的马礼逊。马士曼的工作是同澳门出生在印度威廉堡学院教授中文的亚米尼亚人拉沙(Johannes Lassar)翻译了《圣经》[7]。尽管他的工作十分有意义,他的家庭也付出了极大的牺牲,十二个子女中有七个在他之先过世,但他既没有到过中国,也没有在华人中宣教过,因此在我们的统计中还是没有包括他。

伟烈亚力资料中在我们统计范围内的传教士共计131位。在我们进行补充整理后共计143位。增加不多。这主要是因为有关女传教士的记录资料太少。我们补充了10位女传教士,但有三位的资料不全。也可能还有其他女传教士被遗漏了,希望将来进一步补充,并把传教士太太们的资料也收集进来。限于篇幅,这里没有附上我整理的统计记录表。

二、传教士抵达时平均年龄27岁,40岁以前十分之四过世

在我们收集统计的143位传教士中,所有人开始抵达宣教地的年份均有记录,其中绝大部分都有具体的抵达日期记录。他们若最后离开了宣教工作,离开的年份或具体日期也一般都有记录。在这143位传教士中,统计记录中有101位有出生时间和过世时间的记录,根据这些记录计算得知,抵达华人宣教地时他们中最年轻的不到19岁(Alanson Reed),最年长的45岁(Thomas Hall),平均年龄是27岁。

在另外的42位传教士中,有17位有过世时间的记录,但没有他们的出生时间记录。剩下的25位中,有3位有出生时间记录,但未能找到他们的过世时间纪录,其他的则既不知道他们的出生时间,也不知道他们的过世时间了。上面我们说根据那101位有完整记录资料传教士的计算,他们抵达华人中开始宣教的平均年龄是27岁,因此,我们对17位有过世时间记录的每位传教士,我们用27加上他从抵达宣教地到过世的年份来估计他过世时的可能年龄范围。例如,对一个从抵达宣教地到过世为5年的传教士,我们估算他过世的年龄为27+5=32,并记录为30s(30余)岁。尽管这不是一个精确数据,但平均而言误差应该不大。对另外25位无法估算他们过世年龄的我们暂不包括,这样我们可得出表一中第I栏的统计分析数据。

从统计记录中可以发现,在高寿命传教士中有许多是在华人中做过不太长时间宣教工作后因健康等原因永久回国了的。如表一中41位过世年龄在七十岁以上的传教士中,有25位已经回国超过了三十年,最长的已经回国六十六年。显然,把他们一直计算在传教士内计算寿命并不妥当。但对40岁左右或以上回国,在华人中已经宣教了一些年份而没有过世者,即使回国后他们又活了三十年甚至更长时间,我仍希望将他们保留在统计之中,以免任何可能的高估英年早逝的比率。因此,我这里只把35岁前就永久回国并且回国以后五年之内没有过世者从统计分析中减去。选择35岁并没有特别的理由,只是他们服务的时间还不太长,离我下面讨论中的英年早逝年龄上限,49岁,还有相当的年限距离,不会因减除他们而不合理地高估英年早逝者的比率。而之所以选择回国五年后过世的才不包括在统计中,是因为这些短期事奉后就提前回国的传教士,回国的原因绝大部分都是因为重病这一健康原因。他们有的返回时在船上就过世了,有的返回后病了一段时间仍没有好转而过世。因此,我们这里大致以五年为限,五年之后才过世的我们就假定他们的过世与曾经的宣教工作没有因果关系而可以不包括在统计分析中了。作了这种减除后,我们统计计算就得到了表一中第II栏的统计数据。

分析统计表的资料记录,有一个原因可能会导致对英年早逝比率的高估。这就是我们的历史记录可能对那些在宣教事工中过世了的人记录较全,而对没有在宣教事工中过世的传教士记录有遗漏。因此,有必要对我们统计表中那25位不能确定过世年龄的传教士的资料也进行分析。我们发现这25位传教士除一位不确定外,其余全部回国了。而且其中服务短于8年的有18位,占72%。按27岁抵达宣教地的平均年龄计算,服务少于八年的平均年龄小于35岁,按我们第II栏统计的规定本来就应减除。对剩下的7位,我们假定他们中没有英年早逝者,全部进入了五十岁以后的年龄,加入总计人数中。也许他们中有五十岁前过世的。但当资料不确定而必须进行选择性处理时,我们倾向向减小而不是加大英年早逝比率的方向选择,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统计分析可以说没有高估他们的英年早逝比率。把这7人作为没有英年早逝的人数加入总计人数后,我们就得到了表一中的第III栏的统计数据。

表一:不同年龄段过世传教士的人数及其百分比率。


统计方式 29以下 30-39 40-49 50-59 60-69 70 岁及以上 总计
I 13(11%) 29(25%) 11(9%) 12(10%) 12(10%) 41(35%) 118
II 13(13%) 29(30%) 9(9%) 10(10%) 11(11%) 26(27%) 98
III 13(13%) 29(28%) 9 (9%) 104

I、未包括25位不知过世年龄的传教士。
II、未包括25位不知过世年龄的传教士,并减除了35岁前就永久回国并且回国后五年以内未过世者。
III、包括全部传教士,但减除了35岁前就永久回国并且回国后五年以内未过世者,并对25位不知过世年龄的传教士按抵达时平均年龄27岁计算,35岁前(宣教时间短于八年)就永久回国的不纳入统计分析,35岁之后回国的(6人)全记入高寿人群加在总计基数内计算。


从表一第III栏统计结果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些传教士中,39岁及小于39岁过世的比率高达41%,49岁及小于49岁过世的则占一半。尤其是二十多岁和三十多岁早逝的人数比率特别高(他们平均抵达年龄为27岁,27至29只有三年,所以二十多岁的死亡人数占13%也已经是相当高了)。这与历史记录事实也相吻合-他们来到的时候平均27岁,几年内高比率地死亡;然后又有年轻新来到的,又几年内高比率地死亡……。这种情况至少到十九世纪中后期也没有显著的改善,后来的中国内地会就说他们派往中国的传教士十年之内有一半或过世,或辞职,而导致辞职的主要原因是健康的恶化[8]。

三、太太们的英年早逝比率高于男传教士

上面的统计分析基本上没有包括传教士的太太们。但从频繁的分娩死亡记录,让人感到她们的英年早逝死亡率可能高过男性传教士,因为在其他死亡原因中,除意外事故死亡女性可能低于男性外,其他原因导致的死亡率男性女性应该没有太大区别。

我们的统计表中对在宣教地死亡的太太有简要注明。尽管她们的死亡多只是在记录男传教士生平时顺带提及,我们也多不知道她们的出生日期和死亡时的具体年龄,但若她们的死亡是在宣教期间发生的,宣教机构一般都记录了,这样,尽管我们难以对她们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但将她们的死亡人数与同期男性传教士的死亡人数进行比较还是可行的。而对她们死亡时的年龄,当不能确定时,我们可以以她们丈夫当时的年龄作为参考,她们的年龄应与她们自己丈夫的年龄相近并且一般略小于自己的丈夫。若丈夫的年龄也不能确定,就用从他们进入宣教地到她死亡时间之间的年数加抵达宣教地的平均年龄27岁来估算。

表二中列出了1850年以前(不含1850年)死亡的男性传教士,表三中则列出了同期死亡的传教士的太太。即使表二中我们把两位35岁前就离开了中国并且离开五年以后才过世、在我们的表一第II和第III栏统计分析中均没有被包括的两位男传教士也包括在内,总人数为28位,仍低于同期太太的29位死亡人数。

与男传教士相比,这个太太群体存在以下特点。第一,不少男传教士是先开始在华人中宣教,后来才结婚的,因此,太太到来宣教地的时间平均比先生要晚。第二,因为先生一般是同比自己年龄小一些的女士结婚,太太的平均年龄比丈夫们要小。第三,由于至1849年仍有些男传教士未婚,以及在一些男传教士过世后他们的太太带子女回国并多没有了随后的记录,但太太过世后男传教士丈夫多仍会留在宣教地,因此,在宣教地的太太总人数比男性传教士的总人数要少。在这三个特点下,太太的死亡人数却仍反而高于男传教士,不能不说太太的英年早逝比率显著高于男传教士。

表二:截至1849年过世的基督教新教男性传教士



姓名 过世时间 过世年龄 过世原因
1 William Milne米伶 1822/6/2 37 因病。
2 John Slater 1823 30s 因病。因病回国第二年过世。
3 Robert Fleming 1823 30s 因病。
4 John Ince 1825/4/24 29
5 James Humphreys 宏富礼 1828 30s 因病。因病回国很快过世。
6 Daniel Collie 高大卫 1828 30s 因病往新加坡,船上过世。
7 John Smith 1830 30s 因病回国很快过世。
8 Samuel Munson撒母耳-文信 1834/6/28 20s 被食人族吃掉
9 Robert Morrison马礼逊 1834/8/1 52 高烧。
10 Edwin Stevens 1837/1/5 35 间歇热。
11 Samuel Wolfe 1837/4/27 25 因病往菲律宾船上过世。
12 Alanson Reed 1837/8/29 30 因病。
13 John A. Mitchell 1838/10/2 33 因病。前往中国旅途中在新加坡过世。
14 John Evans 1840/11/28 30s 霍乱。
15 Nathan Benham 1840/4/6 29 船翻。
16 Samuel Dyer 撒母耳-戴尔 1843/10/21 59 疟疾。
17 Samuel Kidd 基德 1843/6/12 43 因病回国,14年后癫痫病过世。未包括在统计分析中。
18 David Abeel雅裨理 1846/9/4 42 肺结核回国,次年过世。
19 Samuel Cornelius Clopton 跏立顿 1847/7/7 31 热病。
20 Walter Macon Lowrie娄理华 1847/8/18 28 遇海盗坠海遇难。
21 Heinrich Kuster柯士德 1847年秋 26 因病。
22 John Lloyd卢一 1848/12/6 35
23 John Sexton James 1848/4/15 30 在船上同太太被风浪卷入水中。
24 Samuel Milton 1849 50s 与宣教机构联系已终止24年,未包括在统计分析中。
25 William John Pohlman 博曼 1849/1/5 36 海难。
26 Benjamin Southwell 1849/10/5 27 热病。
27 William Farmer 1849/3/23 30s 因病回国,死于船上。
28 Phineas D Spalding 1849/9/14 30s 因病回国,船难过世。




表三:截至1849年过世的基督教新教男性传教士的太太


序号 姓名 过世时间 过世年龄* 过世地点 过世原因及附注
1 Mrs. Milne米伶太太 1819/3/20 35 Malacca马六甲 因病。
2 Mrs. Morrison马礼逊太太 1821/6/10 (39) Macao澳门 霍乱。
3 Mrs Collie 高大卫太太 1822 20s Madras 抵达目的地马六甲前病世
4 Mrs. Ince 1822 (26) Penang 丈夫3年后过世.
5 Mrs. Humphreys宏富礼太太 1827/8/29 30s Malacca马六甲 丈夫第二年过世。
6 Mrs. Gutzlaff(1st)郭实腊第一个太太 1831/2/16 36 Bangkok曼谷 分娩时过世。双胞胎女婴,一个出生当天死,一个四个月后死。
7 Mrs. W Dean (1st)粦為仁第一个太太 1835/3/5 24 Singapore新加坡 刚到几个月。
8 Mrs. H. Lockwood 1836/8/9 20s Batavia巴拉维 结婚不到半年.
9 Mrs. G Wood 1838 20s Singapore新加坡 抵达当年过世。
10 Mrs. S. Johnson (1st)詹思文第一个太太 1839/1/8 (35) Philadelphia菲律宾 因病回国,途中过世。
11 Mrs. S. Johnson (2nd)詹思文第二个太太 1841/7/1 (38) Bangkok曼谷 热病。
12 Mrs. Boone 文惠廉太太 1842/8/20 (31) Amoy厦门 热病。
13 Mrs. Dean (2nd)粦為仁第二个太太 1843/3/29 (36) Hong Kong香港 天花病。
14 Mrs. Shuck叔何显理 1844/11/27 27 Hong Kong香港 分娩时过世。
15 Mrs. Ball 波乃耶太太 1844/6/6 (48) Hong Kong香港 两个小孩同时过世。
16 Mrs. Doty罗啻太太 1845/10/6 39 Amoy厦门 热病。
17 Mrs. Hobson合信太太 1845/12/22 (29) At sea 海上 因病回国,船已经能看到英国时过世。
18 Mrs. Fairbrother 1845/9/18 20s Shanghai上海 抵达不到3个月。
19 Mrs. Pohlman博曼太太 1845/9/30 35 Amoy厦门 突然过世。
20 Mrs. Devan 1846/10 (37) Canton广州
21 Mrs. J. Stronach约翰-施敦力太太 1846/3/7 (36) At sea海上 因病回国,死于船上。
22 Mrs. Speer 1847 (27) Macao澳门 上年底才抵澳门。
23 Mrs. Jarrom耶伦 太太 1848 (33) Ningpo宁波
24 Mrs. J W Johnson赞算约翰太太 1848/1 20s Hong Kong香港 因病。刚到不久。
25 Mrs. J S James 1848/4/15 (30) Hong Kong香港 在船上同先生被风浪卷入水中。
26 Mrs. White 怀德太太 1848/5/25 (28) Fuh Chua福州 肺结核。抵达不到10个月
27 Mrs. Jencks 1848/6/27 (26) At sea海上 因病回国,死于船上。
28 Mrs. A Wylie伟烈亚力太太 1849 (34) Shanghai上海 抵达才一年多。
29 Mrs. Gutzlaff(2nd)郭实腊第二位太太 1849/4 (46) Shanghai上海

*:对不能确定死亡年龄的太太,在括号中注明了当时她丈夫的年龄。部分记录来源于[9]。




四、当时美国的人均寿命情况和儿童死亡


上面的讨论中我们看到了当时传教士和他们的太太英年早逝的比率很高。那是不是可能因为当时的人均寿命低,他们即使在他们的原居住国也会如此呢?因此这里我们来了解一下1850年美国的人均期望寿命情况。

据参考文献[10],1850年时美国的人均期望寿命确实不高,只有38.3岁。但这是0岁人的平均期望寿命,计算了婴儿和儿童的死亡在内。一个人若能躲过婴儿时的高死亡率活到十岁,平均期望寿命就急剧上升到58岁了;能活到二十岁,平均期望寿命就上升到60.1;三十岁时,平均期望寿命是64;四十岁时为67.9。五十岁时为71.6岁。传教士来到的时候平均年龄是27岁,而且来时都身体十分健康,若他们仍留在美国,平均期望寿命应该至少达63岁左右。

上述表一中第II栏统计比第I栏减去了二十位35岁以前就永久回国并且回国五年内没有过世的传教士。我们来看看这二十位很早就回美国了的人的寿命情况。他们在四十多岁、五十多岁、六十多岁和七十岁以上过世的人数分别为2、2、1、15,即活到70岁以上的占了75%。他们离开宣教地回国的原因多是严重的身体健康问题,但只要他们不在回国的船上过世,回国五年内不健康恶化过世,他们的绝大部分活到了七十岁以上,与1850年时美国平均情况基本相同。

尽管早期传教士的儿童子女的死亡率被认为比同期美国、英国的高三倍左右[8],我们这里统计中的传教士的子女死亡率也十分的高,催人泪下,但在本文的讨论中我们尚未去整理和分析这些儿童的死亡情况。由于丈夫和太太的早逝、儿童的夭折,使得在我们统计表中有家庭的传教士在宣教期间没有失去过亲人的家庭十分少。许多是失去了几位亲人,甚至是一家几人同时过世。如我们熟悉的郭实腊,第一位太太分娩时死,双胞胎女儿一个当时死,一个四个月后死,第二位太太1849年过世,而他自己1851年过世时刚娶第三位太太新婚回香港,年仅48岁。波乃耶48岁那年太太和两个儿子同天过世。詹思文1833年抵达,1835年两个儿子死,1839年太太因病回美国很快过世,1841年第二位太太又死于热病。我们比较熟悉的米伶,1813年抵达,1816年儿子过世,1817年女儿过世,1819年太太过世,1822年37岁时自己过世。接替米伶过世后工作的宏富礼1821年底抵达,1827年太太过世,不久一个儿子过世,1828年他自己因健康原因回国后很快过世。叶纳清42岁那年在为他人治病时全家感染霍乱,他和一个儿子同天过世,另一个儿子第二天过世。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在宁波的罗尔梯(Edward Clemens Lord)。1847年抵达宣教地,1849年他的第一个儿子,一岁半病死,1850年第一个女儿出生一个小时后死,1853年太太因病返回美国过世。年底罗尔梯娶第一个太太的妹妹返回中国。1860年第二个太太肺炎过世,年仅29岁,留下五个年幼孩子。1861年第三次结婚娶Jemima Bausum。Jemima就是知名的包森夫人,当时已守寡,丈夫过世前也是驻宁波的传教士,是三个未成年孩子的母亲。当时Jemima把三个孩子放在英国的寄宿学校,自己返回宁波的工作中-管理一个有五十个女学生的女校。但她两个年龄较小的儿子不适应在英国的寄宿生活。同罗尔梯结婚后,罗尔梯在美国的姐姐(Sister,或是妹妹)愿把为他们照看孩子当作对中国事工的支持,于是,Bausum先把罗尔梯的五个小孩送到美国,又去英国把自己的两个年幼的儿子接到美国罗尔梯的姐姐那里。Bausum又返回宁波的工作中。但她再也没有见到过她的儿子们,她1869年病逝了。

第三个太太过世后,罗尔梯先后还有三次婚姻。我们不知道他第四次婚姻和第五次婚姻的太太的出生时间,可以肯定的是都比他年龄要小。她们分别在结婚第二年和第五年过世了。1884年他第六次结婚。三年后他们夫妇同时感染霍乱,罗尔梯先过世,70岁,四天后他的第六位太太也过世,年仅36岁。他的六位太太中的五位,还有他自己均安葬在宁波[11]。

四、早逝的主要原因

在表二和表三死亡的57人中,除去四位没有记录死因的以及两位回国已经超过五年的男传教士,还有51人,24位男传教士和27位太太。他们具体的死亡原因是2人死于冲突之中,包括一人被食人族吃掉和一人在杭州湾遇海盗坠海身亡;2人死于分娩;5人死于船难,其他的42位均因病过世,占82%。因此,导致他们死亡最主要的直接原因无疑是疾病了。但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如此年轻就高比率因病早逝呢?

过往的研究强调了新环境的不卫生和他们对新环境的不适应,甚至认为在新环境中的孤独和人们对他们信仰的排斥而使他们的传教工作成绩甚微等也是原因[8]。但在整理统计记录的过程中,我愈来愈感到导致他们高死亡率的一个重要原因,甚至可能是最主要的原因,是缺医少药。

我们今天生大病了毫无疑问是去看医生、住医院。但在我记录整理中的传教士和他们的太太们生病后几乎毫无例外都是去旅行,希望换一个环境和空气能使疾病得到康复,因为他们的生活地既没有医生更没有医院。他们生病后通常的做法是,若病急,一般很快就在家里过世了。若没有很快过世但又不见好转,就选择就近旅行,比如去其它传道站。若有船出海,跟船出海被认为是很好的,希望“换换空气(change of air)能帮助恢复健康。如表二中1837过世的Samuel Wolfe,他是在前往菲律宾的船上因病过世的。但实际上他并不是有事去菲律宾,而是因为持续病重不能康复又刚好有船要去趟菲律宾,他就跟行,期望海上空气和旅行能帮助他康复。又如罗尔梯第一个儿子和第一个太太死前均是跟船出海,希望不同的空气能帮助他们康复[11]。若短程旅行仍不能使疾病好转,最后一步就是选择回国。回国的旅程一般是四到六个月的海上航程,上面表二、表三中因病死于船上或途中的一般就是这种因病在回国旅途上的。

第二个让我意识到缺医少药可能是他们英年早逝最主要原因的是,在本文统计的传教士中我能确定的共有六位是医学传教士。他们全部没有英年早逝,有五位活到了70岁以上。过世年龄分别为郭雷枢(Thomas Richardson Colledge)82岁、伯驾(Peter Parker)83岁、雒魏林(William Lockhart)84岁、玛高温(Daniel Jerome MacGowan)78岁、合信(Benjamin Hobson)57岁、高明(甘明,William Henry Cumming)73岁。而在他们的太太中,也只有合信的太太于1845年因病返回英国途中在船上过世。他们的子女夭折方面,据我现收集的资料,高明的四个儿女中有两个在中国时夭折了。郭雷枢的三个儿女后来都或早逝或夭折了,但那时他早已返回英国。尽管我们的资料统计可能还不完全,但基本可以确定英年早逝和子女夭折在这些医学传教士中的发生比传教士的平均情况明显要好。他们有过因病不得不旅行或回国,子女夭折在他们中也有发生,但与当时英国、美国的平均状况可能差异不是十分大。由于传教士抵达后为了广泛地接触中国人,他们多三三两两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因此,这些医学背景的传教士对其他异地的传教士帮助不是太大,但他们的医学知识对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周围人,有可能显著地减少了早逝的情况。

上面讨论中提到德国礼贤会在广东的传教士叶纳清为他人治病时全家感染霍乱,他和两个儿子过世。中文资料说他“精通医术,积极救治乡民和教友”[12]。查阅英文资料,尽管说他向中国人分发药品,但他并没有医学教育背景,他在广东的工作也是开办学校,是教育传教士。一个开办学校的传教士不得不也给人看病,最后全家感染霍乱,三人过世,这也使我们能感受到当时医生和医药缺乏的情形。尽管这些传教士他们从国内来时带了些中国人没有的常用西药,但真正遇到大病时他们的境况可能比当时的中国人还糟糕,因为中国人还有传统中医多少可以得到些帮助,但他们一旦染病,除了去旅行换空气之外,无处求助,唯一的指望就是自我康复。

除疾病而外,导致太太们死亡的第二大原因是分娩时死亡。尽管我们的样本不多,很难说分娩导致的死亡比率,但我们可能仍会思考是谁在为她们接生?我们传统中国社会在没有医院、医生的时代,是由接生婆接生。接生婆一般是年长的妇女,她们可能自己就有生育的经验,经常接生也可能使得她们更有基本的常识和经验。但是,这些传教士夫妇,她们年轻,很少或完全没有生育经验,他们所在的是举目无亲甚至充满敌意的异国他乡,为了尽可能广泛地同中国人接触,他们甚至都没有聚集在一个地方,而是三五成群分散各地,相互的帮助有限。当面临分娩时,即使从没有过经验,也只能去面对。这样的情况下,分娩时的死亡率偏高,实在不难理解了。

除生病无法得到医治之外,二、三十岁的青壮年发病率如此之高,无疑还有其原因。这个原因被主要认为是环境。环境的影响包括两方面,一是环境的不卫生,二是他们对环境的不适应。我还没有读到过传教士抱怨中国的卫生环境,但在到中国的西方旅行者的文字中还是不难见到。如我曾读到一位到广州旅行者在1906年6月29日寄回美国的明信片,上面的文字是“Canton is aweful, hot and smelly”(广州太糟糕了,又热,气味又难闻)。不良的卫生环境无疑会对他们更经常患病有影响,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健康,较难确定。因为他们自己选择吃住的地方,若有可能选择相对较干净的地方居住,可以尽力维持自己居住环境的卫生,可以选择自己认为较卫生的东西吃,则有可能明显减小这种不良影响。在我们上述的42个因病过世的例子中,有13例记录了具体是因为什么病。这包括天花病1人,疟疾1人,肺结核2人,霍乱2人,热病和高烧7人。其中天花、疟疾、肺结核、霍乱都可以确定是流行性疾病,与环境卫生有关。

对环境的不适应也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因生活习惯不同,到一个新环境后的暂时性不适应。如在中国水必须烧开之后喝;由于中国种菜施用人粪,所有蔬菜必须熟食,不能生食等。在我们的统计表中也确有因腹泻或痢疾而过世的。但这只是需要生活习惯的改变,当有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可能不难改变。另一种不适应则是生理上的不适应,很难通过自身习惯的改变而适应,这就是我们下面要进一步讨论的炎热气候对白人传教士的困扰。

学地理专业的人大多知道有一门学科叫“人种地理学”。认为黑人、黄种人、白人因长期生活的地理环境不同而形成了一系列适应性生理特征。如黑人长期生活在热带地区,黑色的肤色可保护皮肤免受日光的灼伤;浓密的卷发可防止头被日光晒昏;宽厚的鼻、唇扩大了粘膜面积,可促进蒸发散热。北欧地域人长期生活在较寒冷地区,鼻子高而狭窄,使冷空气经过预热后再进入气管和肺部;肤色浅白,可使皮肤少受冻伤;身材高壮。黄种人的特征则多介于黑人和白人之间。

现代由于科技的发达,空调和暖气的广泛使用,已使我们较少去注意和谈论不同种族对气候的反应了。但在日常生活里,我们仍能时常感受到。我在中国南方长大,现在生活在加拿大。对我来说,加拿大多伦多极少摄氏30度以上温度的夏天是舒适极了。但对我周围的白人友人,夏天却常听到他们在说热得难受。如我们的英国裔牧师,气温在28-29以上时就常说太热,因此夏天在我家团聚时,我和太太总是或特别为他开空调,或为他准备一个专用电风扇。多伦多2012年夏天有一天有36摄氏度的温度,新闻报道说热死了225人,而且说多伦多市历年的纪录中,热死的人比因寒冷死的人多[13]。若对不同种族的气候适应差异没有认识,这会让我们华人,尤其是来自中国南方的华人觉得不可思议。2013年7月英国发生2006年以来的最严重的持续高温,最高气温是32.2摄氏度,当时的新闻报道说760人被热死。这让中国读者觉得不可思议,甚至嘲笑英国人人种[14]。实际上这与人种优劣没有关系,白人比我们怕热不说明他们比我们劣等,就像他们比我们更不怕冷并不说明他们比我们更优秀一样。是祖先长期生活的环境不同引起的身体适应性变化所致。

在我们的上面提及的13例死亡病因记录中有7例是热病(fever)(包括1例高烧),占了一半以上。热病是什么病?现代英文对fever的定义就是发烧,引发的原因多种多样。中文认为热病分几种:①外感热性病,广义的伤寒;②伤寒病之一种;③夏季伏气所发的暑病,症状是头疼,身热恶寒;④五脏热病。尽管我们对当时传教士热病的具体情况还缺乏了解,但从已有的记录判断,确与炎热的气候相关。如我们统计记录中31岁过世的Samuel Cornelius Clopton(跏立顿),伟烈亚力的资料记录中就十分明确地说他是1847年6月30日在烈日下在广州参加A. H. Everett(美国驻广州的专员)的葬礼患上热病的,1847年7月7日过世[1]。

总体来讲,传教士不是一个追求生活享乐的群体。但是,尤其是在中国南方的传教士,对夏天避暑这个享受确实是有过追求。中国的四大避暑胜地:江西庐山、浙江莫干山、河北北戴河、河南鸡公山全部开创于传教士[15]。为什么这些传教士对金钱和其他物质享受没有太多的追求,但对“避暑享受”却情有独钟?从在中国长大,后来成为美国女性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赛珍珠的一段回忆文字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她说:“牯岭不只是一个避暑地,更是一个救生站。特别是在我童年的时候,当白人对热带疾病缺乏免疫力时……许多孩子的死亡迫使父母去找一个能安全度过夏天的地方。而我的父亲便是最早选择庐山避暑的人之一”[17]。

赛珍珠的父亲赛兆祥(Absalom Sydenstricker,1852-1931)是美南长老会(American Presbyterians South) 来华的著名传教士,1880年同新婚妻子卡罗琳来华,主要工作在江苏。在生赛珍珠之前,他们夫妇在中国还曾生过三个孩子,但全部在夏天死于热病[15]。因此,当卡罗琳怀赛珍珠后也许是担心失去这第四个孩子,她休假返回美国生下的赛珍珠。而当1897年英国循道会传教士李德立开辟牯岭避暑地时,赛兆祥于1897年1月14日就买下了编号为86A的土地,建造了一个小型的石头别墅,即今庐山牯岭中四路310号别墅。对炎热夏天对这些白人传教士英年早逝的影响,将来我们还可以通过研究对比中国南方和北方传教士在这方面的死亡差异来进一步探讨。

最后一个要讨论的导致传教士英年早逝的常见原因是意外事故死亡。这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和人际冲突事故死亡。传教士旅途行程较多,在我们本文讨论时空范围的传教士主要旅行的交通工具是坐船,因此他们的交通意外主要是船难。在我们表二、表三种的51个死亡例子中,5位死于船难,占十分之一,比率十分高了。在人际冲突中方面,是一人死于食人族,1人死于海盗的攻击。在1850年以后的中国,人际冲突方面导致他们早逝的主要因素是战乱、土匪、以及共产主义者,而船难和海盗攻击导致的死亡逐渐减少。

综上所述,我们大致可以知道1850年之前来到中国人中的传教士,平均到来时的年龄约27岁。他们在四十岁以前死亡的占十分之四以上,五十岁以前死亡的占一半。太太的早逝比率高于男传教士。加上非常高的儿童夭折率,使他们绝大多数家庭都经历了过早失去亲人的痛苦。导致他们英年早逝的四大主要原因是:缺医少药,对炎热气候和热带疾病抵抗力低,不卫生环境下的流行性疾病,以及事故性意外死亡。


作者:方金琪(信望爱小屋),2015年2月16日,作者保留所有文章及图片版权。欢迎转载。转载电子版文章时,敬请注明文章作者和转自www.healthChinese.ca,并请注意在转载时,不得对文章进行任何删改。若需书面转载本刊文章,请先征得作者书面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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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望爱小屋 留言时间:2015-02-18 06:58:52
谢谢安博的留言。确实若能将传教士的平均寿命与中国当时的人均寿命比较,一定是很有意义。但问题是我几乎找不到认真的研究成果能较可靠地告诉我们那时的中国人的人均寿命,尤其是排除了幼儿死亡的人均寿命情况。我会留意进一步查考补充。

曾看到一篇文章说中国古代减除幼儿死亡率后的人均寿命是57岁,文章说是人口学者的研究,但我无法找到那原文。

说中国古代人均寿命只有30多,那一定是把幼儿死亡考虑在内了。俗话说人过70古来稀,不是人过40古来稀;汉朝56岁以前还要交税、赋役;北齐66岁以上才定为老人;我们看历史书籍、看家谱,二十几、三十几就死的人也只是少数。

我们现代人均寿命数据的提高很大的原因是婴儿、幼儿死亡率的减低。如果把婴儿、幼儿死亡率考虑在内这些传教士的平均寿命会非常的低,因为他们的未成年子女死亡率非常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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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博 留言时间:2015-02-17 08:06:26
这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不论从学术的严谨性还是社会意义上都值得称道。文章欠缺的一点是没有和当时中国的人的平均寿命做比较,我直观觉得四十多岁应该也是当时中国人的平均寿命。1850年后中国社会剧烈动荡,生活条件比西方可能要差,这可能反映在传教士的寿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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