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超過一個甲子,深覺人生中最美的事,是兩個字:『原諒』!
妹妹年青時,不喜歡母親重男輕女,所以對母親之態度,頗為冷漠,尤其在十五六歲反叛時期。有一次,也因母親偏心於我,她不理睬母親達一星期之久,無論母親如何哄她,她也別過頭去。
人不領情,天卻造美——下雨。對,是下雨!在上教會途中,兩母女一前一後,互不談話。在對街朝同一個方向走的我,實在不敢走向她們,以免觸怒妹妹!說時遲,那時快,天還沒來得著完全轉陰時,突然下起大雨,只見妹妹瞄一瞄身後撐著雨傘的媽媽,略一遲疑,轉身快步撲向母親,微笑摟著媽媽的手,聽不見她對媽媽說什麼,但見媽媽笑了!這兩份透著『原諒』及『彼此接納』的笑容,現在想起來,仍然覺得真『美』!
六零年代中,在某一期讀者文摘裡面,讀了一篇從英語翻譯過來的文章,當中描述一個真實故事,於今記憶猶新!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位菲律賓女護士,因她的父母被日本人侵略時殺死,在家園完全破碎下,得到美國領事館的幫助,保送到關島美軍基地,當一名護理傷兵的護士。
有一天,從飛機邅韼孜粋麄兌际菑姆坡少e邅淼娜毡緫鸱偤卯斕焓怯蛇@一位菲律賓女護士當班照顧!她非常有耐心,並且和顏悅色地看顧他們。與她一起工作的一位美國護士,很希奇的問她,為什麼你仍然能夠有愛心對待這些與你有不共戴天殺父母之仇的日本人?她只輕輕的回了一句:為我們的罪被釘死的主耶穌,祂都能夠原諒我們,為什麼我不能(大意)!後來這位美國護士寫了這篇文章寄給讀者文摘!差不多四十多年後的今天想來,我仍然能夠感受到那份濃濃的美!
要原諒別人,談何容易。不過,靠著那位不永遠懷怒的主耶穌,我也似乎學到了 (現在我仍然繼續學習)。
特別的一次,大概三十年前,因岳母所說的話,傷透了我的心,說實在話,當時真的有些恨她。幸而,因媽媽透過聖經話語的提醒:『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6:15),雖然不願意,靠著主耶穌的幫助,化了兩年時間,才慢慢把心裡的恨意完全消掉。這三十年來,我與岳母的關係,可以說比起她與女兒們的關係更要好!以致後來向她傳福音,或者作其他勸告的說話時,她都願意聽!
不過,你原諒了人,但人家不接受,怎麼辦?不要緊,既已盡責,心必能安,有了這份『平安』的心,想來也美!
或者,讓我們以信心仰望那位愛我們的主,有一天『降』下那奇妙的『雨水』,製造彼此和好的機會吧!真的,祂是奇妙的神,在祂沒有難成的事(耶32:17)。讚美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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