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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解决3000万男性光棍无媳妇的问题
5年之后我国将有3000万男性光棍找不着媳妇!如何办?其实不难!我觉得“”一国两制“解决3000万男性光棍无媳妇的问题”
只需要修改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凡是有媳妇的男性应该绝对禁止“嫖娼”,只要警察叔叔发现嫖娼者已有媳妇,必严加惩罚,该关的关,该罚款的罚款!绝不轻恕!而对于“嫖娼”者属于根本无望寻得“媳妇”的那一类人,一定要采取容忍的态度,不处罚或从轻处罚,如果非处罚不可,那可以考虑规定罚这样的嫖娼者做公益,比如帮助维护交通秩序半日等等。
我觉得这比“共妻”要来的更现实,更人道,也更具备可操作!而绝对不至于涉及到其他核心道德问题,也不一定会引发伦理崩塌!希望大家讨论这个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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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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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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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5-10-28 16: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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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成了媳妇了,还能说什么呢?所以不能随随便便就娶个媳妇...
既然已经这样了,那就和她约好了,一定要和情人约会的时间安排好了,省得以后还需要做亲子鉴定...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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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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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5-10-26 15:4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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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媳妇是脾气很大、好吃懒做、追求物质、长的还比较丑、还公开找情人,就是家里钱多点,如果您有这样的媳妇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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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大街哦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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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5-10-26 15:4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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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媳妇是脾气很大、好吃懒做、追求物质、长的还比较丑、还公开找情人,就是家里钱多点,如果您有这样的媳妇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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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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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5-10-23 18: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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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西岸 其实我们的意思差不多,只是我觉得在国内不可能一下子合法化,我说的这是所谓的“灰色”处理,即不黑,也不白,灰色...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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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u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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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5-10-23 18:3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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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jsp, 呵呵...所以才需要法的“蛮横”,如果不想让嫖娼合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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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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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5-10-23 18: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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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事情不用“妻”这个概念就是了,因为这是表示婚姻的意思,而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步是解决“性”这个问题,婚姻与性并不等同。我想解决这些人的性需求高于解决婚姻需求。 那么开放妓女合法化就是了,不是什么难办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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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s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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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5-10-23 17:5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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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嫖娼者,家里有媳妇,干嘛还到外边做丢人的事? 嫖客回道,家里有厨房,干嘛人都喜欢到饭馆吃饭?
你的意思,流浪汉可以到饭馆吃饭,有家有室的不能上饭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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