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直以来把“民主”分为“党内民主”和“党外民主”。从中共早期领导人毛泽东那就是遮这样做。所谓“党内民主”就是“党委集体”和普通党员之间的权利发挥机制,先民主,即“从群众中来”,经过“党委”“集中,达至“共识”,再回到“群众”那里去”接受实践的检验” 最后形成“伟大、光荣和正确”的东西,让全国的百姓遵照执行,不许反对,不许吭哧!
这套机制基本上有自然的基础,比如如果把中共看做一个人的话,普通党员是这个人的“感觉器官”,负责感受环境的冷暖,然后把信号传导至“中枢”党委,党委负责最终的判断,然后告诉手脚,是干它,还是风紧扯呼!
所以很多人看透了中共的这种工作机制后就对那些想掺乎的人讲,你不可能在不成为“中共党员”之前有任何的“民主权利”和“言论自由”。因为你所能接触到的只是被党员神经传递来的“指令”,让你怎么做就必须怎么做! 西方的机制则完全不同,首先是人人平等,一盘散沙版的独立人,每个人都是通过“契约”组团,形成某些“团体利益”,然后,相互之间“血拼”,因此这些团体都愿意把普通老百姓作为“判官”,都是力争得到老百姓的背书。
这两套机制如果有利于老百姓安生地繁衍,不扰民,都应该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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