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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六四事件的定性,何必要改來改去? 2019-05-20 22:20:23

六四事件過去30年了。這次事件究竟屬於什麼性質?當局是一改再改。最早的定性是“反革命暴亂”,後來改成了“動亂”,再後來,當局給定的一種時髦說法,竟叫做“政治風波”了。這種提法,的確比較緩和、比較和諧,也符合當年和平靜坐的客觀實際。它向世人,尤其是靜坐的參與者和遇難者家屬表達了某種善意。

但仔細想一想,終究是一種顧頭不顧尾、自相矛盾的提法。

凡事都講求個順理成章。假如當局堅持當年的定性:“反革命暴亂”或者“動亂”,那麼,派出數萬大軍“平暴”,當屬順理成章。而改成一場“政治風波”,似乎就有點不倫不類了。試想,僅僅是一場“政治風波”,用得着集結18萬正規軍,動用機槍和坦克嗎?這樣做,是不是就有那麼點不順理成章了。

所以,當局要想不自相矛盾,又不願把真相公之於眾,還不如索性硬着頭皮堅持當年的定性(“反革命暴亂”或“動亂”),這樣,集結18萬正規軍,動用機槍和坦克前來“平暴”,就顯得名正言順了。當年的“平暴英雄”和“共和國衛士”的事跡,也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繼續進行宣傳和表彰,不用再躲躲閃閃了。這樣豈不比“猶抱琵琶半遮面”要好?


瀏覽(582) (5) 評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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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渚清沙白 回復 我叫小龍魚 留言時間:2019-05-22 17:34:28

【六四期間,其實是使用過催淚彈的。但是,面對數十萬街頭聚集者,這些催淚彈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你這條信息十分重要!倘若有可信的出處,哪怕是出自新華網、人民網或解放軍報,能夠證實是先用了催淚彈,不管用,才動用機槍坦克的,我就不再為靜坐的學生鳴冤叫屈了。但是,如果是你為了討好主子而編造的謊言,你真的就是禽獸不如了!請註明出處!!!

回復 | 12
作者:盤桓 回復 我叫小龍魚 留言時間:2019-05-21 20:57:59

【六四期間,其實是使用過催淚彈的。】

你這樣信口開河有意思嗎?老夫當年就住在宣武門外大街,可以說是整個事件的親歷者和目擊者。你這樣胡說八道,禽獸不如!

回復 | 18
作者:我叫小龍魚 留言時間:2019-05-21 10:17:59

六四期間,其實是使用過催淚彈的。但是,面對數十萬街頭聚集者,這些催淚彈根本就是杯水車薪。

回復 | 0
作者:我叫小龍魚 回復 我叫小龍魚 留言時間:2019-05-21 10:16:50

1989年的時候,中國的治安警察全都是不佩槍的。讓北京的警察手無寸鐵去驅趕北京街頭和天安門廣場上幾十萬示威者?

中國一直到2009年,烏魯木齊7.5事件之後,才在全國範圍內為治安警察佩槍。

回復 | 0
作者:我叫小龍魚 回復 盤桓 留言時間:2019-05-21 10:14:04

【維持社會治安,是警察的職責,為了驅散靜坐人群,他們可以對擾亂治安的人們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必要時可以使用高壓水龍,催淚彈等等,連北洋軍閥對付學運都沒敢動用過機槍和坦克呀!】

你知道六四事件中上街的總人數嗎?

你知道北京市有多少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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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叫小龍魚 回復 我叫小龍魚 留言時間:2019-05-21 10:12:56

殺害了32名戒嚴部隊戰士,這已經犯下了嚴重的罪行。

還要用手無寸鐵來自欺欺人嗎?

難道用石頭砸死一個人,防火燒死一個人就不用判死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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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叫小龍魚 回復 盤桓 留言時間:2019-05-21 09:24:08

【武裝暴動?他們有一隻手槍嗎?】

可不就是武裝暴動嗎?

殺害了32名戒嚴部隊戰士,還高喊打倒共產黨,鄧小平、李鵬下台。這不是反革命暴動,是什麼?

回復 | 0
作者:我叫小龍魚 回復 盤桓 留言時間:2019-05-21 09:20:24

什麼叫不敢提?

所有的歷史資料都在中國的官網上。一個字都沒有改。

你總是閉着眼睛胡說八道。最鄙視你這種人。懶得跟你辯論。我就算把證據放在你面前,你也會閉着眼睛說“我不看,我不想看”的。

我呸!啐你一臉。

【其它讀者請參閱】

The truth of 6.4 Event 六四事件真相

https://sites.google.com/site/xztibet2/sixfourevent

回復 | 0
作者:我叫小龍魚 回復 lone-shepherd 留言時間:2019-05-21 09:17:06

就現在呀。

現在進行時。

我做的一切,都是在為解放台灣做貢獻。

回復 | 0
作者:lone-shepherd 回復 我叫小龍魚 留言時間:2019-05-21 03:42:30

你什麼時候身體力行、解放台灣?

回復 | 3
作者:盤桓 回復 我叫小龍魚 留言時間:2019-05-21 03:19:05

哈哈,分階段命名,虧你想得出來!當局可是再也不敢提“反革命暴亂”和“動亂l”了。當年的“平暴英雄”和“共和國衛士”們,第二年就銷聲匿跡了。為什麼不敢理直氣壯地進行宣傳了?既然出動了十八萬正規軍,動用了機槍和坦克,說是為了處理一場“政治風波”,說得通嗎?納稅人供養的正規軍只能用來對付外部入侵的敵人和武裝暴亂。靜坐的學生屬於哪一類?武裝暴動?他們有一隻手槍嗎?

維持社會治安,是警察的職責,為了驅散靜坐人群,他們可以對擾亂治安的人們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必要時可以使用高壓水龍,催淚彈等等,連北洋軍閥對付學運都沒敢動用過機槍和坦克呀!

學生愛不愛國姑且不論,只要不是全副武裝的暴亂,調集十八萬正規軍,動用機槍和坦克,就是滅絕人性的行為。

回復 | 11
作者:我叫小龍魚 留言時間:2019-05-20 23:50:15

作者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哈。

呃,那麼就讓我來試着駁一駁。覺得我說得有道理的,點個讚。覺得有反對意見滴,也請具體說明。

89六四從4月15日到6月4日,從頭到尾,都是一種性質的運動嗎?

顯然不是。

儘管這個事件已經過去了30年,民運不還在要求中共“平反”,要求中共承認這是一場學生的愛國運動嗎?

那麼,4.26社論之後的絕食抗議呢?5.19實施戒嚴令之後的打砸搶燒殺,殺害軍人呢?燒毀軍車及社會車輛數千輛呢?搶奪軍車呢?

顯然,整個89六四分為不同階段。

到4.26以前為止,就算它是學生為反官倒,反腐敗所發起的愛國運動吧。但從4.26社論,政府已經充分肯定了學生的愛國運動,但提醒學生不要被壞人利用,企圖顛覆政府的時候,為什麼還要拒絕4.26社論,繼續擴大動亂呢?期間,甚至都出現了“打倒共產黨”的口號,那麼這一階段的運動,還能稱之為“愛國運動”嗎?哦,對對,愛國不愛黨,對不?你們以為中共聽了會很高興的,對吧?想侮辱別人的智商前,先別侮辱你自己的智商吧。

至於5.19戒嚴令之後的運動,我就不用所說了。作者已經有詳細描述了,什麼32名共和國衛士啦。只要想一想他們是怎麼犧牲的,是誰殺害了他們,你們就不難得出此時的運動屬於什麼性質。

結論:既然,89六四粗分都分出了三個階段。那麼到底以哪一個階段作為整個運動的代表呢?

有人主張用5.19到6.4這段期間來代表,那就是反革命暴亂。有錯嗎?

有人一想,這樣不划算,那麼好,就用4.26到5.19來定義?這不就是動亂嗎?

看來,大部分人還是想用4.15到4.26這段來代表整個事件,以符合“愛國運動”的要求。然而,後兩段確實發生了,並且是從第一階段連續發展到第二和第三階段的。那麼到底怎麼定性呢?

我們用一鍋大米粥,一大瓶醋和一顆老鼠屎來比喻一下吧。

4.15紀念胡耀邦逝世到4.26人民日報社論期間,是一鍋大米粥。

4.26到5.19戒嚴令,是一大瓶醋。儘管一鍋大米粥里被倒進了一大瓶醋,雖然粥的味道已經很差了,但總還能吃。吃了還沒毛病。

然而,從5.19到6.4,任何人,在北京街頭乃至天安門廣場上的活動,均為非法。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一顆老鼠屎了。

所以,整個89六四的味道是一鍋大米粥,被倒入了一大瓶醋,還加入了一顆老鼠屎。那麼,你們來評一評,叫它大米粥好呢,還是酸湯好呢,還是老鼠屎溶液好呢?

如果腦子正常的話,不難得出結論:還是就叫它政治風波好了。叫政治風波,已經含蓄地肯定了事件前期的學生愛國運動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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