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哈。 呃,那麼就讓我來試着駁一駁。覺得我說得有道理的,點個讚。覺得有反對意見滴,也請具體說明。 89六四從4月15日到6月4日,從頭到尾,都是一種性質的運動嗎? 顯然不是。 儘管這個事件已經過去了30年,民運不還在要求中共“平反”,要求中共承認這是一場學生的愛國運動嗎? 那麼,4.26社論之後的絕食抗議呢?5.19實施戒嚴令之後的打砸搶燒殺,殺害軍人呢?燒毀軍車及社會車輛數千輛呢?搶奪軍車呢? 顯然,整個89六四分為不同階段。 到4.26以前為止,就算它是學生為反官倒,反腐敗所發起的愛國運動吧。但從4.26社論,政府已經充分肯定了學生的愛國運動,但提醒學生不要被壞人利用,企圖顛覆政府的時候,為什麼還要拒絕4.26社論,繼續擴大動亂呢?期間,甚至都出現了“打倒共產黨”的口號,那麼這一階段的運動,還能稱之為“愛國運動”嗎?哦,對對,愛國不愛黨,對不?你們以為中共聽了會很高興的,對吧?想侮辱別人的智商前,先別侮辱你自己的智商吧。 至於5.19戒嚴令之後的運動,我就不用所說了。作者已經有詳細描述了,什麼32名共和國衛士啦。只要想一想他們是怎麼犧牲的,是誰殺害了他們,你們就不難得出此時的運動屬於什麼性質。 結論:既然,89六四粗分都分出了三個階段。那麼到底以哪一個階段作為整個運動的代表呢? 有人主張用5.19到6.4這段期間來代表,那就是反革命暴亂。有錯嗎? 有人一想,這樣不划算,那麼好,就用4.26到5.19來定義?這不就是動亂嗎? 看來,大部分人還是想用4.15到4.26這段來代表整個事件,以符合“愛國運動”的要求。然而,後兩段確實發生了,並且是從第一階段連續發展到第二和第三階段的。那麼到底怎麼定性呢? 我們用一鍋大米粥,一大瓶醋和一顆老鼠屎來比喻一下吧。 4.15紀念胡耀邦逝世到4.26人民日報社論期間,是一鍋大米粥。 4.26到5.19戒嚴令,是一大瓶醋。儘管一鍋大米粥里被倒進了一大瓶醋,雖然粥的味道已經很差了,但總還能吃。吃了還沒毛病。 然而,從5.19到6.4,任何人,在北京街頭乃至天安門廣場上的活動,均為非法。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一顆老鼠屎了。 所以,整個89六四的味道是一鍋大米粥,被倒入了一大瓶醋,還加入了一顆老鼠屎。那麼,你們來評一評,叫它大米粥好呢,還是酸湯好呢,還是老鼠屎溶液好呢? 如果腦子正常的話,不難得出結論:還是就叫它政治風波好了。叫政治風波,已經含蓄地肯定了事件前期的學生愛國運動性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