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号大选日之后,发现一些川普原已领先的摇摆州在计票过程中急剧发生变化,大有由红变蓝之势。为了扭转局面,川普团队决定采取法律程序,这当然没问题。问题在于,既然决定走法律程序,就应当知道,这是非常严肃的事,必须严肃对待。它不能继续靠宣传、鼓动、忽悠,而要靠真凭实据。因此,川普团队就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收集证据方面,而不是继续铺天盖地的发布那些似是而非的所谓“舞弊证据”。当然也可能真的尽力了,确实收集不到实打实的证据,也就不能说人家失策了。 应当承认,发布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如果放在选举结束之前,会起很大的宣传鼓动作用,让许多不明真相的选民义愤填膺,甚至变更投票对象都未可知。可是进入法律程序就不一样了,法院只认证据!至于选民的情绪,选民的呼声,选民的义愤填膺,法院是一概不予理睬的。 就拿宾夕法尼亚州诉讼案来说,川普的律师要求司法下令终止该州的选票记点,理由是共和党的监票代表被拒绝入内。但在开庭听证时,川普的律师却拿不出有力的证据。相反,法官出示的证据表明,共和党的监票代表人数超过了民主党监票代表两倍。法官责问川普的律师,哪儿有问题呢?弄得那位律师非常尴尬。 对于大选,宣传鼓动当然需要,但不看时机和对象,是川普团队最大的失策。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法院的裁决不再取决于证据而只听凭于选民的情绪,到了那个时候,美国也就真的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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