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呦呦編著的《青蒿及青蒿素類藥物》一書還需要更多的勘誤和說明:
在作者簡介前,有一頁影印着1979年9月的“發明證書”和1978年的“獎狀”,看“發明證書”下文字說明讓人不解,一是1982年領取1979年的證 書,獎狀時間和領獎時間相差三年,這是什麼故事?二是“作為青蒿素第一發明者領取”,還是作為研究團隊代表。
該書中強調1982年作為惟一代表出席和領獎的地方還有序言(三)中。
當然我們能理解這是後人的注釋,至今我國科學技術獎的領取都是一個代表上台領獎,還沒有見過榜上有名的人一起上台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