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代西方非常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發明了一個商標保護的概念,比如說,你現在生產一種飲料,就不能叫 Coca Cola,那是別人的牌子。這個牌子的專有權是一種財產(PROPERTY),法律賦予財產所有人壟斷權,只有他能用這個牌子。如果你生產銷售一種Coca Cola的飲料產品,那是要被查封,甚至坐牢的。你甚至不能使用接近的產品名,比如說Coka Kola。很多老中在美國因為商標侵權,被抄了家。這樣的案例多得很。 早在JOBS開發出iPad前10年,也就是2001年,中國有家公司註冊了一個商標iPad,用於它的某些產品系列、或者預期的產品。 這很正常。深圳這家公司在2001年肯定沒想到以後蘋果會侵權---2001年的時候,蘋果是一家瀕臨破產的公司。如果想到了,那他們簡直是神仙。 蘋果在2010年開發出他的平板電腦,它完全可以取其他名字,如iPingban之類(假定 iPingban 沒有被別人註冊)。但它卻偏要用 iPad這個名字。而且它發現iPad已經在別的國家被註冊,於是弄了一個小公司,以很低的價格把這個商標買了下來。 可是蘋果卻偏偏忽略了中國。根據知識產權法律專家的分析,蘋果犯了一個嚴重的、愚蠢的錯誤。 至於查封蘋果的侵權產品,完全是根據WTO規則的要求,保護知識產權。中國政府如果不查封,就是違背WTO的規則。 洋奴們可能問,為什麼中國很多陰暗角落有盜版CD買,沒有人去查。原因很簡單,要查須有人舉報,人家偷着賣,很難查到。蘋果是明目張胆地在櫃檯上賣,當然好查。 蘋果怎麼辦?既然犯了愚蠢的錯誤,支付點學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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